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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传统历史街区、传统古村落与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开发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合理开发民族文化资源,这是丽江古城享誉海内外的成功所在。自1986年被确立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被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以来,“丽江模式”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高度赞扬。结合丽江古城保护与开发的相关情况,笔者走访了丽江古城保护问题的专家,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中国传统民居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朱良文先生。
居然有那么完整的一片古城
古稀之年的朱先生精神矍铄,神采熠熠,声音宏亮。
据朱先生介绍,“最初与丽江古城相遇是在1981年”,在此之前外界对丽江古城的认识,恐怕只有奥地利人洛克、俄国人顾彼得等少数学者的记述,以及国内建筑界前辈刘敦桢先生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与速写。当时学界对丽江地区纳西民居还缺乏系统研究,朱良文就带学生到丽江进行古民居调研和测绘,初到这片土地,特色如此鲜明、保存如此完整的丽江古城让他惊呆了——“居然有那么完整的一片古城”!
从此他就爱上了这里的蓝天灰瓦、小桥流水,开始了他与丽江的不解之缘,而且也左右了他后来的研究方向。丽江古城走出云南,被建筑界所认识,被国内外人士所关注,与朱良文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关于丽江古城与纳西族民居的论文不无一定的关系。
古城整体保护成效突出
从80年代初研究古城、出版《丽江纳西族民居》,八十年代中以“紧急呼吁”上书云南省省长,阻止了丽江古城中心四方街的被毁,到九十年代参与丽江传统民居的挂牌保护,再到前几年主持制定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丽江古城环境风貌保护整治手册》,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位为宣传丽江、保护丽江出谋划策、做过实事的老专家,至今对丽江古城的整体保护还是大加赞赏,“放到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看丽江的保护与开发还是比较成功的,‘丽江模式’是具有典范意义的,这应该充分肯定。”
“丽江古城获批世界文化遗产,并进行旅游开发后,它的保护整体上做的还是比较好。”他认为丽江古城的保护成效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对古城风貌的完整性保护。主要涉及丽江古城的城市布局、山水关系、建筑与地形关系、空间尺度和街道尺度的把握,对古城精华与特色风貌的总体把握非常重视,做到了完整保护。其次是古城环境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在进行旅游开发的同时,丽江古城加大了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环境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城市水电管网建设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步伐也大大加快,并取得了突出成效,这是令人倍感欣慰的。再次,古城的防火减灾能力大大加强。上世纪80年代,朱良文第一次到丽江调研,就亲历了一场大火焚毁民居的惨痛经历。木构的传统民居,抵抗火灾的能力差,古城的消防设施缺乏且道路不畅,发生火灾只能采取最原始的人工扑救,真乃杯水车薪,效果甚微。而今古城从街区到住户都增添了适宜的消防设施,在1996年“2•3”大地震后,又增强了抗震与疏散的防灾意识,这些都是可以看得见的。
及时总结持续发展
丽江古城的保护很成功,这是否意味着它在发展过程中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呢?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的看,对此,深入研究丽江古城二十余年的朱良文先生也恳切地就三个方面说明了自己的看法:其一,丽江古城的商业开发过分集中于中间几条重要街区(四方街、新华街、东大街),在旅游开发的初期,这一点还不很突出,但随着发展,商业进驻程度的深入,商业布局的不合理性、商业类型的重复性、商业档次缺乏差异性以及商业文化的异化现象就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发展过程中日益突出的。其次,目前丽江古城本地居民外迁的问题备受关注。很多本地居民一因对现代生活设施的向往,二因出租房屋有较大的经济实效,于是将自己的房产出租给商户经商,自己搬到古城外居住。这样,一来导致了古城文化内涵的淡化,二来导致了古城商业文化异化现象的加重,虽然这种现象在全国较为普遍,但对丽江的良性发展而言不能不引起重视。再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直是朱良文感到忧虑的,那就是城市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他一直呼吁古城建设向东、向南的扩张,一定要有效控制,加大控制力度,一定不能“摊大饼”,如规划执行不力,那么丽江古城的“田园带”
将会受到威胁,如此一来,这个古城的魅力将会大打折扣!
