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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比较复杂:被害人死在被锁住的别墅中,也就是陈尸在一个封闭的密室里,这有助于你将谋杀伪装成自杀。通向外界的门只能用唯一的钥匙打开,但这钥匙谁也找不到。
坏消息却很简单:你也找不到那把钥匙。你同样被锁在这个密室中,和尸体一起。
(一)
“老师,我杀人了。”话筒那边的女孩喊道。
我一下子呆了,手中的杯子如琼瑶剧中般“啪”的掉在地上,摔得粉碎,茶水溅了一地。
“你是谁啊?”我有点惊愕的问道——不是每天半夜都有陌生女孩打电话来表白自己是杀人犯的。
话筒对面的女孩似乎有点搞不清状况:“我是小丽。啊!”她惊呼了一声,然后不好意思的小声问:“您,不是吴老师?”
“对,你打错了。”她说的吴老师,估计是我的同事吴雅追。此人外号乌鸦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侦探小说家,常吹嘘自己智商极高,号称金田一点五。他的手机号码和我只差了一位,所以经常有人打错,而且大都是催稿的编辑,一上来就哀号着再拖稿就和我同归于尽之类——可见此乌鸦嘴人品之差,信用之低。
“哦,对不起啊。”女孩嘴里不知嘀咕着什么,正要挂电话,“我再重拨。”
“等等!”出于为人师表的责任心,我不得不确认一下,“你刚才说……你杀了人?”
“对!你说出去也不打紧,反正我决定马上自首。”女孩没好气的说,“我是吴老师的学生,我杀人了,要我说几遍都行。找吴老师,主要是因为常听他在课堂上讲自己多次帮警察破案,有很多警界高官都欠他人情。我就心想,反正自己杀了人,也没打算逃,只是希望吴老师能出面,把不必要的程序省了,直接判我刑就好。”
我心里嘀咕着:那乌鸦嘴在课堂上都跟学生吹嘘些什么啊!太没有身为老师的觉悟了。
话筒那边,女孩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如喷泉般涌个不停,琐琐屑屑的鸡毛蒜皮全扯出来了。半响,她终于停住,用皱着眉头的语气叹道:“我都跟你说这些干嘛啊。我还要忙着跟吴老师打电话呢!这边尸体还是热的。”
“吴老师是我的同事,三天前去西藏采风了,你打他手机是打不通的。”我总算找了个机会,一口气不停歇的告知。
“啊!”这回换她愣住了,“这个……事情不好办啊。”
“你是吴老师班上的学生张小丽吧。我是吴老师的同事,姓系,全名系色望,教语文的。其实,我曾和警方也有过交道,要不……你告诉地方,我来处理。我也是老师,老师帮学生是应该的。”话一说出口,我就想打自己耳光——我这又不把自己扯进麻烦了吗。
“这样啊,也行!我告诉你地点,你自己过来吧。”女孩倒是很干脆,“记得带把铲子或刀子之类的工具来。”
“等等,我可没答应帮你分尸或掩埋尸体!”我慌忙辩解——身为老师,帮助学生是应该的,但掩饰罪行,那就触犯我的道德底线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女孩没好气的解释,“我是要你带破门的工具来。我是在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中杀人的,唯一的出口是一道只能用钥匙打开的门。而我没钥匙,也找不到。所以你想进来,或是我想出去,都得将门破开。这是密室谋杀案!”
身为一个推理小说爱好者,我觉得她的定义下错了。所谓密室谋杀,是指被害人单独陈尸在一个密闭的空间,比如说一个门窗都被反锁的房间,而凶手不知所踪。这就是它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凶手在杀人后,是怎样离开这个房间的。这个“看不见”的方法,被推理小说迷们形象的称呼为犹大之窗。也就是说,密室谋杀案的关键,就是凶手将一个本来开放的空间伪装成完全封闭的空间。而这个小丽的情况显然完全不同,感觉只是一个笨笨的凶手冒失的忘记考虑逃跑的方法而已。
正遐想着,那边的小丽不耐烦了,“好了,赶快过来!记得打的,快一点。”
(二)
老师的工资是很有限的,但我还是打的了。我们的教导主任常说,我和学生的关系刚好是倒过来的,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听学生话的老师。这评价太伤人了,我不是性格软弱,只是为人比较低调。
那个女孩在我赶过来的路上,又打了几个电话,唠唠叨叨的总算将案发经过讲明白了。原来她全名叫张小丽,是吴老师班上的美术代表。因为比较喜欢艺术,所以空闲时间就给一些美术家当人体模特。
虽然我没想明白,喜欢艺术和当人体模特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个关系到她的作案动机。据说,一个月前张小丽在给著名画家施楚生作模特时,被施楚生借着酒劲强奸了。
“这个畜生,他居然说这才是货真价实的为了艺术而献身!”女孩没好气的说,“他骗谁啊!老实说,就这,还不值得杀他,可是他居然拍了我裸照来要挟我。这手法太老套了。再说他有没有脑子啊!我是人体模特呃,要看我的裸体,画廊多的是,用这个来要挟我,有用吗。”
我有点迷糊了,这女孩反应不对啊。尽管很失礼,但我真的想问一句,她到底有没有被强奸啊?
