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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媒体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新闻从业人员在调查性报道中采用了隐性采访这一非常规手段。本文分析了调查性报道和隐性采访的渊源,并通过案例分析了当前“隐性采访迷恋”现象的原因,以期引起对隐性采访带来的负面影响的重视。
【关键词】调查性报道 隐性采访 职业道德
一、调查性报道的定义及发展
调查性报道产生于西方,它在《新闻学大辞典》中被解释为“一种以较为系统、深入地揭露问题为主旨的报道形式。”美国学者梅尔文·德弗勒等人对其下的定义是:“为获得内情和揭露丑闻而强调细致地收集事实的报道风格”。
20世纪70年代,调查性报道风靡美国新闻界。《华盛顿邮报》的年青记者罗伯特·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报道了著名的“水门事件”。一篇报道将总统掀下总统宝座的巨大影响至今仍让无数人或怕或喜。此后,调查性报道方兴未艾,越发成为新闻报道中的常规组成部分。甚至在1975年,美国还专门成立了“调查报道编辑记者社团”的组织,以协调全国各地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及编辑的活动。普利策新闻奖也在1985年正式设立调查性报道奖。
我国调查性报道真正走上新闻历史舞台则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但不管是我国还是西方的调查性报道,最大的特点都是以揭露黑幕为主要目的,也是我们常说的“揭丑”。此外,它的另一个特点是侧重于采集新闻的技巧和核实新闻事实的策略。①而与这种采访手段相伴而生的偷拍偷录,俨然成为了众多记者最喜欢的方式。
二、隐性采访的媒体与大众迷恋
偷拍暗访用新闻术语来说就是隐性采访,指的是新闻记者不向被采访者和社会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不事先预告采访目的,以其他身份或某种社会角色进行的采访。与显性采访相比,暗访的画面都是在非正常狀态下拍摄的结果,因此画面往往或模糊,或歪曲摇晃,声音或嘈杂混乱,或断续不接。
(一)隐性采访的媒体迷恋
隐性采访手段的使用最先始于报纸记者。19世纪中叶美国南北战争中, 《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均有记者在深入前线报道战争时有意隐去真实身份而一举成名的例子。著名报人普利策对这种“既当记者,又当侦探”的做法情有独钟并大加赞赏。
作为一种特殊的采访方式,隐性采访在近十几年的时间里愈发兴盛。尤其在批评曝光节目获得巨大成功后,全国各地媒体纷纷开始效仿。如今高科技的日益发展使得偷拍设备更加微型化,加之社会上对这些特殊设备监管不严,诸如针孔摄像机类的微型设备的大量流通让偷拍暗访变得更加简便易行。渐渐地,本来应该被严格限制使用的暗访和偷拍手段,现在成了一些媒体的家常便饭,成了记者们完成任务的“常规武器”和对付采访障碍的“杀手锏”,甚至被认为这是采访手段的最高境界。②
(二)隐性采访的大众迷恋
毋庸置疑,偷拍暗访往往能获得许多更有震撼力和真实的内幕,许多观众也乐于看到这样的新闻。佛洛伊德在 《梦的解析》一书中提出:每个人的潜意识中都有偷窥他人的欲望。而暗访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大众的偷窥心理。同时由于被拍人毫不知情,其图像和声音在受众潜意识中呈现出更真实的特点,让节目更有收视率。观众持续的强收视兴趣无疑成为暗访大行其道的理由。
三、重新审视调查性报道中
“隐性采访”引发的争议
(一)关于职业道德的思考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与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随着暗访偷拍方式在调查性报道中的滥用,学术界对此问题的探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2007年“茶水发炎”引发了对“隐性采访”的职业道德争论。2007年的3月,中国新闻网和浙江电视台栏目的记者乔装成患者,将事先预备好的龙井茶水送到杭州数十家医院检测,结果有6家医院在茶水中检验出了红细胞和白细胞,并诊断有炎症。报道一经播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与此同时,一场全国性的医务人员“反击行动”借助医学专业网站丁香园展开。3月31日13时至4月2日17时,全国92家三甲医院进行了“用茶水做尿常规化验”的实验。在所产生的136份化验单中,占总数93.4%的结果显示为“阳性”,即证实茶水的确能“发炎”。此结果在丁香园网站发表后,舆论开始倒转,矛头对准了传媒和记者的职业道德。③不难看出,“茶水发炎”是一起典型的介入式暗访,即记者冒充别的身份,与事件当事人进行交往,从而获取新闻信息。但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巧合,让结果事与愿违。与非介入式暗访相比,这类新闻会引发道德争议,更甚者引发诉讼。新闻史上因采用介入式暗访而获得成功的案例并不少见,由于这类新闻绝大多数都是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因此即便有不妥之处仍能够受到公众的包容。但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治程度的提升,这类调查性报道也面临严重的道德拷问:“目的正当,手段就自然正当了么?”这些记者到底是忠于了揭露黑暗,报道真实的职业操守,还是违背了不得泄露他人隐私的职业道德?
