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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为建筑安装企业,为非法人的分支机构.在企业所得税问题上,我公司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总公司出具的企业所得税预缴分配表,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但当地税务机关却不予认可,并要求我公司接受当地管理,强行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当地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