那边女孩还在自顾自的说,“当时,我马上报了案。老实说,我对这个不是很看重,虽然有点不开心,但也没到要死要活的地步。报案主要是为了防止这家伙再向别的模特下手——要知道有些女孩子并不像我这样想得开。”
“那警方怎么处理的?”
“呸!”女孩在那边吐了口唾沫。“那个施楚生狡辩说他给了我钱,是双方情愿的交易。警方要我举证,老实说,我不会举证啊,我什么都不懂。警察说那事情很难办,要等他们慢慢调查。结果就没下文了。”
“你是未成年人吧!他只要和你发生性关系,应该就算犯罪了。”
小丽摇摇头,“还有一条法律,要是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实际年龄,就可算无罪。我是隐瞒了自己的年龄,才当上模特的。老实说,这还不是我杀他的动机。”
我有点不懂现在孩子的想法了,但不知不觉也学会了她的口气,“老实说,都这样了,你就是杀他一百遍,我觉得也可以理解啊。要知道,有女孩子就是因为手淫被看到了,就把对方杀了的。(注一)”
小丽笑了,爽朗的笑声几乎让人忘记她是一个杀人凶手,“就你这样,还能当老师!好吧,我告诉你,杀他的真正动机。动机很简单,就是我没办法难过起来。”
我差点将手机掉到地上。
“不可思议吧。我被强奸了,但我本人却不怎么难过。可能原因我不是处女吧,所以对这个也不看重。大家都是九零后嘛。再说,被强奸了,又不是天塌下来了,人还总得过活吧。既然要活,那就还是要活得开心一点。”
“这个想法很对!”我有点汗,觉得这小丫头做思想工作应该比我强。
“可是,别人不这么认为。我报案时,那个警察就一直用奇怪的眼神瞪着我,半天才说了一句,你这不像被强奸的样子啊。家里人也是,不顾我的感受,自作主张的给我办了休学。走到外面,认识我的人,也不知为什么,见了我都躲着走。开始,我根本不在乎那些,还是大大咧咧的过日子。但慢慢的谣言就起来了,说我被人那个了,还这样阳光灿烂,那次多半不是强奸,而是卖淫。路上还有不三不四的人找我搭讪,我给他一耳光,他还死皮赖脸的说被上了都不生气,只调戏你是不是嫌不够啊。”
社会上是有这种人,他们认为事情就应该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发展。如果不是,他们会不惜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别人。
“被强奸就应该是哭哭啼啼的吗,就应该是要死要活的吗!连爸爸妈妈都认为我不正常。我做人虚伪不起来,要难过,我没有。但把我逼急了,我就把强奸我的人杀了!这是正常反应吧,受害者找强奸犯报复,报纸上不是有很多吗!”女孩咬牙切齿的说,“现在我杀了他,我看谁还敢轻视我!”
我说不出话来:刚才我同样认为女孩的反应很奇怪,是不是我也算逼迫女孩杀人的一份子呢。
(故事不可控制的向社会派发展了。)
“老师不要担心,我还是未成年人。”女孩倒是反过来安慰我,“被强奸时,警方确认过。我到今年八月份才成年,所以没事的。而且,我是强奸受害者,法庭应该会宽大处理。只可惜,那个画家也只是酒后乱性,罪不致死的。”
王大力怀疑道,“但是,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张小丽的同伙!”
