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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在公众场所穿戴蒙面罩袍往往涉及对个人宗教信仰表达自由的限制。国际人权公约和主要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表明,表达宗教信仰的自由需要受到立法基于正当理由的限制,如公共安全、保护他人的权利等。欧洲人权法院S.A.S.v Fancer案的判决将“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具体化为“共同生活的权利”,进一步厘清了禁止在公众场所穿戴蒙面罩袍的法理基础。法国相关立法和欧洲人权法院在该案中的判决,对于论证并完善乌鲁木齐市的相关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域外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