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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无人机;农业植保;现状;产业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从事农用无人机设计、制造、生产、服务的企业已经接近300家,以匀速增长态势审视农用无人机产业,在未来五年相关产业的产值将超200亿元,截止2015年我国应用在农业植保领域的无人机多达2300余育架,全年作业1000余万亩次,相较于2014年同比分别增长240%、170.8%,在未来无人机将被广泛应用在农业植保领域,将人力从繁重的农耕工作中解脱出来,推动我国农业朝着科技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基于此,为使农业得以稳健发展,分析我国无人机农业植保现状与产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情况关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方方面面,然而以往以人力为主的农业植保手段,无法有效提高农业植保成效,农作物病虫害现象仍然较为常见,严重影响我国农业总产量,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当前病虫害种类较多,发病速率快,且多呈现隐藏性,一旦发现就会大面积爆发,加大农业植保压力,同时为提高农业产值,推动农业朝着集约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大面积农业用地集中在一起,加大管理压力,降低农业植保效率,在这种农业发展新常态下,推动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发展具有缓解大面积长周期农业植保压力、降低农业植保投入等积极作用,为提高农业经济收益奠定基础,同时无人机可将人力从繁重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中解脱出来,利用无人机可以开展24小时无人监管全自动病虫害预防及控制农业植保工作,继而提高农业植保工作效率。
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无人机农业植保能力相对较低,当前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需积极学习国外先进无人机农业植保技术,明确本国无人机农业植保需求,在“智慧农业”理念加持下,不断加大相关技术的研究力度,并积极寻求无人机农业植保行为与生态环境、经济环境、科技环境协调、统一发展的方法,为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能力及其工作效率,人们需秉持自省精神,积极分析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发展阻力,为推动该产业良性发展提供依据。
2.1 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有待完善
我国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新产业的发展不仅需立足市场经济供需关系,还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然而市场上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相对较小,与之相关的成文条款相对较少,使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仍有待完善。
2.2 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综合质量有待提高
产品质量是产业发展的“生命力”,只有产品质量过硬,才能拓宽市场,然而当前我国市面上的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种类仍然较少,其稳定性、可靠性、实效性有待提高。
2.3 无人机农业植保推广体系有待完善
在我国有许多地区仍然采用传统农业植保手段,认为无人机投入成本高,不愿应用无人机进行农业植保,就算应用无人机,其型号、性能急需优化,影响无人机在农业植保领域中的有效应用。
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作为以先进科学技术为依托的新型产业,其发展不仅可以拓宽无人机生产、制造、发展思路,还可以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有效性,助力農业创造更高经济产值,为此在明晰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发展必要性基础上,无人机制造业需立足农业植保设计、制造、推广更多种类繁多、性能卓越的农业植保无人机,为推动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良性发展奠基础。
3.1 完善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
首先,国家需通过颁布法律法规,营建良好的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法制氛围,确保无人机在农业植保领域的推广有据可依,同时引导市场经济其他职权机构设立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准入保准,确保无人机性能、功能、能耗等属性均符合农业植保切实要求,避免出现“植保有余、科学性不足”消极现象,使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完善有的放矢;其次,政府需积极响应国家有关规定,营建稳定且有秩序的农业植保无人机准入氛围,立足本地农业植保需求,规设极具导向性、地域性、针对性的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推广方略,助力无人机在地区农业植保领域的稳健发展;最后,无人机生产制造企业需在不同地区设立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监督、反馈基点,用以整合无人机在农业植保领域中的应用实况,借助互联网技术,解析该领域对无人机产品的期许,为创新、完善、革新无人机产品提供依据。
3.2 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质量
当前适用于农业植保的无人机种类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农业植保切实需求,为此若想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质量,需率先丰富无人机种类,立足农业植保切实需求,加大无人机功能开发力度,例如针对无人机农药喷洒功能来来讲,基于其存在携药量少、喷洒作业时间短等缺陷,为此需加快无人机“补给”的研究与开发速率,确保无人机可连续作业,满足无人机农业植保需求。基于此,无人机功能开发技术人员需立足农业植保实况,用发展、经济、适用视角开发无人机功能,避免相关功能“创新性有余,实效性不足”,达到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质量的目的。
3.3 健全无人机农业植保推广体系
