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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难""执行难""申诉难"是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中"立案难"是司法过程中面临的第一道坎。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1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为《规定》)则更好为立案登记的具体落实做了具体指导。这一改革对于保障公民诉权、保证法院在面对纠纷时在立案阶段的无差别对待以及法院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等方面都是不证自明的。正确理解和认识立案登记制度对于当下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认识会更进一步,同时认真思考《规定》中的一些具体条款则可以保证这一文件的正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