伦理学上的权变理论认为,这种出于公益目的的记者暗访具有某种合理性。观众的包容和支持,往往带有一种 “好人打坏人活该”的“民间执法”的味道。因此目的的合理性常常模糊了人们对于手段价值的判断。而在法治国家,这种做法毫无疑问是违反行业规范的行为,是绝对不受法律保护的。ABC“记者暗访狮子食品公司”就是一个让记者陷于职业失范尴尬境地的典型案例。在这个案件中,ABC记者出于维护社会公益的目的,暗访该食品公司的卫生问题。狮子公司不否认其内容的真实性,报道后产生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当时行业组织和公众的认可,但是法院最终判决ABC败诉。法院支持了狮子公司,对暗访者以欺骗手段,即ABC记者编造履历到该公司求职,并泄露该公司商业机密出卖雇主的行为提出指控。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即使报道的目的和结果都是正当的,也不能为欺骗性的手段辩护,也掩盖不了手段违法的现实。简而言之,“守法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底线,隐性采访自然也不例外”。④可见,出发点与手段是应该分开对待,并且应该冷静客观区分。
(二)关于真实性和目的性的思考
相比道德的拷问,北京电视台炮制的“纸馅包子”则使人们开始从另一个角度反思暗访偷拍的真实性和目的性问题。
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栏目播出了《纸做的包子》的报道。报道中这样说道:“北京某地有人用废旧纸箱绞碎以后伪装肉馅制作包子贩卖,并称此种行为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此报道一出,在京城内众多百姓不敢随便去街头购买包子,包子铺生意受损的同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也是大打折扣。可经过调查最终发现,纸馅包子是子虚乌有,是该台记者为达到轰动效果提高收视率,并提升自身知名度,从而假借偷拍暗访手段炮制的一起假新闻。
诚然,与“茶水发炎”相比,如果说前者至少是站在公众立场,目的在于维护公众利益,还能够得到公众的包容的话,那么后者的行为则令人不耻。然而面对这样一个简单常识性错误,为什么电视台会播出呢?不难看出,新闻在收视率这些实际利益的影响下有了一定的扭曲,观众的目光成了指标,假、大、奇的“新闻”成了首选。
而在该报道已经被有关部分宣称为假新闻,炮制者也受到处分后,为什么部分受众仍然相信报道是真实的,而政府所做的是在隐瞒真相呢?究其原因,除去大众因为没有太大的分辨能力,容易被蒙蔽之外,我们发现偷拍暗访这一手段在其中起了很大的影响。事实上,人们通常认为偷拍是在被拍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这种非常规性的声音图像提供了一种“不容抵赖”的证据。须不知,也正是这种采访方式提供的真实感容易蒙蔽人们的眼睛,从而让“纸馅包子”的炮制者钻了空子。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借暗访炮制假新闻的“纸包子”事件无疑给信任传媒的公众当头一棒。“纸馅包子”事件告诉我们,滥用非常规手段鼓励了记者投机取巧和追求轰动效应的心理,容易滑向弄虚作假的深渊。暗访偷拍含有的欺骗性会影响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形象,降低新闻报道的公信力,如不谨慎对待,就不利于新闻舆论监督。⑤
四、结语
在新闻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不得不承认隐性采访在维护社会公益上的确是功不可没。但是由隐性采访引发的上述争议,也在提醒我们隐性采访崇拜不可取。作为新闻媒体单位,要对自己所报道的新闻负责,不能让一些假大空,不真实,与事实有出入的新闻进入公众视野,不要被收视率的利益蒙住了眼睛,要担当起做好党的喉舌的职责。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把握好隐性采访的“度”,应以大众利益作为出发点,以诚信为手段,以真实为结果。在新闻实践中慎重运用隐性采访。切忌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使用隐性采访这一形式。■
参考文献
①展江译,《新闻与正义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25页
②杜志红,《“论隐形采访崇拜”关于“纸馅包子”事件的一个考察视角》,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年第9期
③邹军,《新闻暗访:道德困境中的两难选择——“茶水发炎”事件引发的思考》,《新闻记者》,2007年6月
④王保华,《也谈对“隐性采访”的思考》,《记者摇篮》,2009年02
⑤郭镇之,《假暗访引发真教训——简析“纸馅包子”案》,《新闻战线》,2007年第10期
⑥陈力丹:《2008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⑦朱玉华,《刍议电视调查性报道的“尴尬”》[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
⑧陈力丹、徐迅:《关于记者暗访和偷拍问题的访谈》[J],《现代传播》,2005,(4)
⑨孙世恺,《谈调查性报道》(上)(下)[J],《新闻与写作》,1996(5)(6)
