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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做法
莱芜市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创建创业型乡镇(街道)和创业型社区(新农村)”活动,选择部分创业基础和工作基础条件好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先行先试,典型引路,带动全局,形成了以创建活动促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平台建设促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主要做法:
(一)科学确定创建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创业乡镇(街道)和创业型社区(新农村)活动的意见》,确定了创建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创建单位经济发展环境较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参加创业培训人数较多,创业就业服务功能健全。经过择优选择,全市确定了8个乡镇(街道)、30个社区(村)开展创建工作,创建期3年左右,2013年底进行评估验收。同时,着眼于发挥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创建实效,制定明确了创建标准和具体指标要求:如,创业型社区、村未就业劳动力不超过总人口的3%,个体私营企业、工商户总数占本社区总人口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创业型新农村应达到2%以上。
(二)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基础功能。一是建立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全市20个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都配备了5-9人的专职工作人员,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用工招聘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跟踪扶持等方面的创业服务。所有社区都设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站,每个社区、村都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面向辖区内劳动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都配备了计算机、大屏幕、传真机、身份证识别仪等办公服务设施,实现了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创业就业信息互联。全市1070个村居均设立了代办点,以劳动保障协理员为主体,聘请代办员1920人,使城乡居民和外来创业者不出村(社区),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就能办理好行政服务的各个事项。各基层平台对辖区内创业就业情况实行了动态管理,分类指导,为每一类人员量身提供针对性强的创业就业服务方案。
(三)开展多形式的创业助推活动。各基层创业服务平台以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和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为抓手,着力解决创业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面向辖区内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大力宣传全民免费创业就业培训的政策,为他们提供创业就业培训信息,组织他们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就业培训。近三年来,各创建单位参加创业就业培训的劳动者占到了全市创业就业培训人数的55%。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各基层平台通过培训推介、窗口发放、印发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向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发布创业项目信息,及时受理政策落实申请,实现了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创业服务。
(四)建立形式多样的创业园区。各乡镇(街道)结合镇域经济发展规划,通过新建、改造等多种形式,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创业园、专业市场和特色街。仅8个创建创业型乡镇(街道)、30个创业型社区(村)已建成各类具有孵化功能的创业基地32个,入驻企业、商户及其它经营业户2348个,吸纳各类群体就业1650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创业服务队伍不够稳定,大多数乡镇的公共创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创业知识水平还不能满足创业指导工作的需要。
(二)创业层次不高,规模较小。作为乡镇(街道),特别是农村,收入水平较低,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同时受地理自然环境、信息流通、消费理念等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适合在农村开发的创业项目或者创业资源较少,创业项目大多局限于零售、产品代理、来料加工、小型餐饮、初级维修等类别,投资规模较小,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三)创业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对于绝大多数初始创业者来说,基本没有完成创业所需的原始资本积累,普遍面临创业资金短缺问题。
(四)创业氛围不够浓厚。究其原因,人们的创业观念仍比较保守,尤其在偏远的农村,对在创业中可能出现和遇到的风险十分担心,缺乏自主创业的意识和观念,缺乏冒险精神,造成创业意识不强。
三、加强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完善基层平台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基层公共创业服务机构的性质和工作职责,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逐步以专职取代兼职,提高工作队伍稳定性。公共创业服务政策多,涉及范围广,需要建立学习和培训制度,对基层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基层公共创业服务队伍。
(二)健全完善创业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内容,制定明确创业资金用于支持创业指导服务的使用办法,将创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内容尽快落到实处。进一步拓宽创业项目征集渠道,筛选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充分利用项目展示、网上发布等各类方式,免费向创业人员积极进行推介。要以乡镇等基层失业人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创业宣传和引领工作。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尤其是注重对乡镇、社区居民创业能力的提升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开拓眼界,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掌握致富技能,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支持和鼓励领办、创办农村专业协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社,激发他们的创业活力。
(三)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探讨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等融资门槛,制定出更加适合基层创业群体的政策措施。各级乡镇、街道要积极发挥鼓励、支持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借助自身优势,对缺乏资金的创业项目,积极协助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优化信贷政策,简化贷款程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创业信贷支持的力度,探索开展包括信用担保、质押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
(四)进一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把培育鼓励创业、认同创业、敢闯敢富的社会价值观,作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基础工程,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街道和社区要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对创业政策、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善待他人的和谐创业氛围。
