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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不仅拥有构造独特,风景秀丽的自然风光,而且还拥有底蕴厚重的历史文化,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在旅游业的发展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近年来内蒙古依托草原自然风光和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大力发展旅游业,着力打造内蒙古旅游品牌,使之成为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服务业的龙头。但是与国内旅游发达省份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仍然存在着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不强,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低,文化景观的知名度不高,文化旅游滞后于生态旅游等结构缺陷。文化是旅游产业的灵魂,对内蒙古旅游业而言,草原文化是最具代表性的核心资源。草原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是内蒙古旅游业转型发展的重要起点,也是实现“把内蒙古建设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旅游业的发展思路上,必须从内蒙古文化的整体资源特征出发,从国家层面的宏观思路去思考和策划内蒙古旅游产业的发展模式,构建以草原文化为特色和品牌的独具北疆风格的旅游基地。
一、深度开发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
文化旅游是以文化为主要观赏体验对象的高品位旅游形式,也是世界旅游业中增长较快项目。内蒙古是我国文化大区、考古大区之一,具有丰富多样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资源,地域文化特色十分鲜明。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文化旅游业起步晚,依旧处在大资源、小产品的初级发展阶段。因此,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将是内蒙古旅游产业所面临的重大新课题,也是决定自治区旅游业能否整体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只有深度开发草原文化资源、有效促进文化与旅游的高度融合,才能够打造出独具地域特色的旅游体系和旅游品牌。
1.有计划、分阶段地深度开发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不同文化资源的自身特点和地域分布情况,打破现有行政区域界线,突出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优势和地域特色,重新整合相同性质,相同特点的文化资源,构建跨盟市,跨省区的“草原文化主题旅游景区”或旅游专线。例如,在史前文化资源方面,集中分布于西辽河流域的“红山诸文化”迄今尚未有效进入旅游开发序列,甚至只停留在考古研究层面上,因此,可以和辽宁省、河北省的相同资源地区联合,共同整合开发红山诸文化资源,以红山文化牛河梁祭祀遗址群、二道井子聚落遗址,夏家店下层文化三座店古城遗址,阴河石城等保有完整,揭露较全的考古遗址和相关的博物馆为依据,构建跨地区的“红山诸文化主题旅游景区”。再如,在历史文化方面,集中分布于内蒙古赤峰、锡林郭勒和河北省承德、古源、张北等北部地区的辽、金、元、明、清时代的古城、古长城、古寺庙、古佛塔、古山庄、王府等历史文化资源,目前仍处在各自开发、分散经营的分隔状态,可以和河北省进行资源整合,联合开发具有共同特征的辽、金、元、明、清文化主题旅游景区或旅游专线。
2.深度开发民族文化,民俗文化资源,在加强对原生态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建设的同时,用新观念,新形式去营造民族文化的新内容,新形式,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和人气的“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或“民俗文化旅游体验区”。内蒙古拥有十分丰富的原生态游牧文化、游猎文化资源。但是。目前的牧区、林区旅游基本停留在“看自然风光、吃肉喝酒,观赏民族歌舞”的较低层次上,而且同质现象严重,为游客带给的文化体验普遍很低。换言之,原生态游牧文化、游猎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系统的深度开发,还没有发展成独具地域特色的高品位旅游产品。因此,可以利用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地保存较完整的二季、四季旅游文化资源和游猎文化资源,打造出若干个具有地域民族文化特色的“游牧游猎文化体验景区”或“游牧游猎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改变目前民族文化,民俗文化旅游“散、弱、小”的不利局面。
二、加强文化景观建设,打造内蒙古文化旅游知名品牌
