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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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于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属于内部会计监督的范畴,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会计法》对各单位的法律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有必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同时遵循“合法性和适用性”、“全面性并具有广泛约束性”、“符合系统性和实行内部牵制”等基本原则,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
  
  (一)货币资金控制的要点和方法
  货币资金是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必须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良好的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针对货币资金流动性强、使用范围广、容易发生问题等特点,对其加强管理和控制应主要侧重以下方面:
  1、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以货币资金支付会计控制环节为例,是指货币资金支付的授权批准、实际办理、会计记录、稽核检查及业务经办等岗位必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不能一人多岗,身兼数职,不能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同时,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现象。
  2、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
  各单位应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保证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此外,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各单位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货币资金被贪污、侵占、挪用。
  3、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
  根据合理、合法的凭据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特别要注意有关凭证的稽核和审查。如外来原始凭证,应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票证管理要求,有无税务监制章、财政监制章和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明确,大小写是否相符,接受单位名称是否正确,经办、验收、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权限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有无涂改、伪造和虚报冒领等现象。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的大部分支出是白条,有的复核工作形同虚设,有的财务人员在办理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时,只以银行转帐凭证(或信汇凭证等)列支,未附任何付款凭证,而且没有任何人签名。因此,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控制,每笔支出均应以经过审核的发票或其他凭证作为书面证据,如是暂付款则应办理暂付款手续,在“应收及暂付款”科目中列支,严禁以转帐凭证直接列支。
  4、加强票据、印章和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等会计系统控制。
  实际工作中,发现许多单位的空白收据由出纳保管,没有设立登记簿严格管理,没有办理购买、领用登记和交回注销等手续,这样,即使出纳隐瞒了一些收入不入帐,也无人知晓。有的单位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一人保管,会计人员对单位的一切收支都不清楚,纯粹是事后的记帐员,失去了应有的会计监督作用。因此,“各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帐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同时,“各单位应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严禁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并尽量任用思想素质较好的正式职工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但不管这个人何等忠厚、何等老实,要始终坚信,制度约束比个人的自觉性更可靠、更有效。
  5、保证货币资金的收入有合理、合法的凭据,管住货币资金流入点。
  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只注重控制货币资金的支出,而忽略了收入的控制,只关心钱来了没有,来了多少,却没有关心是否及时或全部入帐?特别是个别单位习惯于搞收入不入帐,尤其是现金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这就要使用自购、自制等不合理的票据,或收钱不给任何票据,然后由出纳开具一张总收入或根据现金日记帐据以入帐。由于是小金库,也无人再核对是否有截留收入,缺乏监督机制;更有甚者,有的单位将公款以职工个人名义或以银行定期存款形式存入银行,并由他自己保管,没有任何的牵制制度,由此引发的潜在风险很大。因此,为避免国家遭受损失、保护干部,必须健全货币资金收入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票据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单位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6、定期核对银行帐户余额,定期盘点现金,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银行存款会计帐和出纳帐长期不符,却无人过问。有的单位日常现金盘点基本上都是由现金经办人自行完成的,会计只管出纳帐面数与之相符,而不管帐实是否相符。按照我国有关规定,货币资金每月至少应核对一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保证货币资金管理不出纰漏。
  
  (二)固定资产控制的要点和方法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不仅要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还要保证单位资产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才能保证行政事业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但有人却存在着偏见: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的控制,而固定资产流动性不强,人们不敢贸然搬走,管他干吗?因此,个别单位会计帐上根本就没有设置“固定资产”科目,会计报表上的固定资产数仅是一些房屋、建筑物的结算数,而平时购置的固定资产均未作记录;有的没有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而是一季度或年终才登记增加固定资产;有的由于人手不够,由会计兼任固定资产的管理,失去了应有的会计监督作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七、十八条及三十六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应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取得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等环节的控制,设置完整的固定资产会计记录系统。
  单位购置、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均应由管理部门验收签章,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验收入库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财务部门应及时根据有关验收单据办理财务转帐,逐笔登记增加固定资产总帐。
  2、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等实行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
  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转出、报废、出售等实行严格的申请、批准制度,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单位处理、报废闲置、毁损固定资产,必须经财产管理部门申报、主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建立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
  会计部门应根据帐卡会同财产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如果出现帐、物不符,特别是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总之,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使用保管及损坏赔偿等管理制度及内部监督制度,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明确审批人员、记帐人员、经办人员、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目录,实物资产的分类标准,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产权的登记,财产物资的采购、验收、使用、保养、转让、报废等各项制度和规定,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各单位在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除了要注意以上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不能搞形式主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后,必须立即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不能流于形式,搞形式主义。单位负责人和中层干部要带头遵守,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在执行过程中,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实行纪律控制。
  2、及时性和灵活性。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要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控制所需的信息,一旦发生偏差,系统能对以后的情况进行预测,使控制措施针对未来。同时,要在相对稳定的同时保留相当的弹性,以适应未来的修订和补充。
  3、各控制要点要全面,不能有遗漏、重叠,条理要清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文字说明要简洁明了,条理清楚,使大家一看就懂,且容易记住、掌握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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