“张小丽不可能有同伙。如果真是这样,她大可要同伙帮忙搬个梯子,让她从楼顶逃出,或是帮忙将门破开。张小丽被困在别墅中,恰恰是因为她没有同伙。因此,整个案子中出现的神秘第三人,才是货真价实的独来独往的杀人凶手。”
最后,我总结陈词:“案件的真相应该是,有人先于张小丽拜访了施楚生。那个男人用毒酒将施楚生杀害后,藏身于别墅的二楼。当张小丽进来,那男人便拿着从尸体上搜到的钥匙溜出,将张小丽锁在别墅中,并打电话报警。这不是密室谋杀案,因为施楚生死的时候,唯一的出入口是敞开的。”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
如果这个案件是推理小说的话,那么写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因为不会出现比侦探聪明的警察。
也许,有些恶俗的推理小说写手还会续个貂尾,最后来封自白信或是日记,交代文中的“我”就是那个神秘的第三人。我,系色望老师才是真正的凶手。
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我愿意成为凶手,只要我的学生,那些年轻的孩子不会成为杀人犯。
(七)
尽管我说得口都干了,结果王大力还是不肯放我们。最后警方大部队来了。那个主任一看是我,头皮都发麻了——一般遇上我,案件十有八九都会让人绝望。录完证词后,他就示意王大力放人。
王大力再傻,也不会顶撞上司。他装模作样的搜搜口袋,然后耸耸肩,“对不起,手铐的钥匙,我走得急,没有带来。”
我看看和张小丽铐在一起的右手,傻眼了。
最后还是善解人意的张小丽安慰我说:“不要紧的。反正我也不想回那个家了。不如老师我们私奔吧。”
我冷汗出了一身。
“开玩笑的,”说完,张小丽转过身叹了一口气。(你真的是开玩笑吗?那干嘛还叹气!)
话虽这样说,但总不能让她浑身是血的回家吧。如果这样,真不知她的家长会怎么想,周围的人会怎样议论。所以我还是将她带回自己那狭隘的一居室,打算明天一早开了手铐,再送她回去。
她洗澡的时候,我最是痛苦,不得不将半边身子倚在浴室门口,铐住的右手被拖了进去。浴室里淋水和擦澡的声音,不由得让我心猿意马。我也算一个正常的男人啊。不过向未成年少女出手的罪行,我是绝对不会触犯的,我可是老师。
但是张小丽的心情颇好,似乎把我的窘态当作笑料,边洗还边大声的唱着歌,什么“君生妾未生,妾身君已老”之类的花腔。
睡觉的时候,就没办法了。最后决定她睡床上,我拿床毯子睡床边。关了灯之后,整个房间黑了下来,什么也看不见了。
然后,我听见张小丽的哭声。
我慌了神,因为从一开始,我就只看见过张小丽的笑脸。我连忙爬起,准备开灯。但是张小丽阻止了我。她抓住了我的手,一头扑进我的怀中,眼泪打湿了我的胸膛。
“老师,对不起。”她呜咽着低声说,“是我杀了那个人。我是真的杀了他。因为我好痛苦。我……并不是不在乎,我只是……”
我静静的专心的听着她诉说,也许我的出生只是为了这个目的。
因为我知道,有些人只能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流泪。
夜不知过了多久,宿舍的门吱呀一声开了,王大力带着一大票警察站在门口,得意的宣告:“张小丽,我正式以谋杀罪逮捕你。”
(八)
那一瞬间,我真的认为这个结尾相当的恶俗。
但王大力却不这样认为,他喜欢这种传统式的本格结尾——转折之后再转折,和侦探相拥的女人就是凶手。
有没有一个推理小说的结局是幸福快乐到永久呢?
也许是为了服务读者,于是王大力浑身恶臭的站在我的门口,得意的宣告:“张小丽,我正式以谋杀罪逮捕你。”
然后,他不顾我们的表情,自顾自的开始推理起来——他有做侦探的潜质:“系色望老师,你的推理非常的精彩,可惜有一个致命的漏洞。我当时就发现了,但苦于没有证据来推翻你。这个破绽很简单,一个知道自己中了毒的男人,想将毒酒吐出的话,会坚持跑到厕所抽水马桶边呕吐吗?”
“这个知道自己中毒的男人,只可能出现三种反应。第一,就地呕吐;第二,找凶手拼命;第三,将唯一的钥匙丢入马桶冲走,困住凶手!”王大力高高举起一个样式奇特的钥匙,“这就是我在下水道找到的钥匙。这个事实说明,施楚生死后,别墅的保险门根本就没有打开过,毒死他的凶手还困在别墅中,也就是张小丽你!”