另外,为将传统民居保护落到实处,他认为从法规上进行规范和从技术上进行指导都非常必要,从2004年起朱良文受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委托,开始制定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他再次对丽江古城民居进行了大量调研。朱良文认为传统遗产的保护要遵循它的原真性,不能因现代旅游经济发展的驱动,而在遗产年代、气势、规格、规模等方面刻意追求、夸大。在传统街区、传统民居维修保护的过程中应当尽量保持其“本真”的自然状态,高低不平、错落有致恰恰是自然的生机所在,现实中因对传统内涵缺乏认知,而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一些民居院落结合地形、水系的不规则灵活处理,在维修中被规则化失去了灵活的精彩;一些传统街道在维修与恢复建设时被划一的红线拉齐,自然进退的界面与空间变化的韵味就丧失了;在装修风格上,丽江震后复建和维修的传统民居中也有一些 “文化异化”的“不真”案例,一些民居的门楼、照壁重建时,明显建成大理白族民居的风格,山墙上还绘上了白族民居的花饰,屋顶肩带及披檐翘角愈来愈高甚至矫揉造作。这些现象抹煞了大理民居与丽江民居各自蕴涵的不同文化特色的差异,虽然相对整体而言,这毕竟是少数,但对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及其传统民居而言,就不能不引起重视。朱良文主张传统民居保护应突出其自身民族与地域的本土特色,传统差异一定要细化体现而不是杂糅。
纵观朱先生的观点,他认为,与传统社会相比,在现代社会形态发展演进的过程中,总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要以发展的眼光,为解决问题而认真进行理性分析,为保护遗产而一棍子将开发发展打死,或是不顾保护的实际情况而放手“蛮干”地“发展”,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对的,其最终结果都不利于生存和发展。古城在旅游开发中焕发生机、带来经济效益,这对国家、地方政府和当地百姓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但动态的发展中,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是一个需恒久关注的问题。暴露一些问题是正常的,解决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总体上发展的节奏可以放慢一点,传统的保留可以增多一点。向上争取国家政策,向下发动民众参与,保护永远是现在进行时,时刻都不能懈怠。
居然有那么完整的一片古城
古稀之年的朱先生精神矍铄,神采熠熠,声音宏亮。
据朱先生介绍,“最初与丽江古城相遇是在1981年”,在此之前外界对丽江古城的认识,恐怕只有奥地利人洛克、俄国人顾彼得等少数学者的记述,以及国内建筑界前辈刘敦桢先生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与速写。当时学界对丽江地区纳西民居还缺乏系统研究,朱良文就带学生到丽江进行古民居调研和测绘,初到这片土地,特色如此鲜明、保存如此完整的丽江古城让他惊呆了——“居然有那么完整的一片古城”!
从此他就爱上了这里的蓝天灰瓦、小桥流水,开始了他与丽江的不解之缘,而且也左右了他后来的研究方向。丽江古城走出云南,被建筑界所认识,被国内外人士所关注,与朱良文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关于丽江古城与纳西族民居的论文不无一定的关系。
古城整体保护成效突出
从80年代初研究古城、出版《丽江纳西族民居》,八十年代中以“紧急呼吁”上书云南省省长,阻止了丽江古城中心四方街的被毁,到九十年代参与丽江传统民居的挂牌保护,再到前几年主持制定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丽江古城环境风貌保护整治手册》,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位为宣传丽江、保护丽江出谋划策、做过实事的老专家,至今对丽江古城的整体保护还是大加赞赏,“放到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看丽江的保护与开发还是比较成功的,‘丽江模式’是具有典范意义的,这应该充分肯定。”