莱芜市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创建创业型乡镇(街道)和创业型社区(新农村)”活动,选择部分创业基础和工作基础条件好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先行先试,典型引路,带动全局,形成了以创建活动促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平台建设促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主要做法:
(一)科学确定创建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创业乡镇(街道)和创业型社区(新农村)活动的意见》,确定了创建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创建单位经济发展环境较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参加创业培训人数较多,创业就业服务功能健全。经过择优选择,全市确定了8个乡镇(街道)、30个社区(村)开展创建工作,创建期3年左右,2013年底进行评估验收。同时,着眼于发挥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创建实效,制定明确了创建标准和具体指标要求:如,创业型社区、村未就业劳动力不超过总人口的3%,个体私营企业、工商户总数占本社区总人口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创业型新农村应达到2%以上。
(二)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基础功能。一是建立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全市20个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都配备了5-9人的专职工作人员,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用工招聘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跟踪扶持等方面的创业服务。所有社区都设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站,每个社区、村都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面向辖区内劳动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都配备了计算机、大屏幕、传真机、身份证识别仪等办公服务设施,实现了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创业就业信息互联。全市1070个村居均设立了代办点,以劳动保障协理员为主体,聘请代办员1920人,使城乡居民和外来创业者不出村(社区),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就能办理好行政服务的各个事项。各基层平台对辖区内创业就业情况实行了动态管理,分类指导,为每一类人员量身提供针对性强的创业就业服务方案。
(三)开展多形式的创业助推活动。各基层创业服务平台以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和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为抓手,着力解决创业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面向辖区内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大力宣传全民免费创业就业培训的政策,为他们提供创业就业培训信息,组织他们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就业培训。近三年来,各创建单位参加创业就业培训的劳动者占到了全市创业就业培训人数的55%。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各基层平台通过培训推介、窗口发放、印发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向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发布创业项目信息,及时受理政策落实申请,实现了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创业服务。
(四)建立形式多样的创业园区。各乡镇(街道)结合镇域经济发展规划,通过新建、改造等多种形式,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创业园、专业市场和特色街。仅8个创建创业型乡镇(街道)、30个创业型社区(村)已建成各类具有孵化功能的创业基地32个,入驻企业、商户及其它经营业户2348个,吸纳各类群体就业1650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创业服务队伍不够稳定,大多数乡镇的公共创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创业知识水平还不能满足创业指导工作的需要。
(二)创业层次不高,规模较小。作为乡镇(街道),特别是农村,收入水平较低,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同时受地理自然环境、信息流通、消费理念等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适合在农村开发的创业项目或者创业资源较少,创业项目大多局限于零售、产品代理、来料加工、小型餐饮、初级维修等类别,投资规模较小,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三)创业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对于绝大多数初始创业者来说,基本没有完成创业所需的原始资本积累,普遍面临创业资金短缺问题。
(四)创业氛围不够浓厚。究其原因,人们的创业观念仍比较保守,尤其在偏远的农村,对在创业中可能出现和遇到的风险十分担心,缺乏自主创业的意识和观念,缺乏冒险精神,造成创业意识不强。
三、加强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完善基层平台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基层公共创业服务机构的性质和工作职责,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逐步以专职取代兼职,提高工作队伍稳定性。公共创业服务政策多,涉及范围广,需要建立学习和培训制度,对基层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基层公共创业服务队伍。
(二)健全完善创业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内容,制定明确创业资金用于支持创业指导服务的使用办法,将创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内容尽快落到实处。进一步拓宽创业项目征集渠道,筛选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充分利用项目展示、网上发布等各类方式,免费向创业人员积极进行推介。要以乡镇等基层失业人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创业宣传和引领工作。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尤其是注重对乡镇、社区居民创业能力的提升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开拓眼界,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掌握致富技能,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支持和鼓励领办、创办农村专业协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社,激发他们的创业活力。
(三)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探讨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等融资门槛,制定出更加适合基层创业群体的政策措施。各级乡镇、街道要积极发挥鼓励、支持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借助自身优势,对缺乏资金的创业项目,积极协助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优化信贷政策,简化贷款程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创业信贷支持的力度,探索开展包括信用担保、质押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
(四)进一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把培育鼓励创业、认同创业、敢闯敢富的社会价值观,作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基础工程,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街道和社区要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对创业政策、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善待他人的和谐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