这至少解释了他身上的恶臭。
“案件的真相,十分的搞笑。张小丽你本想用毒酒杀害施楚生,然后伪装成自杀的场景。但是被害人临死前,将出口的钥匙丢进下水道,困住了你。于是整个案件的性质就发生了绝对性的改变。你被困在一个真正的密室中,和尸体一起。除非你伪装出还有另一个人出现在现场的假象,否则这个案子一目了然。”
“系色望老师,我很激动,因为这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前所未有的案件——这是历史上第一个逆密室谋杀案。我们常讨论的,被写了千百遍的密室谋杀案,是指被害人单独陈尸在一个看似密闭的空间,比如说一个门窗都被反锁的房间,但凶手不知所踪。这就是它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凶手在杀人后,是怎样离开这个房间的。这个“看不见”的方法,被推理小说迷们形象的称呼为犹大之窗。也就是说,密室谋杀案的关键,就是凶手将一个本来开放的空间伪装成完全封闭的空间。然这个案子正好相反,它是个逆密室谋杀案。被害人陈尸在一个绝对封闭的密室中,而凶手就在尸体旁边,不知所措。他唯一的出路,就是伪装出这个绝对的密室有可供其余人出入的方法。也就是说,凶手必须将一个原本完全封闭的密室,伪装成一个开放的空间。我称之为逆密室谋杀案!”
我紧紧的握住张小丽被铐在一起的手,我知道王大力已经接触到案件的关键。张小丽的身躯却不再颤抖——有的人一辈子只会哭一次。
王大力继续分析:“张小丽伪装的逆密室的诡计一共有三点,恰恰就是系色望老师分析的三个证据。第一点就是失踪的钥匙,这个我已经解决了。失踪的钥匙并不是被人带出别墅,而是被丢进了抽水马桶。张小丽说不定也知道这一点,但是她无法拿到已在下水道中的钥匙。第三点,也就是那个报警的男人。这个问题我也清楚了。”
“这个报警的男人是谁?”
王大力得意的宣称:“这个人就是路人甲!”
“虾米?”王大力身后的警官都傻了。
“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这无关紧要。他不是张小丽的同伙,只是单纯的被利用而已——就跟系色望老师你一样。这个别墅是个绝对的密室,不可能让人出入。但对其他事物却不那么严密。比如说,钥匙可以通过马桶进入下水道,再比如说——声音!”
“当晚,张小丽不是在别墅的屋顶喊你开门嘛。她也用此方法欺骗路人帮她报警。她对偶然经过的路人甲求救,恳求对方利用门口的公用电话报警。当路人甲拨通110后,她便在屋顶笑话对方,大声宣称这是个玩笑。路人怕背上欺警的罪名,慌忙挂上电话离开。这样就造成了有神秘的第三人在屋中目睹张小丽后,出门报警的假象。”
“那一行张曼玉的带血脚印呢?”
“很遗憾,这个别墅对猫来说,也不是密室。张小丽先抱着张曼玉,使之脚上沾血,然后伪造了猫从厕所里的尸体旁走到保险门口的血脚印。”
“门外的脚印呢?门没开,猫怎么穿透门走出去?”
“这点就是此逆密室谋杀案诡计天才的地方,也许只有女性才能想出这种方法。张小丽抱着张曼玉,来到屋顶,然后对准门口的相应地点,将猫丢了下去。十几米的高度,对猫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而且猫无论从什么高度跳下,都是四脚落地。于是,张曼玉平安着陆,在门口留下清晰的脚印后,慌忙跑开了。通过此方法,带血的脚印就在门口连接上。那看似通过门口的猫脚印,其实是两次分别造成的。”
“凶手张小丽始终被困在杀人现场的密室中。其实,只要她有一个同伙,就能轻易的逃脱。可惜这对九零后的孩子来说,这样伟大的友情可能有些困难吧。”王大力用看似社会派的一句话完成了他的总结陈词——基本上所有的本格小说,结尾总会来这么一两句话,目的是延伸主题,这也是俗透了的事情。
(九)
我们手铐的钥匙,王大力其实一直都带在身边——他只不过害怕张小丽逃跑,而不愿给她解开罢了。这我能理解。
张小丽没有同伙,她是一个人进行这场谋杀的——自从强奸案发生后,她就认为自己没有朋友和亲人了。这我也能理解。
张小丽打吴雅追或我的手机,只是为了找一个自以为是的人掉入她的陷阱,帮她向警方阐述第一层虚假的真相——这我都能理解。
但说到张小丽杀害施楚生的动机,这肯定和先前的强奸案有关,但是不是如她先前告诉我那样,我却没有把握——对于九零后的孩子,我还是很难理解。这是我身为老师的失职。
于是,当警察押着张小丽出门时,她回头对我道歉:“对不起,系色望老师,我欺骗了你。”
我挥挥手,若无其事的说:“没什么,老师就应该相信学生。”
可王大力却轻轻的关上我的房门,仿佛这屋中刚有人死去一般。
注一:详情请见东野圭吾的作品《放学后》。
注二:详情请见周星驰的电影《鹿鼎记》。
注三:详情请见《樱的圈套》的日文原名。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比较复杂:被害人死在被锁住的别墅中,也就是陈尸在一个封闭的密室里,这有助于你将谋杀伪装成自杀。通向外界的门只能用唯一的钥匙打开,但这钥匙谁也找不到。
坏消息却很简单:你也找不到那把钥匙。你同样被锁在这个密室中,和尸体一起。
(一)
“老师,我杀人了。”话筒那边的女孩喊道。
我一下子呆了,手中的杯子如琼瑶剧中般“啪”的掉在地上,摔得粉碎,茶水溅了一地。
“你是谁啊?”我有点惊愕的问道——不是每天半夜都有陌生女孩打电话来表白自己是杀人犯的。
话筒对面的女孩似乎有点搞不清状况:“我是小丽。啊!”她惊呼了一声,然后不好意思的小声问:“您,不是吴老师?”