⑩郭赫男,《隐性采访及其负面效应》[J],《新闻大学》,2008(9)
(作者: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
【关键词】调查性报道 隐性采访 职业道德
一、调查性报道的定义及发展
调查性报道产生于西方,它在《新闻学大辞典》中被解释为“一种以较为系统、深入地揭露问题为主旨的报道形式。”美国学者梅尔文·德弗勒等人对其下的定义是:“为获得内情和揭露丑闻而强调细致地收集事实的报道风格”。
20世纪70年代,调查性报道风靡美国新闻界。《华盛顿邮报》的年青记者罗伯特·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报道了著名的“水门事件”。一篇报道将总统掀下总统宝座的巨大影响至今仍让无数人或怕或喜。此后,调查性报道方兴未艾,越发成为新闻报道中的常规组成部分。甚至在1975年,美国还专门成立了“调查报道编辑记者社团”的组织,以协调全国各地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及编辑的活动。普利策新闻奖也在1985年正式设立调查性报道奖。
我国调查性报道真正走上新闻历史舞台则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但不管是我国还是西方的调查性报道,最大的特点都是以揭露黑幕为主要目的,也是我们常说的“揭丑”。此外,它的另一个特点是侧重于采集新闻的技巧和核实新闻事实的策略。①而与这种采访手段相伴而生的偷拍偷录,俨然成为了众多记者最喜欢的方式。
二、隐性采访的媒体与大众迷恋
偷拍暗访用新闻术语来说就是隐性采访,指的是新闻记者不向被采访者和社会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不事先预告采访目的,以其他身份或某种社会角色进行的采访。与显性采访相比,暗访的画面都是在非正常狀态下拍摄的结果,因此画面往往或模糊,或歪曲摇晃,声音或嘈杂混乱,或断续不接。
(一)隐性采访的媒体迷恋
隐性采访手段的使用最先始于报纸记者。19世纪中叶美国南北战争中, 《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均有记者在深入前线报道战争时有意隐去真实身份而一举成名的例子。著名报人普利策对这种“既当记者,又当侦探”的做法情有独钟并大加赞赏。
作为一种特殊的采访方式,隐性采访在近十几年的时间里愈发兴盛。尤其在批评曝光节目获得巨大成功后,全国各地媒体纷纷开始效仿。如今高科技的日益发展使得偷拍设备更加微型化,加之社会上对这些特殊设备监管不严,诸如针孔摄像机类的微型设备的大量流通让偷拍暗访变得更加简便易行。渐渐地,本来应该被严格限制使用的暗访和偷拍手段,现在成了一些媒体的家常便饭,成了记者们完成任务的“常规武器”和对付采访障碍的“杀手锏”,甚至被认为这是采访手段的最高境界。②
(二)隐性采访的大众迷恋
毋庸置疑,偷拍暗访往往能获得许多更有震撼力和真实的内幕,许多观众也乐于看到这样的新闻。佛洛伊德在 《梦的解析》一书中提出:每个人的潜意识中都有偷窥他人的欲望。而暗访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大众的偷窥心理。同时由于被拍人毫不知情,其图像和声音在受众潜意识中呈现出更真实的特点,让节目更有收视率。观众持续的强收视兴趣无疑成为暗访大行其道的理由。
三、重新审视调查性报道中
“隐性采访”引发的争议
(一)关于职业道德的思考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与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随着暗访偷拍方式在调查性报道中的滥用,学术界对此问题的探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2007年“茶水发炎”引发了对“隐性采访”的职业道德争论。2007年的3月,中国新闻网和浙江电视台栏目的记者乔装成患者,将事先预备好的龙井茶水送到杭州数十家医院检测,结果有6家医院在茶水中检验出了红细胞和白细胞,并诊断有炎症。报道一经播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与此同时,一场全国性的医务人员“反击行动”借助医学专业网站丁香园展开。3月31日13时至4月2日17时,全国92家三甲医院进行了“用茶水做尿常规化验”的实验。在所产生的136份化验单中,占总数93.4%的结果显示为“阳性”,即证实茶水的确能“发炎”。此结果在丁香园网站发表后,舆论开始倒转,矛头对准了传媒和记者的职业道德。③不难看出,“茶水发炎”是一起典型的介入式暗访,即记者冒充别的身份,与事件当事人进行交往,从而获取新闻信息。但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巧合,让结果事与愿违。与非介入式暗访相比,这类新闻会引发道德争议,更甚者引发诉讼。新闻史上因采用介入式暗访而获得成功的案例并不少见,由于这类新闻绝大多数都是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因此即便有不妥之处仍能够受到公众的包容。但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治程度的提升,这类调查性报道也面临严重的道德拷问:“目的正当,手段就自然正当了么?”这些记者到底是忠于了揭露黑暗,报道真实的职业操守,还是违背了不得泄露他人隐私的职业道德?