文化景观是文化旅游的金字招牌。199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6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提出了“文化景观”一词及所含内容,并决定将具有世界性意义和价值的文化景观纳入《世界遗产名录》。截止目前,世界遗产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大类。文化景观可分为物质文化景观,精神文化景观两种。物质文化景观是指在自然环境的物质基础上加以创造,创造出与人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凝聚物,如建筑、园林、农田、牧场等可视性物质实体。精神文化景观是指在客观环境的影响下人类所创造出的文化创造物,如宗教、道德、艺术、语言、风俗、世界观、价值等可体会与感知的精神财产。文化景观的核心价值在于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和综合作用上,即连接自然与文化的纽带作用。内蒙古拥有诸如元上都遗址,辽上京遗址,成吉思汗陵园以及红山诸文化等世界知名的物质文化景观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民族语言文学、民间艺术、民俗民风等地域精神文化景观资源。但是,目前而言,这些文化景观资源还没得到系统的深度开发,普遍存在文化体验层次低,品牌效益不显著,游客的文化认同程度不高等问题。例如,已经成功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元上都遗址迄今还在处在考古研究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初级阶段,未能发挥应有的文化景观效应。成吉思汗陵园的文化旅游,与国内国际著名的陵园旅游相比,文化体验项目少,游客中的文化认同度低等问题,据网上统计数字,成吉思汗陵在异地游客中的认同程度低于呼伦贝尔草原。因此,经典文化景观及相关文化景区,文化博物馆,文化街区等配套产品的建设和知名文化旅游品牌的打造将是内蒙古旅游业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发展文化旅游,调整旅游产业结构,提升自治区旅游业整体实力和国际,国内知名度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法治建设,维护旅游业文化生态环境
草原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实质上是草原文化的时尚化,商业化,大众化过程。面对强势的旅游商业,当地本土化文化,特别是原生态民族文化始终处于被动适应的弱势地位,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外地投资者不懂得当地文化,缺乏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意识,往往片面追求商业利益,忽视文化保护等原因,文化资源的商品化风险日渐凸显,成为当旅游业发展必须思考的新问题。以我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包括文化古迹在内的不少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旅游景点、景区的实际经营权掌握在外地投资者手中,这些商家虽然对当地旅游业和经济带来不少活力,起到过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因为文化背景的不同和文化认同度的差异,在对当地文化资源进行商业化旅游开发中,开始出现原生态民族文化、民俗文化被曲解或被舞台化、庸俗化、工具化,有些不可再生的名胜古迹,历史文化资源被改造,歪曲,甚至破坏等现象,对旅游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带来一些值得关注的负面影响。因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归属权,经营权,所有权,领导权等各种利益关系的有机结合和均衡化协调发展成为旅游业,甚至整个文化建设所面临着的一个突出问题。只有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制法规来保护传统文化资源,引领文化资源的商业化旅游开发,才能够构建起文化与旅游合理融合,旅游产业与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双赢”之路。
四、重视旅游纪念品的研发,打造内蒙古特色商品品牌
旅游纪念品是旅游产业的重要产品,是旅游购物商品的经营重点,同时也是旅游产业对外影响的形象载体。旅游纪念品是旅游目的地文化的集中再现,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点,其产品设计,制作工艺,营销策划等都有其地域文化特质。特色鲜明,内涵深厚,制作精美的高质量旅游纪念品,不仅能够形象的体现出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个性,增厚旅游业的文化品位,文化吸引力,而且还能有力刺激游客的购物欲望,增加旅游产业的产值和效益。但是,从我区目前推上市场的旅游纪念品的层次和结构看,普遍存在档次低,质量差,同质现象严重,缺乏地域文化个性等问题,而且大多数是外地企业或家庭式的小作坊生产的廉价产品,能够体现内蒙古地域文化,草原文化个性特点的高品位纪念品严重不足。再加上旅游购物市场秩序混乱,无产地,无商标,无产权的“三无”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等原因,到访内蒙古的异地游客购物旅游纪念品的消费额只占旅游消费的5%左右。因此,具有鲜明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特色的高品位,高档次的精品旅游纪念品产品的打造和具有自主产权的生产企业集团的建设,将是内蒙古旅游产业转型发展的又一个重要任务,也是创建草原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五、注重人才培养,构建高素质的旅游人才体系
