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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需要善的理论我曾假定,在秩序良好的社会中,公民们善的概念,与公认的正当诸原则相一致,并保留了各种原初善的适当地位。那时我是在非常浅显的意义上使用善的概念的。我实际上要区分两种善的理论。其原因在于,在公平正义中,正当概念先于善的概念。与目的理论相反,只有当事物符合于同既有的正当原则相一致的生活方式时,它才是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