伦理学上的权变理论认为,这种出于公益目的的记者暗访具有某种合理性。观众的包容和支持,往往带有一种 “好人打坏人活该”的“民间执法”的味道。因此目的的合理性常常模糊了人们对于手段价值的判断。而在法治国家,这种做法毫无疑问是违反行业规范的行为,是绝对不受法律保护的。ABC“记者暗访狮子食品公司”就是一个让记者陷于职业失范尴尬境地的典型案例。在这个案件中,ABC记者出于维护社会公益的目的,暗访该食品公司的卫生问题。狮子公司不否认其内容的真实性,报道后产生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当时行业组织和公众的认可,但是法院最终判决ABC败诉。法院支持了狮子公司,对暗访者以欺骗手段,即ABC记者编造履历到该公司求职,并泄露该公司商业机密出卖雇主的行为提出指控。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即使报道的目的和结果都是正当的,也不能为欺骗性的手段辩护,也掩盖不了手段违法的现实。简而言之,“守法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底线,隐性采访自然也不例外”。④可见,出发点与手段是应该分开对待,并且应该冷静客观区分。
(二)关于真实性和目的性的思考
相比道德的拷问,北京电视台炮制的“纸馅包子”则使人们开始从另一个角度反思暗访偷拍的真实性和目的性问题。
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栏目播出了《纸做的包子》的报道。报道中这样说道:“北京某地有人用废旧纸箱绞碎以后伪装肉馅制作包子贩卖,并称此种行为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此报道一出,在京城内众多百姓不敢随便去街头购买包子,包子铺生意受损的同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也是大打折扣。可经过调查最终发现,纸馅包子是子虚乌有,是该台记者为达到轰动效果提高收视率,并提升自身知名度,从而假借偷拍暗访手段炮制的一起假新闻。
诚然,与“茶水发炎”相比,如果说前者至少是站在公众立场,目的在于维护公众利益,还能够得到公众的包容的话,那么后者的行为则令人不耻。然而面对这样一个简单常识性错误,为什么电视台会播出呢?不难看出,新闻在收视率这些实际利益的影响下有了一定的扭曲,观众的目光成了指标,假、大、奇的“新闻”成了首选。
而在该报道已经被有关部分宣称为假新闻,炮制者也受到处分后,为什么部分受众仍然相信报道是真实的,而政府所做的是在隐瞒真相呢?究其原因,除去大众因为没有太大的分辨能力,容易被蒙蔽之外,我们发现偷拍暗访这一手段在其中起了很大的影响。事实上,人们通常认为偷拍是在被拍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这种非常规性的声音图像提供了一种“不容抵赖”的证据。须不知,也正是这种采访方式提供的真实感容易蒙蔽人们的眼睛,从而让“纸馅包子”的炮制者钻了空子。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借暗访炮制假新闻的“纸包子”事件无疑给信任传媒的公众当头一棒。“纸馅包子”事件告诉我们,滥用非常规手段鼓励了记者投机取巧和追求轰动效应的心理,容易滑向弄虚作假的深渊。暗访偷拍含有的欺骗性会影响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形象,降低新闻报道的公信力,如不谨慎对待,就不利于新闻舆论监督。⑤
四、结语
在新闻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不得不承认隐性采访在维护社会公益上的确是功不可没。但是由隐性采访引发的上述争议,也在提醒我们隐性采访崇拜不可取。作为新闻媒体单位,要对自己所报道的新闻负责,不能让一些假大空,不真实,与事实有出入的新闻进入公众视野,不要被收视率的利益蒙住了眼睛,要担当起做好党的喉舌的职责。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把握好隐性采访的“度”,应以大众利益作为出发点,以诚信为手段,以真实为结果。在新闻实践中慎重运用隐性采访。切忌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使用隐性采访这一形式。■
参考文献
①展江译,《新闻与正义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25页
②杜志红,《“论隐形采访崇拜”关于“纸馅包子”事件的一个考察视角》,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年第9期
③邹军,《新闻暗访:道德困境中的两难选择——“茶水发炎”事件引发的思考》,《新闻记者》,2007年6月
④王保华,《也谈对“隐性采访”的思考》,《记者摇篮》,2009年02
⑤郭镇之,《假暗访引发真教训——简析“纸馅包子”案》,《新闻战线》,2007年第10期
⑥陈力丹:《2008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⑦朱玉华,《刍议电视调查性报道的“尴尬”》[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
⑧陈力丹、徐迅:《关于记者暗访和偷拍问题的访谈》[J],《现代传播》,2005,(4)
⑨孙世恺,《谈调查性报道》(上)(下)[J],《新闻与写作》,1996(5)(6)
⑩郭赫男,《隐性采访及其负面效应》[J],《新闻大学》,2008(9)
(作者: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