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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厉行“花钱买机制”原则,农信社的央票兑付并未如预想般顺利,农信社改革难关未过
“我们发现很难达到央行的标准。”四川当地一家农信社的负责人口气颇为幽怨:“我们已经将申请央票兑付的时间由今年4月推迟到了7月,因为我们只有两次申请机会,如果都没有通过,以后就永远无法兑付了。”
央票是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简称。根据国务院的农信社改革政策,以农信社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为基数,央行向农信社发行等额专项票据,用以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两年期的票据到期后,如果农信社达到央行的改制标准,可以此票据兑付现金,用以补充农信社的资本金。只有把央票兑付,农信社改制享受的“免费午餐”才算真正落到了腹中。
但是,此次“免费午餐”吃来不易。
7月底,四川银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四川辖区的农信社共申请了95.97亿元央票兑付,这些票据在今年4月起陆续到期,但票据兑付的申请工作直到现在才刚刚启动。“四川申请央票的农信联社有21家,只有六七家能够达到要求。”四川银监局陈应雄处长说。
不仅仅是四川。7月以来,进入第二批改革的21省市的农信社央行专项票据陆续到期,进入兑付的高峰期。从农信社票据兑付的现状来看,整体情况并不乐观。在第一批的八省市农信社试点中,票据兑付也仅刚刚过半。
农信社们将之简单归结为央行单方面提高了兑付标准,“为什么不能像支持国有银行改革一样,痛快拿出几千亿给农信社?”
然而对于央行而言,在实践中完善并严格执行兑付标准,是“花钱买机制”最重要的环节。专家指出,央行如果不能在农信社改革中坚持必要的兑付标准,“再拿几个几千亿”也解决不了农信社的根本问题。参与各方能否进行真正痛苦的改革,而不是单纯的“套取央行资金”,是让这场改革不至于变质的重要催化剂。
并非“免费的午餐”
农信社的这轮改革启动于2003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方案》,决定在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八省市率先进行农信社改革试点。2003年年底,试点方案获得批准后正式实施。
试点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明确提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内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可以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继续维持合作制等制度形式,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给予八省市部分农信社保值储蓄利息贴补及适当税收优惠政策;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原则上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中央将承担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的一半——这一半正是由央票来填补。
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底,央行共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其中首批试点的八省市农信社获得了380亿元资金扶持(包括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
这只是第一步,还并不意味着农信社从央行获得了真金白银。要获得实际兑付,农信社需要达到诸多条件:实行信用社和县(市)联社两级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要达到2%,实际统一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要达到4%,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按“一逾两呆”口径考核,不良贷款比例较2002年12月末的降幅不低于50%。
如果到期时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未能达标,可以延期两年;如果两年后仍未达标,人民银行将以其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置换回专项票据——回归原状。
方案实施以后,央行对兑付方案进行了一些关键的微调,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资本金适用最新的核定方法等,这是最初方案里所没有的。“在开始兑付的时候,人行的一个副行长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且要求提高兑付条件。”一家农信社的负责人说。
“现在人行要求将呆滞资产的40%、抵债资产的50%冲销掉,也就是要求我们将这部分资产变现处置,”四川仪陇县农信社一位陈姓副主任说,“这对我们来说相当于扣除了3000万元的资本金。我们现在的资本充足率是8.56%,如果按照央行的要求,就只剩下0.38%了。”
“在票据兑付审批时,此前条文规定中没有的指标被列进来,让我们措手不及。” 云南省农信联社的一位高管说,“达标难度相当大”。
从2006年4月开始,央行专项票据陆续到期。但实际兑付情况不乐观。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到今年上半年,全国一共有505家农信社成功兑付票据,兑付金额为311亿元,其中第一批试点的八省市有435家成功兑付,兑付金额为255.23亿元,分别占兑付家数和兑付金额的66%和67%。此时距离票据最开始发放已经三年有余,而第一批380亿元的央行票据还有100多亿元没有兑付。
