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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理一分殊”是李侗思想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在延平看来,“理不患其不一,所难者分殊耳”一方面标识着儒者与异端之分;另一方面也是学者须著力下功夫处。
关键词:理一分殊;延平;朱子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8-0-01
“理一分殊”四字原是程颐在《答杨时论西铭书》中提出的:“《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这一思想也被杨时继承下来。作为道南学派的嫡传,“理一分殊”自然也是李侗(字延平)思想中一个重要的概念。
《延平答问》庚辰七月书中李侗有一段云:所见《语录》中有“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一句,即认得西铭意旨。所见路脉甚正,宜以是推广求之。然要见一视同仁气象,却不难。须是理会分殊,虽毫发不可失,方是儒者气象。
在延平看来,“理一分殊”说首先乃是分别吾儒与异端(主要指释氏)的标尺。儒者所以为儒,异端所以为异,蓋全在有无“分殊”之上。①作为一个少年时代也曾泛滥释老,而此时已经变身醇儒的理学家,李侗对儒释之异同应该说有相当的清醒,但他为何不论“理一”,而直以“分殊”来判别二家得失。可知此中端倪亦颇耐寻味。
作为正统的理学家,李侗当然也继承了传统儒家的骨髓,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人民生活的现实社会给以绝对的肯定与认同。这正是从孔孟以来,儒家体贴上天生生之德,关怀现实世界,造福社会生民的价值追求。李侗所谓的“於分殊处下功夫”,其实际意义正在于以“确实理会分殊”的方式来肯认和确认现实世界的多样性与真实性,从而与释氏以世界为“空”的思想作出一种针锋相对的抗争。从这一层面上讲,“理会分殊”实际上已经包涵了“理会理一”的方面。正是由强调分殊所达到的确认现实社会的结果,反而更坚实了天理本体的真实性和确定性。因此,延平所谓“理不患其不一,所难者分殊耳”的思想,其实体现着儒家自古而来之对价值世界的追求。作为以理学家身份存在的儒者,李侗用宋代新出现的“理一分殊”观念蕴藏和体现传统儒家的价值关怀,同时颉颃于释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创举。所谓“发前圣之所未发”,诚不谬矣。
《延平答问》中李侗谈及“理一分殊”处主要集中在与朱子论“仁”时。壬午年六月十一日书曰:
……伊川所谓“理一分殊”,龟山云“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之意,盖全在知字上用著力也。《谢上蔡语录》云,不仁便是死汉,不识痛痒了。仁字只是有知觉了了之体段,若于此上不下工夫令透彻,即何缘见得本源毫发之分殊哉?若于此不了了,即体用不能兼举矣。此正是本源体用兼举处。人道之立,正在于此。
此段始论“仁”与“心”字。孔子的“仁”乃是天德天道之在我者,是人之为人的最高本质。同样,孟子的“心”(本心)亦是天德天道在人身上的落实与呈现,“心体”亦是吾人进行道德活动的最终依据。这样看来,仁体、心体本是一样东西。所以孟子才有“仁,人心也”的话。这当然是从超越本体之纵贯义上说。然而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此“怵惕恻隐之本心”只有发而为真实的道德行为,才能显现其真。反过来说,只有透过日常之道德践履(发用)才能使本心落到实处,这样一来,仁体、心体方成为真实具体的本体。因此延平才有“与人指示于发用处求之也”的话。孟子又云“仁者,人也。”人之一身便是天命流行之体,便是宇宙生生之机。若从此看,则所谓仁、心、人之分别俱成乌有,天地统体只是“道理”(天道天理)而已。
至于“人与禽兽”之分别,朱子此时以为人与禽兽之所以分,在于人有“仁”(生生之理)而禽兽无之,李侗则以为不然。延平认为,宇宙万物之“生生之理”本无差别,所谓“本源则一”。然人与禽兽之所以分,只是因为人“秀而最灵”,得“五常中和之气”;而禽兽得气之偏而已。显而易见,这正是后来朱子常言之“理同气异”说的渊源。而延平之所以用此同体异气的方式解释人与禽兽的差别,这其中贯穿的正是“理一分殊”的思想。从超越的层面讲,“人之理”与“物之理”本是一理,这叫“理一”;从现实的层面讲,“成人之理”与“成物之理”又不尽相同,这叫“分殊”。就如同“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之类。总的说来,“父子亲、君臣义”都是天地之正理;然具体说来,父子之理曰“亲”,而君臣之理曰“正”,各有分定,不能等同。
李侗又引杨时语曰“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盖全在知字上著力也。”“知”就是知觉、体察、体认。延平认为,所谓“仁”,不过只是天赋於吾人之一“知觉了了之体段”,这体段虽有“知觉”之能,实际上却是一个无任何具体内容的“浑”体段。只有以此“知觉”之能於各“分殊”处俱下功夫体认至明白透彻,始能真正充实此天赋之体段,从而达到“了了”(仁)之境。只有于此上“了了”,方能做到体用毕举,显微无间。而人道之立,人禽之分,其实亦在此“知”字之上。至于在何处知的问题,亦即延平所谓的“分殊”(下功夫)处何在?不待赘言,自是人伦日用常行之处,自是本心发而为道德践履之处。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在延平看来“理一分殊”说一方面标识着儒者与异端之分;另一方面,于分殊处著力乃是学者之要。
注释:
①关于释氏之理一与分殊,可参看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下)》第11页,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版。
参考文献:
[1]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2]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3]牟宗三.心体与性体[M].北京: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3.