“对,你打错了。”她说的吴老师,估计是我的同事吴雅追。此人外号乌鸦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侦探小说家,常吹嘘自己智商极高,号称金田一点五。他的手机号码和我只差了一位,所以经常有人打错,而且大都是催稿的编辑,一上来就哀号着再拖稿就和我同归于尽之类——可见此乌鸦嘴人品之差,信用之低。
“哦,对不起啊。”女孩嘴里不知嘀咕着什么,正要挂电话,“我再重拨。”
“等等!”出于为人师表的责任心,我不得不确认一下,“你刚才说……你杀了人?”
“对!你说出去也不打紧,反正我决定马上自首。”女孩没好气的说,“我是吴老师的学生,我杀人了,要我说几遍都行。找吴老师,主要是因为常听他在课堂上讲自己多次帮警察破案,有很多警界高官都欠他人情。我就心想,反正自己杀了人,也没打算逃,只是希望吴老师能出面,把不必要的程序省了,直接判我刑就好。”
我心里嘀咕着:那乌鸦嘴在课堂上都跟学生吹嘘些什么啊!太没有身为老师的觉悟了。
话筒那边,女孩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如喷泉般涌个不停,琐琐屑屑的鸡毛蒜皮全扯出来了。半响,她终于停住,用皱着眉头的语气叹道:“我都跟你说这些干嘛啊。我还要忙着跟吴老师打电话呢!这边尸体还是热的。”
“吴老师是我的同事,三天前去西藏采风了,你打他手机是打不通的。”我总算找了个机会,一口气不停歇的告知。
“啊!”这回换她愣住了,“这个……事情不好办啊。”
“你是吴老师班上的学生张小丽吧。我是吴老师的同事,姓系,全名系色望,教语文的。其实,我曾和警方也有过交道,要不……你告诉地方,我来处理。我也是老师,老师帮学生是应该的。”话一说出口,我就想打自己耳光——我这又不把自己扯进麻烦了吗。
“这样啊,也行!我告诉你地点,你自己过来吧。”女孩倒是很干脆,“记得带把铲子或刀子之类的工具来。”
“等等,我可没答应帮你分尸或掩埋尸体!”我慌忙辩解——身为老师,帮助学生是应该的,但掩饰罪行,那就触犯我的道德底线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女孩没好气的解释,“我是要你带破门的工具来。我是在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中杀人的,唯一的出口是一道只能用钥匙打开的门。而我没钥匙,也找不到。所以你想进来,或是我想出去,都得将门破开。这是密室谋杀案!”
身为一个推理小说爱好者,我觉得她的定义下错了。所谓密室谋杀,是指被害人单独陈尸在一个密闭的空间,比如说一个门窗都被反锁的房间,而凶手不知所踪。这就是它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凶手在杀人后,是怎样离开这个房间的。这个“看不见”的方法,被推理小说迷们形象的称呼为犹大之窗。也就是说,密室谋杀案的关键,就是凶手将一个本来开放的空间伪装成完全封闭的空间。而这个小丽的情况显然完全不同,感觉只是一个笨笨的凶手冒失的忘记考虑逃跑的方法而已。
正遐想着,那边的小丽不耐烦了,“好了,赶快过来!记得打的,快一点。”
(二)
老师的工资是很有限的,但我还是打的了。我们的教导主任常说,我和学生的关系刚好是倒过来的,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听学生话的老师。这评价太伤人了,我不是性格软弱,只是为人比较低调。
那个女孩在我赶过来的路上,又打了几个电话,唠唠叨叨的总算将案发经过讲明白了。原来她全名叫张小丽,是吴老师班上的美术代表。因为比较喜欢艺术,所以空闲时间就给一些美术家当人体模特。
虽然我没想明白,喜欢艺术和当人体模特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个关系到她的作案动机。据说,一个月前张小丽在给著名画家施楚生作模特时,被施楚生借着酒劲强奸了。
“这个畜生,他居然说这才是货真价实的为了艺术而献身!”女孩没好气的说,“他骗谁啊!老实说,就这,还不值得杀他,可是他居然拍了我裸照来要挟我。这手法太老套了。再说他有没有脑子啊!我是人体模特呃,要看我的裸体,画廊多的是,用这个来要挟我,有用吗。”
我有点迷糊了,这女孩反应不对啊。尽管很失礼,但我真的想问一句,她到底有没有被强奸啊?
