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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异”是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国企后产生的普遍现象,其结果严重制约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甚至使其流于形式.“排异”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现代企业制度对国企外部环境的不适应性;原企业制度中的消极因素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面攻击”;新旧治理机制融合的难度.克服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排异”现象需要从完善市场环境、创新企业文化、规范国资委职能、理顺新旧治理机制关系和改革经营机制等方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