[4]李侗.李延平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5.
关键词:理一分殊;延平;朱子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8-0-01
“理一分殊”四字原是程颐在《答杨时论西铭书》中提出的:“《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这一思想也被杨时继承下来。作为道南学派的嫡传,“理一分殊”自然也是李侗(字延平)思想中一个重要的概念。
《延平答问》庚辰七月书中李侗有一段云:所见《语录》中有“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一句,即认得西铭意旨。所见路脉甚正,宜以是推广求之。然要见一视同仁气象,却不难。须是理会分殊,虽毫发不可失,方是儒者气象。
在延平看来,“理一分殊”说首先乃是分别吾儒与异端(主要指释氏)的标尺。儒者所以为儒,异端所以为异,蓋全在有无“分殊”之上。①作为一个少年时代也曾泛滥释老,而此时已经变身醇儒的理学家,李侗对儒释之异同应该说有相当的清醒,但他为何不论“理一”,而直以“分殊”来判别二家得失。可知此中端倪亦颇耐寻味。
作为正统的理学家,李侗当然也继承了传统儒家的骨髓,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人民生活的现实社会给以绝对的肯定与认同。这正是从孔孟以来,儒家体贴上天生生之德,关怀现实世界,造福社会生民的价值追求。李侗所谓的“於分殊处下功夫”,其实际意义正在于以“确实理会分殊”的方式来肯认和确认现实世界的多样性与真实性,从而与释氏以世界为“空”的思想作出一种针锋相对的抗争。从这一层面上讲,“理会分殊”实际上已经包涵了“理会理一”的方面。正是由强调分殊所达到的确认现实社会的结果,反而更坚实了天理本体的真实性和确定性。因此,延平所谓“理不患其不一,所难者分殊耳”的思想,其实体现着儒家自古而来之对价值世界的追求。作为以理学家身份存在的儒者,李侗用宋代新出现的“理一分殊”观念蕴藏和体现传统儒家的价值关怀,同时颉颃于释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创举。所谓“发前圣之所未发”,诚不谬矣。
《延平答问》中李侗谈及“理一分殊”处主要集中在与朱子论“仁”时。壬午年六月十一日书曰:
……伊川所谓“理一分殊”,龟山云“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之意,盖全在知字上用著力也。《谢上蔡语录》云,不仁便是死汉,不识痛痒了。仁字只是有知觉了了之体段,若于此上不下工夫令透彻,即何缘见得本源毫发之分殊哉?若于此不了了,即体用不能兼举矣。此正是本源体用兼举处。人道之立,正在于此。
此段始论“仁”与“心”字。孔子的“仁”乃是天德天道之在我者,是人之为人的最高本质。同样,孟子的“心”(本心)亦是天德天道在人身上的落实与呈现,“心体”亦是吾人进行道德活动的最终依据。这样看来,仁体、心体本是一样东西。所以孟子才有“仁,人心也”的话。这当然是从超越本体之纵贯义上说。然而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此“怵惕恻隐之本心”只有发而为真实的道德行为,才能显现其真。反过来说,只有透过日常之道德践履(发用)才能使本心落到实处,这样一来,仁体、心体方成为真实具体的本体。因此延平才有“与人指示于发用处求之也”的话。孟子又云“仁者,人也。”人之一身便是天命流行之体,便是宇宙生生之机。若从此看,则所谓仁、心、人之分别俱成乌有,天地统体只是“道理”(天道天理)而已。
至于“人与禽兽”之分别,朱子此时以为人与禽兽之所以分,在于人有“仁”(生生之理)而禽兽无之,李侗则以为不然。延平认为,宇宙万物之“生生之理”本无差别,所谓“本源则一”。然人与禽兽之所以分,只是因为人“秀而最灵”,得“五常中和之气”;而禽兽得气之偏而已。显而易见,这正是后来朱子常言之“理同气异”说的渊源。而延平之所以用此同体异气的方式解释人与禽兽的差别,这其中贯穿的正是“理一分殊”的思想。从超越的层面讲,“人之理”与“物之理”本是一理,这叫“理一”;从现实的层面讲,“成人之理”与“成物之理”又不尽相同,这叫“分殊”。就如同“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之类。总的说来,“父子亲、君臣义”都是天地之正理;然具体说来,父子之理曰“亲”,而君臣之理曰“正”,各有分定,不能等同。
李侗又引杨时语曰“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盖全在知字上著力也。”“知”就是知觉、体察、体认。延平认为,所谓“仁”,不过只是天赋於吾人之一“知觉了了之体段”,这体段虽有“知觉”之能,实际上却是一个无任何具体内容的“浑”体段。只有以此“知觉”之能於各“分殊”处俱下功夫体认至明白透彻,始能真正充实此天赋之体段,从而达到“了了”(仁)之境。只有于此上“了了”,方能做到体用毕举,显微无间。而人道之立,人禽之分,其实亦在此“知”字之上。至于在何处知的问题,亦即延平所谓的“分殊”(下功夫)处何在?不待赘言,自是人伦日用常行之处,自是本心发而为道德践履之处。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在延平看来“理一分殊”说一方面标识着儒者与异端之分;另一方面,于分殊处著力乃是学者之要。
注释:
①关于释氏之理一与分殊,可参看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下)》第11页,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版。
参考文献:
[1]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2]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3]牟宗三.心体与性体[M].北京: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3.
[4]李侗.李延平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