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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通”是实现海峡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的简称,最早在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2008年11月,“两会”签署了空运、海运、邮政和食品安全四项协议,“大三通”全面实现。资本取得和利用更加便捷,可更好地利用祖国大陆市场,极大地带动台湾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从比较优势理论,还是产业内贸易理论来讲,两岸都存在着贸易基础,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