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喊了好几年的卫星传输终于要落地了。
“总局现在初步决定将数字电影拷贝的卫星传输业务交给数字节目中心,作为运行主体开展服务和管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数字节目中心”)主任李枢平对记者透露,“我们正在做相关准备。如果交到数字节目中心,大概需要半年时间进行系统测试和完善等前期准备;然后边运行、边完善、边推广,力争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全国影院卫星接收端的铺设,同时完善前端影片分发和管理平台的性能和功能。但还要看相关政策和经费的落实情况。”也就是说,一旦政策与经费落实,大概两年之后就能够实现全国范围的数字电影卫星传输。
卫星传输实验项目负责人、电影科研所副所长季平也对记者表示:“目前卫星传输实验已经完成,系统的可靠性与稳定性都没有问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满足商业运营要求。只要政策一确定,今年就可以正式商业化运营。”
花落谁家?
去年年初记者在了解数字电影拷贝卫星传输的相关情况时,电影科研所的系统还处于测试阶段。但业内各方对此事都十分关注,围绕卫星传输的落地问题也众说纷纭。中影、数字节目中心,都是传闻中的备选单位,甚至有民营企业也在积极运作此事,希望能够参与其中。
中影作为中国电影数字化的推动者和先行者,又是“国”字头企业,在政治上和实力上都很适合承担卫星传输业务。但业内对此多有反对,因为担心再次形成一家独大的发行格局。其他企业,包括民营公司的参与虽然能够打破垄断,却会造成资源浪费。“每家参与的公司都必须租用一个卫星频道,一年2000万元的费用必不可少,所以每年传输的影片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维持运营。这块蛋糕虽然大,但几家公司来分,就说不定会赔钱。如果再发生恶性竞争,这项事业就可能搁浅。美国有四、五家公司做卫星传输,最后全都倒闭了”,有资深业内人士分析说,“民营企业参与也不太现实,因为国家有规定,卫星落地要进行专管,以防传输非法内容。”
“卫星传输是影院信息化的重要环节,应该以国家服务平台为主。全国多家运营,资源就浪费了,完全没有必要。”季平也对记者表示。
经过业界长时间的论证并充分参考了国外在电影卫星传输方面的教训,由中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作为电影卫星传输项目的主体已经形成共识。此外,数字节目中心开展农村数字电影的卫星传输业务已有8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人才队伍。“商业电影卫星传输业务放到数字节目中心后,我们计划与农村的卫星传输合星并轨,这样一方面减少了重复建设,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也便于管理,便于服务。”李枢平表示。
降低发行成本
如果卫星传输在全国铺开,相信业界最关心的还是其发行成本问题。季平曾向记者算过一笔账:每年的运营费用大概在2000多万元,其中每年租赁卫星的费用为2000万元,数据上行成本则有200万元。此外,每家影院安装卫星接收器的器材和人工成本一共约3万元,目前全国有4000多家影院,这部分投资在1亿元以上。“再加上平台完善等其他成本,前期投入大概需要2亿元。”
如果按前期投入2亿元计算,假设希望五年收回成本,每年需平摊4000万元,加上2000多万的运营费用。前5年的年均成本约为6000万元。如果按照每年上映300部影片保守计算,平均每部影片的发行成本仅为20万元。5年之后,每部影片的发行成本更要远低于这个数字,甚至只有不到10万元。即使影院数量在几年内大幅增加,卫星传输的发行成本也不会相应增长。
对此,李枢平表示,“卫星传输项目运营主体放在数字节目中心,是总局领导和业界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将努力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为产业做好服务,并在未来的电影网络化信息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效果是关键
大约从两年前开始,业界对卫星传输已相当关注。如今的关注度反而不如从前。这主要由于KDM系统的应用和普及已经带来了发行成本的大幅下降。
“对于片方来说,哪种方式并不重要,主要还是看结果。”大盛国际传媒公司发行分公司执行总经理汪辉表示,“只要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到达全国影院,具体是什么技术我们并不十分关心,价钱只要不比现在的硬盘发行贵就可以接受。当然我们也会考虑技术革命对行业运营模式带来的影响,但这还需要继续观察。”
据记者了解,现在在发行成本大幅降低的前提下,一部影片的发行费用至少也需要几十万元。卫星传输在经济上无疑能够带给片方更大实惠。
不过,卫星传输比较容易受到风雨天气的影响。对此季平表示:“从2011年开始实验到现在,我们的系统经历了多种台风、大雨,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数据传输失败。万一收不到,事后也可以补发数据包。”
中影国际影城北京千禧街店正在准备安装卫星接收器,其执行总经理张艳琴说:“卫星传输是好事,但我们最担心的是信号不稳定和速度太慢。另外不知道后期设备维护费用是多少,是否需要影院承担。如果费用太高,信号又不稳定,那么对于影院来说还不如快递方便。”
“其实即使完成了卫星传输的覆盖和应用,影片的硬盘传输也是必不可少的,各个国家都如此,不可能被完全取代。比如有的地方刮风下雨或者停电了,卫星发生故障等,需要有地面硬盘应急和补发系统。”李枢平表示。上影集团生产技术部技术专家朱觉也指出:“随着光纤网络的不断发展,将来全国影院有可能连接在一个大的NOC系统之中,彼时網络传输也将是数字电影的主要传输手段之一。卫星传输就好比飞机,光纤网络就好比高速公路,两者并不相互排斥,而是可以同时存在,相互补充。”
“总局现在初步决定将数字电影拷贝的卫星传输业务交给数字节目中心,作为运行主体开展服务和管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数字节目中心”)主任李枢平对记者透露,“我们正在做相关准备。如果交到数字节目中心,大概需要半年时间进行系统测试和完善等前期准备;然后边运行、边完善、边推广,力争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全国影院卫星接收端的铺设,同时完善前端影片分发和管理平台的性能和功能。但还要看相关政策和经费的落实情况。”也就是说,一旦政策与经费落实,大概两年之后就能够实现全国范围的数字电影卫星传输。
卫星传输实验项目负责人、电影科研所副所长季平也对记者表示:“目前卫星传输实验已经完成,系统的可靠性与稳定性都没有问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满足商业运营要求。只要政策一确定,今年就可以正式商业化运营。”
花落谁家?