为使农业植保能效得以提高,在该领域中应用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刻不容缓,为提高农业综合产值奠定基础,为此人们需积极应用无人机,意识到其在农业植保领域应用的必要性,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农业补贴、宣传、教育、培训、试应用等手段,在农业植保领域推广无人机,为发挥其能效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为使无人机在我国农业植保领域得以有效应用,需相关企业立足农业植保领域,设计、开发、制造与之相契合的无人机,完善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提高相关产品质量,健全无人机农业植保推广体系,助其在农业植保领域有效应用、科学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从事农用无人机设计、制造、生产、服务的企业已经接近300家,以匀速增长态势审视农用无人机产业,在未来五年相关产业的产值将超200亿元,截止2015年我国应用在农业植保领域的无人机多达2300余育架,全年作业1000余万亩次,相较于2014年同比分别增长240%、170.8%,在未来无人机将被广泛应用在农业植保领域,将人力从繁重的农耕工作中解脱出来,推动我国农业朝着科技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基于此,为使农业得以稳健发展,分析我国无人机农业植保现状与产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 分析无人机农业植保现状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情况关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方方面面,然而以往以人力为主的农业植保手段,无法有效提高农业植保成效,农作物病虫害现象仍然较为常见,严重影响我国农业总产量,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当前病虫害种类较多,发病速率快,且多呈现隐藏性,一旦发现就会大面积爆发,加大农业植保压力,同时为提高农业产值,推动农业朝着集约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大面积农业用地集中在一起,加大管理压力,降低农业植保效率,在这种农业发展新常态下,推动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发展具有缓解大面积长周期农业植保压力、降低农业植保投入等积极作用,为提高农业经济收益奠定基础,同时无人机可将人力从繁重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中解脱出来,利用无人机可以开展24小时无人监管全自动病虫害预防及控制农业植保工作,继而提高农业植保工作效率。
2 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无人机农业植保能力相对较低,当前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需积极学习国外先进无人机农业植保技术,明确本国无人机农业植保需求,在“智慧农业”理念加持下,不断加大相关技术的研究力度,并积极寻求无人机农业植保行为与生态环境、经济环境、科技环境协调、统一发展的方法,为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能力及其工作效率,人们需秉持自省精神,积极分析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发展阻力,为推动该产业良性发展提供依据。
2.1 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有待完善
我国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新产业的发展不仅需立足市场经济供需关系,还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然而市场上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相对较小,与之相关的成文条款相对较少,使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仍有待完善。
2.2 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综合质量有待提高
产品质量是产业发展的“生命力”,只有产品质量过硬,才能拓宽市场,然而当前我国市面上的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种类仍然较少,其稳定性、可靠性、实效性有待提高。
2.3 无人机农业植保推广体系有待完善
在我国有许多地区仍然采用传统农业植保手段,认为无人机投入成本高,不愿应用无人机进行农业植保,就算应用无人机,其型号、性能急需优化,影响无人机在农业植保领域中的有效应用。
3 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发展途径
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作为以先进科学技术为依托的新型产业,其发展不仅可以拓宽无人机生产、制造、发展思路,还可以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有效性,助力農业创造更高经济产值,为此在明晰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发展必要性基础上,无人机制造业需立足农业植保设计、制造、推广更多种类繁多、性能卓越的农业植保无人机,为推动无人机农业植保产业良性发展奠基础。
3.1 完善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
首先,国家需通过颁布法律法规,营建良好的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法制氛围,确保无人机在农业植保领域的推广有据可依,同时引导市场经济其他职权机构设立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准入保准,确保无人机性能、功能、能耗等属性均符合农业植保切实要求,避免出现“植保有余、科学性不足”消极现象,使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完善有的放矢;其次,政府需积极响应国家有关规定,营建稳定且有秩序的农业植保无人机准入氛围,立足本地农业植保需求,规设极具导向性、地域性、针对性的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推广方略,助力无人机在地区农业植保领域的稳健发展;最后,无人机生产制造企业需在不同地区设立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监督、反馈基点,用以整合无人机在农业植保领域中的应用实况,借助互联网技术,解析该领域对无人机产品的期许,为创新、完善、革新无人机产品提供依据。
3.2 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质量
当前适用于农业植保的无人机种类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农业植保切实需求,为此若想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质量,需率先丰富无人机种类,立足农业植保切实需求,加大无人机功能开发力度,例如针对无人机农药喷洒功能来来讲,基于其存在携药量少、喷洒作业时间短等缺陷,为此需加快无人机“补给”的研究与开发速率,确保无人机可连续作业,满足无人机农业植保需求。基于此,无人机功能开发技术人员需立足农业植保实况,用发展、经济、适用视角开发无人机功能,避免相关功能“创新性有余,实效性不足”,达到提高无人机农业植保产品质量的目的。
3.3 健全无人机农业植保推广体系
为使农业植保能效得以提高,在该领域中应用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刻不容缓,为提高农业综合产值奠定基础,为此人们需积极应用无人机,意识到其在农业植保领域应用的必要性,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农业补贴、宣传、教育、培训、试应用等手段,在农业植保领域推广无人机,为发挥其能效奠定基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使无人机在我国农业植保领域得以有效应用,需相关企业立足农业植保领域,设计、开发、制造与之相契合的无人机,完善无人机农业植保市场,提高相关产品质量,健全无人机农业植保推广体系,助其在农业植保领域有效应用、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