旅游文化人才,尤其是高素质的文化创意人才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最终动力。但是就目前我区旅游业而言,旅游人才,特别是熟知当地文化的本土文化创意人才严重匮乏,这也是导致文化与旅游的衔接不牢,文化旅游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建设,首先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研发团队。因此,必须集聚和培养文化创意人才,形成内蒙古文化旅游创意阶层及其再生产供应机制。在积极的从外部引进专家型人才,提升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的档次,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精品的同时,利用区内外教育资源,加大对本土旅游文化人才的培养,通过针对性的培训和相关创意产业专业的设置,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本土文化创意人才和旅游文化人才。加强文化旅游的学术研究,联合区内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相应的研究机构,逐渐提升旅游业的文化知名度和文化影响力。
责任编辑:杨再梅
一、深度开发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
文化旅游是以文化为主要观赏体验对象的高品位旅游形式,也是世界旅游业中增长较快项目。内蒙古是我国文化大区、考古大区之一,具有丰富多样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资源,地域文化特色十分鲜明。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文化旅游业起步晚,依旧处在大资源、小产品的初级发展阶段。因此,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将是内蒙古旅游产业所面临的重大新课题,也是决定自治区旅游业能否整体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只有深度开发草原文化资源、有效促进文化与旅游的高度融合,才能够打造出独具地域特色的旅游体系和旅游品牌。
1.有计划、分阶段地深度开发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不同文化资源的自身特点和地域分布情况,打破现有行政区域界线,突出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优势和地域特色,重新整合相同性质,相同特点的文化资源,构建跨盟市,跨省区的“草原文化主题旅游景区”或旅游专线。例如,在史前文化资源方面,集中分布于西辽河流域的“红山诸文化”迄今尚未有效进入旅游开发序列,甚至只停留在考古研究层面上,因此,可以和辽宁省、河北省的相同资源地区联合,共同整合开发红山诸文化资源,以红山文化牛河梁祭祀遗址群、二道井子聚落遗址,夏家店下层文化三座店古城遗址,阴河石城等保有完整,揭露较全的考古遗址和相关的博物馆为依据,构建跨地区的“红山诸文化主题旅游景区”。再如,在历史文化方面,集中分布于内蒙古赤峰、锡林郭勒和河北省承德、古源、张北等北部地区的辽、金、元、明、清时代的古城、古长城、古寺庙、古佛塔、古山庄、王府等历史文化资源,目前仍处在各自开发、分散经营的分隔状态,可以和河北省进行资源整合,联合开发具有共同特征的辽、金、元、明、清文化主题旅游景区或旅游专线。
2.深度开发民族文化,民俗文化资源,在加强对原生态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建设的同时,用新观念,新形式去营造民族文化的新内容,新形式,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和人气的“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或“民俗文化旅游体验区”。内蒙古拥有十分丰富的原生态游牧文化、游猎文化资源。但是。目前的牧区、林区旅游基本停留在“看自然风光、吃肉喝酒,观赏民族歌舞”的较低层次上,而且同质现象严重,为游客带给的文化体验普遍很低。换言之,原生态游牧文化、游猎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系统的深度开发,还没有发展成独具地域特色的高品位旅游产品。因此,可以利用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地保存较完整的二季、四季旅游文化资源和游猎文化资源,打造出若干个具有地域民族文化特色的“游牧游猎文化体验景区”或“游牧游猎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改变目前民族文化,民俗文化旅游“散、弱、小”的不利局面。
二、加强文化景观建设,打造内蒙古文化旅游知名品牌
文化景观是文化旅游的金字招牌。199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6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提出了“文化景观”一词及所含内容,并决定将具有世界性意义和价值的文化景观纳入《世界遗产名录》。截止目前,世界遗产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大类。文化景观可分为物质文化景观,精神文化景观两种。物质文化景观是指在自然环境的物质基础上加以创造,创造出与人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凝聚物,如建筑、园林、农田、牧场等可视性物质实体。精神文化景观是指在客观环境的影响下人类所创造出的文化创造物,如宗教、道德、艺术、语言、风俗、世界观、价值等可体会与感知的精神财产。文化景观的核心价值在于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和综合作用上,即连接自然与文化的纽带作用。内蒙古拥有诸如元上都遗址,辽上京遗址,成吉思汗陵园以及红山诸文化等世界知名的物质文化景观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民族语言文学、民间艺术、民俗民风等地域精神文化景观资源。但是,目前而言,这些文化景观资源还没得到系统的深度开发,普遍存在文化体验层次低,品牌效益不显著,游客的文化认同程度不高等问题。例如,已经成功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元上都遗址迄今还在处在考古研究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初级阶段,未能发挥应有的文化景观效应。成吉思汗陵园的文化旅游,与国内国际著名的陵园旅游相比,文化体验项目少,游客中的文化认同度低等问题,据网上统计数字,成吉思汗陵在异地游客中的认同程度低于呼伦贝尔草原。因此,经典文化景观及相关文化景区,文化博物馆,文化街区等配套产品的建设和知名文化旅游品牌的打造将是内蒙古旅游业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发展文化旅游,调整旅游产业结构,提升自治区旅游业整体实力和国际,国内知名度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法治建设,维护旅游业文化生态环境