那边女孩还在自顾自的说,“当时,我马上报了案。老实说,我对这个不是很看重,虽然有点不开心,但也没到要死要活的地步。报案主要是为了防止这家伙再向别的模特下手——要知道有些女孩子并不像我这样想得开。”
“那警方怎么处理的?”
“呸!”女孩在那边吐了口唾沫。“那个施楚生狡辩说他给了我钱,是双方情愿的交易。警方要我举证,老实说,我不会举证啊,我什么都不懂。警察说那事情很难办,要等他们慢慢调查。结果就没下文了。”
“你是未成年人吧!他只要和你发生性关系,应该就算犯罪了。”
小丽摇摇头,“还有一条法律,要是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实际年龄,就可算无罪。我是隐瞒了自己的年龄,才当上模特的。老实说,这还不是我杀他的动机。”
我有点不懂现在孩子的想法了,但不知不觉也学会了她的口气,“老实说,都这样了,你就是杀他一百遍,我觉得也可以理解啊。要知道,有女孩子就是因为手淫被看到了,就把对方杀了的。(注一)”
小丽笑了,爽朗的笑声几乎让人忘记她是一个杀人凶手,“就你这样,还能当老师!好吧,我告诉你,杀他的真正动机。动机很简单,就是我没办法难过起来。”
我差点将手机掉到地上。
“不可思议吧。我被强奸了,但我本人却不怎么难过。可能原因我不是处女吧,所以对这个也不看重。大家都是九零后嘛。再说,被强奸了,又不是天塌下来了,人还总得过活吧。既然要活,那就还是要活得开心一点。”
“这个想法很对!”我有点汗,觉得这小丫头做思想工作应该比我强。
“可是,别人不这么认为。我报案时,那个警察就一直用奇怪的眼神瞪着我,半天才说了一句,你这不像被强奸的样子啊。家里人也是,不顾我的感受,自作主张的给我办了休学。走到外面,认识我的人,也不知为什么,见了我都躲着走。开始,我根本不在乎那些,还是大大咧咧的过日子。但慢慢的谣言就起来了,说我被人那个了,还这样阳光灿烂,那次多半不是强奸,而是卖淫。路上还有不三不四的人找我搭讪,我给他一耳光,他还死皮赖脸的说被上了都不生气,只调戏你是不是嫌不够啊。”
社会上是有这种人,他们认为事情就应该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发展。如果不是,他们会不惜用最大的恶意来猜度别人。
“被强奸就应该是哭哭啼啼的吗,就应该是要死要活的吗!连爸爸妈妈都认为我不正常。我做人虚伪不起来,要难过,我没有。但把我逼急了,我就把强奸我的人杀了!这是正常反应吧,受害者找强奸犯报复,报纸上不是有很多吗!”女孩咬牙切齿的说,“现在我杀了他,我看谁还敢轻视我!”
我说不出话来:刚才我同样认为女孩的反应很奇怪,是不是我也算逼迫女孩杀人的一份子呢。
(故事不可控制的向社会派发展了。)
“老师不要担心,我还是未成年人。”女孩倒是反过来安慰我,“被强奸时,警方确认过。我到今年八月份才成年,所以没事的。而且,我是强奸受害者,法庭应该会宽大处理。只可惜,那个画家也只是酒后乱性,罪不致死的。”
王大力怀疑道,“但是,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张小丽的同伙!”