艰难的兑付
现在,第二批21家省市的农信社央行票据也已经到期,进入兑付的高峰期。但据记者采访发现,目前的观望者多过申请者。
“现在要达到人民银行的兑付标准很难,第一批的八省市部分地区都已经丧失信心,说达不到就算了。”一位地方银监局的官员不无“赌气”地表示。
实际上,在首期票据兑付受挫之后,农信社和地方政府都做了一定努力,“为了让农信社顺利兑付,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划拨土地置换不良资产、政府清欠等手段。”前述银监局官员称。
山东和浙江是票据兑付情况最好的地区。山东省农信社总共申请了131.86亿元央行专项票据,目前已经兑付了105.9亿元;浙江兑付了30余亿元,占总规模37.64亿元的80%以上。同为第一批试点省市的江苏则兑付了71.86亿元央票中的37.6亿元。一方面,这固然是因为两地农信社资质相对较好,更直接的原因则是地方政府支持较有力度。无论浙江还是江苏,两地农信社经验总结中对地方政府扶持的感念均跃然纸上。
这揭示出央票兑付困境中的一个隐忧。比起化解历史包袱,更难的是如何在农信社建立新机制。在采访中,《财经》记者清晰地感觉到,所有的农信社都将票据兑付当成农信社当前的头等大事,建立机制本身则并未得到足够重视。
多位专家指出,为了拿到“医药费”,地方政府作为农信社的管理者,或置换不良资产、或发动贷款、存款户、员工入股、或政府出面清欠,以达到票据兑换的“硬条件”。这恰恰人为地掩盖了农信社在机制、体制上并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事实。
事实上,目前央行票据的兑付条件除了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还包括法人治理、经营机制转换、案件处置、成本费用的控制等一系列指标,但各地往往只追求表面财务指标的达标,而对内部机制改革所要求的、很难量化的“软指标”置之不理。
“即使完成兑付的农信社,也大多不是真达到了条件。”一位监管官员一语道破天机。
二次改革势所难免
“央行正承受着双重压力。如不兑付,要面对来自农口、银监部门的压力,被指偏向国有银行改革;如不讲原则予以兑付,则是对改革的不负责任,未来很快也会得到印证。”一位知情者分析。这正是央行现在的两难处境。
事实上,农信社改革三年多来,公开媒体上对于农信社改革的成效评价一直有着迥然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农信社改革取得了空前的阶段性成功,甚至急于“总结经验”:农信社已经扭转了近十年的资不抵债、全行业亏损,到今年年底资本充足率达到4%,全行业恢复盈利;预计到明年年底,将有150家到200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诞生……,总之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功”。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农信社改革只是财务重组上获得了表面上的一定成功,但在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监管模式、经营机制转换、信息质量和披露等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严重问题。
更激烈的意见认为,目前的整个农信社改革方案远远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既得利益者牢牢把持着农信社,不愿意把管理权交给真正的所有者。因此,应从农信社的监管体系乃至改革方案进行重新梳理。
已有部分业内人士认识到了这点。浙江农信社理事长朱范予对《财经》记者表示,“央行专项票据注资农信社只是改革的第一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之初,曾提出农村金融改革“花钱买机制”的要点:一是正视历史包袱;二是提供持续的正向激励机制;三是特别注重防范道德风险。
“花钱买机制”的目标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结构;二是通过省级政府,创造农村信用社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包括避免地方政府干预信用社的经营,地方政府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打击逃废债等;三是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使当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换言之,评价信用社试点改革能否达成“花钱买机制”的目标的核心内容,在于是否建立了一个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信用社体制,其中治理结构改革又是体制转换的核心。然而,农信社当前的央票兑付困境恰恰证明即使是财务重组也未见得容易,更不用说机制的转换等深层次改革。
2006年底,银监会力推农信社贷款五级分类的初分和考核验收工作告一段落,并透露了一个冷酷的事实:截至2006年底,按商业银行从2001年起通行的贷款风险分类(俗称五级分类)标准,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比例高达27.7%,这比农信社按一逾两呆(也称四级分类)标准的数据要高16个百分点。按照2006年底农信社已分类资产26362亿元计,农信社的不良资产再次高约7300亿元。这意味着把当下农信社所有股本、拨备、盈利都用于弥补不良资产的损失也不够,农信社事实上仍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窘境。
无论主观上愿不愿意承认,农信社需要对具体的改革方案做彻底的反省和调整,包括改革目标、试点设计、指导原则、评价标准、时间框架等,农信社二次改革已经在所难免。这势必将成为下届政府上台伊始便要面对的严峻挑战。
