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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在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推进国民经济稳步前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宏观管理职能.然而,我国现行政策性银行立法在其设立的法律依据、监管的法律规定以及政策性银行法律体系的完善方面均存在明显的缺陷,从而阻碍了我国政策性银行职能的充分发挥.为此,提出关于我国政策性银行立法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