“张小丽不可能有同伙。如果真是这样,她大可要同伙帮忙搬个梯子,让她从楼顶逃出,或是帮忙将门破开。张小丽被困在别墅中,恰恰是因为她没有同伙。因此,整个案子中出现的神秘第三人,才是货真价实的独来独往的杀人凶手。”
最后,我总结陈词:“案件的真相应该是,有人先于张小丽拜访了施楚生。那个男人用毒酒将施楚生杀害后,藏身于别墅的二楼。当张小丽进来,那男人便拿着从尸体上搜到的钥匙溜出,将张小丽锁在别墅中,并打电话报警。这不是密室谋杀案,因为施楚生死的时候,唯一的出入口是敞开的。”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
如果这个案件是推理小说的话,那么写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因为不会出现比侦探聪明的警察。
也许,有些恶俗的推理小说写手还会续个貂尾,最后来封自白信或是日记,交代文中的“我”就是那个神秘的第三人。我,系色望老师才是真正的凶手。
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我愿意成为凶手,只要我的学生,那些年轻的孩子不会成为杀人犯。
(七)
尽管我说得口都干了,结果王大力还是不肯放我们。最后警方大部队来了。那个主任一看是我,头皮都发麻了——一般遇上我,案件十有八九都会让人绝望。录完证词后,他就示意王大力放人。
王大力再傻,也不会顶撞上司。他装模作样的搜搜口袋,然后耸耸肩,“对不起,手铐的钥匙,我走得急,没有带来。”
我看看和张小丽铐在一起的右手,傻眼了。
最后还是善解人意的张小丽安慰我说:“不要紧的。反正我也不想回那个家了。不如老师我们私奔吧。”
我冷汗出了一身。
“开玩笑的,”说完,张小丽转过身叹了一口气。(你真的是开玩笑吗?那干嘛还叹气!)
话虽这样说,但总不能让她浑身是血的回家吧。如果这样,真不知她的家长会怎么想,周围的人会怎样议论。所以我还是将她带回自己那狭隘的一居室,打算明天一早开了手铐,再送她回去。
她洗澡的时候,我最是痛苦,不得不将半边身子倚在浴室门口,铐住的右手被拖了进去。浴室里淋水和擦澡的声音,不由得让我心猿意马。我也算一个正常的男人啊。不过向未成年少女出手的罪行,我是绝对不会触犯的,我可是老师。
但是张小丽的心情颇好,似乎把我的窘态当作笑料,边洗还边大声的唱着歌,什么“君生妾未生,妾身君已老”之类的花腔。
睡觉的时候,就没办法了。最后决定她睡床上,我拿床毯子睡床边。关了灯之后,整个房间黑了下来,什么也看不见了。
然后,我听见张小丽的哭声。
我慌了神,因为从一开始,我就只看见过张小丽的笑脸。我连忙爬起,准备开灯。但是张小丽阻止了我。她抓住了我的手,一头扑进我的怀中,眼泪打湿了我的胸膛。
“老师,对不起。”她呜咽着低声说,“是我杀了那个人。我是真的杀了他。因为我好痛苦。我……并不是不在乎,我只是……”
我静静的专心的听着她诉说,也许我的出生只是为了这个目的。
因为我知道,有些人只能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流泪。
夜不知过了多久,宿舍的门吱呀一声开了,王大力带着一大票警察站在门口,得意的宣告:“张小丽,我正式以谋杀罪逮捕你。”
(八)
那一瞬间,我真的认为这个结尾相当的恶俗。
但王大力却不这样认为,他喜欢这种传统式的本格结尾——转折之后再转折,和侦探相拥的女人就是凶手。
有没有一个推理小说的结局是幸福快乐到永久呢?
也许是为了服务读者,于是王大力浑身恶臭的站在我的门口,得意的宣告:“张小丽,我正式以谋杀罪逮捕你。”
然后,他不顾我们的表情,自顾自的开始推理起来——他有做侦探的潜质:“系色望老师,你的推理非常的精彩,可惜有一个致命的漏洞。我当时就发现了,但苦于没有证据来推翻你。这个破绽很简单,一个知道自己中了毒的男人,想将毒酒吐出的话,会坚持跑到厕所抽水马桶边呕吐吗?”
“这个知道自己中毒的男人,只可能出现三种反应。第一,就地呕吐;第二,找凶手拼命;第三,将唯一的钥匙丢入马桶冲走,困住凶手!”王大力高高举起一个样式奇特的钥匙,“这就是我在下水道找到的钥匙。这个事实说明,施楚生死后,别墅的保险门根本就没有打开过,毒死他的凶手还困在别墅中,也就是张小丽你!”
