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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初步确立了侦押分离制度,但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侦查执行权与羁押执行权同属于同一机关行使这一根本问题。本文就从侦查机关能力较低,缺乏利益制约等方面论述我国实行侦押分离制度的困境,同时从扩大看守所的权力和保持其独立性,完善利益制约等方面论述完善我国侦押分离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