草原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实质上是草原文化的时尚化,商业化,大众化过程。面对强势的旅游商业,当地本土化文化,特别是原生态民族文化始终处于被动适应的弱势地位,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外地投资者不懂得当地文化,缺乏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意识,往往片面追求商业利益,忽视文化保护等原因,文化资源的商品化风险日渐凸显,成为当旅游业发展必须思考的新问题。以我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包括文化古迹在内的不少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旅游景点、景区的实际经营权掌握在外地投资者手中,这些商家虽然对当地旅游业和经济带来不少活力,起到过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因为文化背景的不同和文化认同度的差异,在对当地文化资源进行商业化旅游开发中,开始出现原生态民族文化、民俗文化被曲解或被舞台化、庸俗化、工具化,有些不可再生的名胜古迹,历史文化资源被改造,歪曲,甚至破坏等现象,对旅游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带来一些值得关注的负面影响。因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归属权,经营权,所有权,领导权等各种利益关系的有机结合和均衡化协调发展成为旅游业,甚至整个文化建设所面临着的一个突出问题。只有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制法规来保护传统文化资源,引领文化资源的商业化旅游开发,才能够构建起文化与旅游合理融合,旅游产业与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双赢”之路。
四、重视旅游纪念品的研发,打造内蒙古特色商品品牌
旅游纪念品是旅游产业的重要产品,是旅游购物商品的经营重点,同时也是旅游产业对外影响的形象载体。旅游纪念品是旅游目的地文化的集中再现,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点,其产品设计,制作工艺,营销策划等都有其地域文化特质。特色鲜明,内涵深厚,制作精美的高质量旅游纪念品,不仅能够形象的体现出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个性,增厚旅游业的文化品位,文化吸引力,而且还能有力刺激游客的购物欲望,增加旅游产业的产值和效益。但是,从我区目前推上市场的旅游纪念品的层次和结构看,普遍存在档次低,质量差,同质现象严重,缺乏地域文化个性等问题,而且大多数是外地企业或家庭式的小作坊生产的廉价产品,能够体现内蒙古地域文化,草原文化个性特点的高品位纪念品严重不足。再加上旅游购物市场秩序混乱,无产地,无商标,无产权的“三无”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等原因,到访内蒙古的异地游客购物旅游纪念品的消费额只占旅游消费的5%左右。因此,具有鲜明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特色的高品位,高档次的精品旅游纪念品产品的打造和具有自主产权的生产企业集团的建设,将是内蒙古旅游产业转型发展的又一个重要任务,也是创建草原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五、注重人才培养,构建高素质的旅游人才体系
旅游文化人才,尤其是高素质的文化创意人才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最终动力。但是就目前我区旅游业而言,旅游人才,特别是熟知当地文化的本土文化创意人才严重匮乏,这也是导致文化与旅游的衔接不牢,文化旅游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建设,首先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研发团队。因此,必须集聚和培养文化创意人才,形成内蒙古文化旅游创意阶层及其再生产供应机制。在积极的从外部引进专家型人才,提升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的档次,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精品的同时,利用区内外教育资源,加大对本土旅游文化人才的培养,通过针对性的培训和相关创意产业专业的设置,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本土文化创意人才和旅游文化人才。加强文化旅游的学术研究,联合区内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相应的研究机构,逐渐提升旅游业的文化知名度和文化影响力。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