这至少解释了他身上的恶臭。
“案件的真相,十分的搞笑。张小丽你本想用毒酒杀害施楚生,然后伪装成自杀的场景。但是被害人临死前,将出口的钥匙丢进下水道,困住了你。于是整个案件的性质就发生了绝对性的改变。你被困在一个真正的密室中,和尸体一起。除非你伪装出还有另一个人出现在现场的假象,否则这个案子一目了然。”
“系色望老师,我很激动,因为这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前所未有的案件——这是历史上第一个逆密室谋杀案。我们常讨论的,被写了千百遍的密室谋杀案,是指被害人单独陈尸在一个看似密闭的空间,比如说一个门窗都被反锁的房间,但凶手不知所踪。这就是它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凶手在杀人后,是怎样离开这个房间的。这个“看不见”的方法,被推理小说迷们形象的称呼为犹大之窗。也就是说,密室谋杀案的关键,就是凶手将一个本来开放的空间伪装成完全封闭的空间。然这个案子正好相反,它是个逆密室谋杀案。被害人陈尸在一个绝对封闭的密室中,而凶手就在尸体旁边,不知所措。他唯一的出路,就是伪装出这个绝对的密室有可供其余人出入的方法。也就是说,凶手必须将一个原本完全封闭的密室,伪装成一个开放的空间。我称之为逆密室谋杀案!”
我紧紧的握住张小丽被铐在一起的手,我知道王大力已经接触到案件的关键。张小丽的身躯却不再颤抖——有的人一辈子只会哭一次。
王大力继续分析:“张小丽伪装的逆密室的诡计一共有三点,恰恰就是系色望老师分析的三个证据。第一点就是失踪的钥匙,这个我已经解决了。失踪的钥匙并不是被人带出别墅,而是被丢进了抽水马桶。张小丽说不定也知道这一点,但是她无法拿到已在下水道中的钥匙。第三点,也就是那个报警的男人。这个问题我也清楚了。”
“这个报警的男人是谁?”
王大力得意的宣称:“这个人就是路人甲!”
“虾米?”王大力身后的警官都傻了。
“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这无关紧要。他不是张小丽的同伙,只是单纯的被利用而已——就跟系色望老师你一样。这个别墅是个绝对的密室,不可能让人出入。但对其他事物却不那么严密。比如说,钥匙可以通过马桶进入下水道,再比如说——声音!”
“当晚,张小丽不是在别墅的屋顶喊你开门嘛。她也用此方法欺骗路人帮她报警。她对偶然经过的路人甲求救,恳求对方利用门口的公用电话报警。当路人甲拨通110后,她便在屋顶笑话对方,大声宣称这是个玩笑。路人怕背上欺警的罪名,慌忙挂上电话离开。这样就造成了有神秘的第三人在屋中目睹张小丽后,出门报警的假象。”
“那一行张曼玉的带血脚印呢?”
“很遗憾,这个别墅对猫来说,也不是密室。张小丽先抱着张曼玉,使之脚上沾血,然后伪造了猫从厕所里的尸体旁走到保险门口的血脚印。”
“门外的脚印呢?门没开,猫怎么穿透门走出去?”
“这点就是此逆密室谋杀案诡计天才的地方,也许只有女性才能想出这种方法。张小丽抱着张曼玉,来到屋顶,然后对准门口的相应地点,将猫丢了下去。十几米的高度,对猫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而且猫无论从什么高度跳下,都是四脚落地。于是,张曼玉平安着陆,在门口留下清晰的脚印后,慌忙跑开了。通过此方法,带血的脚印就在门口连接上。那看似通过门口的猫脚印,其实是两次分别造成的。”
“凶手张小丽始终被困在杀人现场的密室中。其实,只要她有一个同伙,就能轻易的逃脱。可惜这对九零后的孩子来说,这样伟大的友情可能有些困难吧。”王大力用看似社会派的一句话完成了他的总结陈词——基本上所有的本格小说,结尾总会来这么一两句话,目的是延伸主题,这也是俗透了的事情。
(九)
我们手铐的钥匙,王大力其实一直都带在身边——他只不过害怕张小丽逃跑,而不愿给她解开罢了。这我能理解。
张小丽没有同伙,她是一个人进行这场谋杀的——自从强奸案发生后,她就认为自己没有朋友和亲人了。这我也能理解。
张小丽打吴雅追或我的手机,只是为了找一个自以为是的人掉入她的陷阱,帮她向警方阐述第一层虚假的真相——这我都能理解。
但说到张小丽杀害施楚生的动机,这肯定和先前的强奸案有关,但是不是如她先前告诉我那样,我却没有把握——对于九零后的孩子,我还是很难理解。这是我身为老师的失职。
于是,当警察押着张小丽出门时,她回头对我道歉:“对不起,系色望老师,我欺骗了你。”
我挥挥手,若无其事的说:“没什么,老师就应该相信学生。”
可王大力却轻轻的关上我的房门,仿佛这屋中刚有人死去一般。
注一:详情请见东野圭吾的作品《放学后》。
注二:详情请见周星驰的电影《鹿鼎记》。
注三:详情请见《樱的圈套》的日文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