去年年初记者在了解数字电影拷贝卫星传输的相关情况时,电影科研所的系统还处于测试阶段。但业内各方对此事都十分关注,围绕卫星传输的落地问题也众说纷纭。中影、数字节目中心,都是传闻中的备选单位,甚至有民营企业也在积极运作此事,希望能够参与其中。
中影作为中国电影数字化的推动者和先行者,又是“国”字头企业,在政治上和实力上都很适合承担卫星传输业务。但业内对此多有反对,因为担心再次形成一家独大的发行格局。其他企业,包括民营公司的参与虽然能够打破垄断,却会造成资源浪费。“每家参与的公司都必须租用一个卫星频道,一年2000万元的费用必不可少,所以每年传输的影片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维持运营。这块蛋糕虽然大,但几家公司来分,就说不定会赔钱。如果再发生恶性竞争,这项事业就可能搁浅。美国有四、五家公司做卫星传输,最后全都倒闭了”,有资深业内人士分析说,“民营企业参与也不太现实,因为国家有规定,卫星落地要进行专管,以防传输非法内容。”
“卫星传输是影院信息化的重要环节,应该以国家服务平台为主。全国多家运营,资源就浪费了,完全没有必要。”季平也对记者表示。
经过业界长时间的论证并充分参考了国外在电影卫星传输方面的教训,由中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作为电影卫星传输项目的主体已经形成共识。此外,数字节目中心开展农村数字电影的卫星传输业务已有8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人才队伍。“商业电影卫星传输业务放到数字节目中心后,我们计划与农村的卫星传输合星并轨,这样一方面减少了重复建设,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也便于管理,便于服务。”李枢平表示。
降低发行成本
如果卫星传输在全国铺开,相信业界最关心的还是其发行成本问题。季平曾向记者算过一笔账:每年的运营费用大概在2000多万元,其中每年租赁卫星的费用为2000万元,数据上行成本则有200万元。此外,每家影院安装卫星接收器的器材和人工成本一共约3万元,目前全国有4000多家影院,这部分投资在1亿元以上。“再加上平台完善等其他成本,前期投入大概需要2亿元。”
如果按前期投入2亿元计算,假设希望五年收回成本,每年需平摊4000万元,加上2000多万的运营费用。前5年的年均成本约为6000万元。如果按照每年上映300部影片保守计算,平均每部影片的发行成本仅为20万元。5年之后,每部影片的发行成本更要远低于这个数字,甚至只有不到10万元。即使影院数量在几年内大幅增加,卫星传输的发行成本也不会相应增长。
对此,李枢平表示,“卫星传输项目运营主体放在数字节目中心,是总局领导和业界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将努力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为产业做好服务,并在未来的电影网络化信息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效果是关键
大约从两年前开始,业界对卫星传输已相当关注。如今的关注度反而不如从前。这主要由于KDM系统的应用和普及已经带来了发行成本的大幅下降。
“对于片方来说,哪种方式并不重要,主要还是看结果。”大盛国际传媒公司发行分公司执行总经理汪辉表示,“只要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到达全国影院,具体是什么技术我们并不十分关心,价钱只要不比现在的硬盘发行贵就可以接受。当然我们也会考虑技术革命对行业运营模式带来的影响,但这还需要继续观察。”
据记者了解,现在在发行成本大幅降低的前提下,一部影片的发行费用至少也需要几十万元。卫星传输在经济上无疑能够带给片方更大实惠。
不过,卫星传输比较容易受到风雨天气的影响。对此季平表示:“从2011年开始实验到现在,我们的系统经历了多种台风、大雨,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数据传输失败。万一收不到,事后也可以补发数据包。”
中影国际影城北京千禧街店正在准备安装卫星接收器,其执行总经理张艳琴说:“卫星传输是好事,但我们最担心的是信号不稳定和速度太慢。另外不知道后期设备维护费用是多少,是否需要影院承担。如果费用太高,信号又不稳定,那么对于影院来说还不如快递方便。”
“其实即使完成了卫星传输的覆盖和应用,影片的硬盘传输也是必不可少的,各个国家都如此,不可能被完全取代。比如有的地方刮风下雨或者停电了,卫星发生故障等,需要有地面硬盘应急和补发系统。”李枢平表示。上影集团生产技术部技术专家朱觉也指出:“随着光纤网络的不断发展,将来全国影院有可能连接在一个大的NOC系统之中,彼时網络传输也将是数字电影的主要传输手段之一。卫星传输就好比飞机,光纤网络就好比高速公路,两者并不相互排斥,而是可以同时存在,相互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