“丽江古城获批世界文化遗产,并进行旅游开发后,它的保护整体上做的还是比较好。”他认为丽江古城的保护成效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对古城风貌的完整性保护。主要涉及丽江古城的城市布局、山水关系、建筑与地形关系、空间尺度和街道尺度的把握,对古城精华与特色风貌的总体把握非常重视,做到了完整保护。其次是古城环境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在进行旅游开发的同时,丽江古城加大了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环境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城市水电管网建设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步伐也大大加快,并取得了突出成效,这是令人倍感欣慰的。再次,古城的防火减灾能力大大加强。上世纪80年代,朱良文第一次到丽江调研,就亲历了一场大火焚毁民居的惨痛经历。木构的传统民居,抵抗火灾的能力差,古城的消防设施缺乏且道路不畅,发生火灾只能采取最原始的人工扑救,真乃杯水车薪,效果甚微。而今古城从街区到住户都增添了适宜的消防设施,在1996年“2•3”大地震后,又增强了抗震与疏散的防灾意识,这些都是可以看得见的。
及时总结持续发展
丽江古城的保护很成功,这是否意味着它在发展过程中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呢?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的看,对此,深入研究丽江古城二十余年的朱良文先生也恳切地就三个方面说明了自己的看法:其一,丽江古城的商业开发过分集中于中间几条重要街区(四方街、新华街、东大街),在旅游开发的初期,这一点还不很突出,但随着发展,商业进驻程度的深入,商业布局的不合理性、商业类型的重复性、商业档次缺乏差异性以及商业文化的异化现象就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发展过程中日益突出的。其次,目前丽江古城本地居民外迁的问题备受关注。很多本地居民一因对现代生活设施的向往,二因出租房屋有较大的经济实效,于是将自己的房产出租给商户经商,自己搬到古城外居住。这样,一来导致了古城文化内涵的淡化,二来导致了古城商业文化异化现象的加重,虽然这种现象在全国较为普遍,但对丽江的良性发展而言不能不引起重视。再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直是朱良文感到忧虑的,那就是城市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他一直呼吁古城建设向东、向南的扩张,一定要有效控制,加大控制力度,一定不能“摊大饼”,如规划执行不力,那么丽江古城的“田园带”
将会受到威胁,如此一来,这个古城的魅力将会大打折扣!
另外,为将传统民居保护落到实处,他认为从法规上进行规范和从技术上进行指导都非常必要,从2004年起朱良文受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委托,开始制定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他再次对丽江古城民居进行了大量调研。朱良文认为传统遗产的保护要遵循它的原真性,不能因现代旅游经济发展的驱动,而在遗产年代、气势、规格、规模等方面刻意追求、夸大。在传统街区、传统民居维修保护的过程中应当尽量保持其“本真”的自然状态,高低不平、错落有致恰恰是自然的生机所在,现实中因对传统内涵缺乏认知,而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一些民居院落结合地形、水系的不规则灵活处理,在维修中被规则化失去了灵活的精彩;一些传统街道在维修与恢复建设时被划一的红线拉齐,自然进退的界面与空间变化的韵味就丧失了;在装修风格上,丽江震后复建和维修的传统民居中也有一些 “文化异化”的“不真”案例,一些民居的门楼、照壁重建时,明显建成大理白族民居的风格,山墙上还绘上了白族民居的花饰,屋顶肩带及披檐翘角愈来愈高甚至矫揉造作。这些现象抹煞了大理民居与丽江民居各自蕴涵的不同文化特色的差异,虽然相对整体而言,这毕竟是少数,但对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及其传统民居而言,就不能不引起重视。朱良文主张传统民居保护应突出其自身民族与地域的本土特色,传统差异一定要细化体现而不是杂糅。
纵观朱先生的观点,他认为,与传统社会相比,在现代社会形态发展演进的过程中,总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要以发展的眼光,为解决问题而认真进行理性分析,为保护遗产而一棍子将开发发展打死,或是不顾保护的实际情况而放手“蛮干”地“发展”,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对的,其最终结果都不利于生存和发展。古城在旅游开发中焕发生机、带来经济效益,这对国家、地方政府和当地百姓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但动态的发展中,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是一个需恒久关注的问题。暴露一些问题是正常的,解决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总体上发展的节奏可以放慢一点,传统的保留可以增多一点。向上争取国家政策,向下发动民众参与,保护永远是现在进行时,时刻都不能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