“我们发现很难达到央行的标准。”四川当地一家农信社的负责人口气颇为幽怨:“我们已经将申请央票兑付的时间由今年4月推迟到了7月,因为我们只有两次申请机会,如果都没有通过,以后就永远无法兑付了。”
央票是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简称。根据国务院的农信社改革政策,以农信社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为基数,央行向农信社发行等额专项票据,用以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两年期的票据到期后,如果农信社达到央行的改制标准,可以此票据兑付现金,用以补充农信社的资本金。只有把央票兑付,农信社改制享受的“免费午餐”才算真正落到了腹中。
但是,此次“免费午餐”吃来不易。
7月底,四川银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四川辖区的农信社共申请了95.97亿元央票兑付,这些票据在今年4月起陆续到期,但票据兑付的申请工作直到现在才刚刚启动。“四川申请央票的农信联社有21家,只有六七家能够达到要求。”四川银监局陈应雄处长说。
不仅仅是四川。7月以来,进入第二批改革的21省市的农信社央行专项票据陆续到期,进入兑付的高峰期。从农信社票据兑付的现状来看,整体情况并不乐观。在第一批的八省市农信社试点中,票据兑付也仅刚刚过半。
农信社们将之简单归结为央行单方面提高了兑付标准,“为什么不能像支持国有银行改革一样,痛快拿出几千亿给农信社?”
然而对于央行而言,在实践中完善并严格执行兑付标准,是“花钱买机制”最重要的环节。专家指出,央行如果不能在农信社改革中坚持必要的兑付标准,“再拿几个几千亿”也解决不了农信社的根本问题。参与各方能否进行真正痛苦的改革,而不是单纯的“套取央行资金”,是让这场改革不至于变质的重要催化剂。
并非“免费的午餐”
农信社的这轮改革启动于2003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方案》,决定在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八省市率先进行农信社改革试点。2003年年底,试点方案获得批准后正式实施。
试点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明确提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内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可以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继续维持合作制等制度形式,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给予八省市部分农信社保值储蓄利息贴补及适当税收优惠政策;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原则上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中央将承担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的一半——这一半正是由央票来填补。
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底,央行共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其中首批试点的八省市农信社获得了380亿元资金扶持(包括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
这只是第一步,还并不意味着农信社从央行获得了真金白银。要获得实际兑付,农信社需要达到诸多条件:实行信用社和县(市)联社两级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要达到2%,实际统一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要达到4%,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按“一逾两呆”口径考核,不良贷款比例较2002年12月末的降幅不低于50%。
如果到期时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未能达标,可以延期两年;如果两年后仍未达标,人民银行将以其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置换回专项票据——回归原状。
方案实施以后,央行对兑付方案进行了一些关键的微调,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资本金适用最新的核定方法等,这是最初方案里所没有的。“在开始兑付的时候,人行的一个副行长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且要求提高兑付条件。”一家农信社的负责人说。
“现在人行要求将呆滞资产的40%、抵债资产的50%冲销掉,也就是要求我们将这部分资产变现处置,”四川仪陇县农信社一位陈姓副主任说,“这对我们来说相当于扣除了3000万元的资本金。我们现在的资本充足率是8.56%,如果按照央行的要求,就只剩下0.38%了。”
“在票据兑付审批时,此前条文规定中没有的指标被列进来,让我们措手不及。” 云南省农信联社的一位高管说,“达标难度相当大”。
从2006年4月开始,央行专项票据陆续到期。但实际兑付情况不乐观。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到今年上半年,全国一共有505家农信社成功兑付票据,兑付金额为311亿元,其中第一批试点的八省市有435家成功兑付,兑付金额为255.23亿元,分别占兑付家数和兑付金额的66%和67%。此时距离票据最开始发放已经三年有余,而第一批380亿元的央行票据还有100多亿元没有兑付。
艰难的兑付
现在,第二批21家省市的农信社央行票据也已经到期,进入兑付的高峰期。但据记者采访发现,目前的观望者多过申请者。
“现在要达到人民银行的兑付标准很难,第一批的八省市部分地区都已经丧失信心,说达不到就算了。”一位地方银监局的官员不无“赌气”地表示。
实际上,在首期票据兑付受挫之后,农信社和地方政府都做了一定努力,“为了让农信社顺利兑付,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划拨土地置换不良资产、政府清欠等手段。”前述银监局官员称。
山东和浙江是票据兑付情况最好的地区。山东省农信社总共申请了131.86亿元央行专项票据,目前已经兑付了105.9亿元;浙江兑付了30余亿元,占总规模37.64亿元的80%以上。同为第一批试点省市的江苏则兑付了71.86亿元央票中的37.6亿元。一方面,这固然是因为两地农信社资质相对较好,更直接的原因则是地方政府支持较有力度。无论浙江还是江苏,两地农信社经验总结中对地方政府扶持的感念均跃然纸上。
这揭示出央票兑付困境中的一个隐忧。比起化解历史包袱,更难的是如何在农信社建立新机制。在采访中,《财经》记者清晰地感觉到,所有的农信社都将票据兑付当成农信社当前的头等大事,建立机制本身则并未得到足够重视。
多位专家指出,为了拿到“医药费”,地方政府作为农信社的管理者,或置换不良资产、或发动贷款、存款户、员工入股、或政府出面清欠,以达到票据兑换的“硬条件”。这恰恰人为地掩盖了农信社在机制、体制上并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事实。
事实上,目前央行票据的兑付条件除了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还包括法人治理、经营机制转换、案件处置、成本费用的控制等一系列指标,但各地往往只追求表面财务指标的达标,而对内部机制改革所要求的、很难量化的“软指标”置之不理。
“即使完成兑付的农信社,也大多不是真达到了条件。”一位监管官员一语道破天机。
二次改革势所难免
“央行正承受着双重压力。如不兑付,要面对来自农口、银监部门的压力,被指偏向国有银行改革;如不讲原则予以兑付,则是对改革的不负责任,未来很快也会得到印证。”一位知情者分析。这正是央行现在的两难处境。
事实上,农信社改革三年多来,公开媒体上对于农信社改革的成效评价一直有着迥然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农信社改革取得了空前的阶段性成功,甚至急于“总结经验”:农信社已经扭转了近十年的资不抵债、全行业亏损,到今年年底资本充足率达到4%,全行业恢复盈利;预计到明年年底,将有150家到200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诞生……,总之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功”。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农信社改革只是财务重组上获得了表面上的一定成功,但在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监管模式、经营机制转换、信息质量和披露等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严重问题。
更激烈的意见认为,目前的整个农信社改革方案远远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既得利益者牢牢把持着农信社,不愿意把管理权交给真正的所有者。因此,应从农信社的监管体系乃至改革方案进行重新梳理。
已有部分业内人士认识到了这点。浙江农信社理事长朱范予对《财经》记者表示,“央行专项票据注资农信社只是改革的第一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之初,曾提出农村金融改革“花钱买机制”的要点:一是正视历史包袱;二是提供持续的正向激励机制;三是特别注重防范道德风险。
“花钱买机制”的目标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结构;二是通过省级政府,创造农村信用社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包括避免地方政府干预信用社的经营,地方政府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打击逃废债等;三是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使当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换言之,评价信用社试点改革能否达成“花钱买机制”的目标的核心内容,在于是否建立了一个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信用社体制,其中治理结构改革又是体制转换的核心。然而,农信社当前的央票兑付困境恰恰证明即使是财务重组也未见得容易,更不用说机制的转换等深层次改革。
2006年底,银监会力推农信社贷款五级分类的初分和考核验收工作告一段落,并透露了一个冷酷的事实:截至2006年底,按商业银行从2001年起通行的贷款风险分类(俗称五级分类)标准,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比例高达27.7%,这比农信社按一逾两呆(也称四级分类)标准的数据要高16个百分点。按照2006年底农信社已分类资产26362亿元计,农信社的不良资产再次高约7300亿元。这意味着把当下农信社所有股本、拨备、盈利都用于弥补不良资产的损失也不够,农信社事实上仍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窘境。
无论主观上愿不愿意承认,农信社需要对具体的改革方案做彻底的反省和调整,包括改革目标、试点设计、指导原则、评价标准、时间框架等,农信社二次改革已经在所难免。这势必将成为下届政府上台伊始便要面对的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