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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这起案件更像一个烫手的山芋。
一审代理律师谢有明的“政府顾问”身份被质疑;二审代理律师翟建也被质疑。受杨佳父亲委托的北京律师,数次前往上海试图会见杀人者均遭拒绝;而杨佳的母亲——据称是她签署的代理委托书,至今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杨佳终审被判死刑的当天下午,北京律师李劲松又赶往上海市第一看守所。但他仍没有见到杨佳。
谢有明接到委托电话是在2008年7月 1日10时40分。“检察院的朋友问我,有点事情,你能不能帮帮忙?”当载着这位上海律师的车开到天日中路600号——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门口时,他意识到可能出大事了。
接手要案:扬名的机会?烫手的山芋?
谢有明成为第一个与袭警者杨佳对话的律师。他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杨佳提供法律援助。此后,北京的律师们也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杨佳在北京慧忠里的家,往米色的防盗门栅栏里塞进了不少律师事务所的简介。
在拥有十几万执业律师的中国,接手一桩轰动全国乃至全球的案子,对“扬名立万”的作用可想而之。而在上海的8000多名执业律师中,谢有明并不出名。
“这是个很好的机会。”7月6日,上海一家咖啡厅里,戴着眼镜的谢有明认真地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不能有任何疏漏,全世界的眼睛看着,搞不好是要成笑话的。”
他小心翼翼地接受了几家媒体的采访,没料到终究祸从口出。他的言论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时舆论铺天盖地而来:“‘杨佳法律意识很强,逻辑思维很清晰’——那不是说他知法犯法、没有精神病吗?”“‘杨佳应该会被判死刑’——你这个律师凭什么论定呢?”……
人们开始联系起他另一重身份——闸北区政府顾问。
鉴于杨佳案中被害人身份特殊,不少评论曾提出异地审理的必要性。在司法实践中,异地审理在反腐败案件更普遍,刑事案件则一般由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审理。但杨佳案最终在上海开庭。
抗议声越来越大,矛头直指谢有明。不堪其扰之下,谢有明索性把手机交给同事。
7月12日,杨佳案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以后,两位北京律师亮相媒体。他们称,自己接受杨佳父亲杨福生的委托,将为疑犯辩护。
杨佳生长在单亲家庭,与母亲相依为命。如果不是因为媒体的采访不期而至,杨福生甚至不知道儿子杀人了——他已经 4年没和杨佳联系过。
听到消息的那刻是在7月1日晚上,杨福生一下子瘫坐在地上。他接受了与《法制晚报》记者一并前来的北京律师熊烈锁,“这案子不是律师说了算,也不是法官说了算,凭的是法律。判处他死刑我没意见,但我需要真相。”
7月15日,熊烈锁和北京律师孔建直奔上海市北菜镇的第一看守所。杨佳被羁押在那里。但这两位律师对结果的估计过于乐观,他们被拦在外面,无法会见疑犯。当天下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向他们提供了一份当日的笔录——“杨佳答:我只同意母亲给我聘请的律师,其他人聘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父亲。”
4天后,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开表示,杨佳已正式聘请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一审判阶段的辩护人。一份带有杨佳母亲王静梅签名的委托书,出现在公众视线。
但王静梅已有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袭警案发生当天,这个女人被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之后杳无音信。她的姐姐王静荣于7月17日到北京市大屯派出所报案,称杨母失踪。而在同一天,谢有明称他拿到了失踪的王静梅的亲笔签名,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
“路被堵死了”
那以后,一大群热心的北京律师经常聚在一起讨论杨佳案。
但杨佳本人拒绝接受父亲委托的律师,如何寻找一个法理的突破口?7月底, 16名律师联名上书,正式提出:谢有明涉嫌绑架杨母。
“其实不是想跟同行过不去,但是见不到杨佳本人,又找不到杨佳母亲的情况下,这是案情的突破口之一。”北京律师李劲松说。他曾担任崔英杰杀死城管队长一案中被告的辩护律师。
杨佳案的一审在联名上书久无下文的情况下开庭了。8月26日,现场戒备森严,多家媒体和试图旁听的上海市民被拦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简称“二分院”)的门口。当天新华社发出的通稿言简意赅——杨佳一审被判处死刑。
杨福生是从互联网上得知儿子被判处死刑的消息的。
杨福生是一名电影制片厂的职工,一个多月前下岗。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他眼里老老实实的儿子会因为一辆自行车杀了人,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儿子会在迫近死亡时还惦记着父子间的仇恨。
9月2日,杨佳案一审结果宣布的第二天,受杨福生之托,熊烈锁再次来到上海。“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新《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凭借必要的手续,带着律师证、委托授权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需要检察院的批准或许可。”熊烈锁说,“我们希望与杨佳见面,如果他亲口告诉我们他不要父亲请的律师,那也没有问题。”
但熊烈锁在第一看守所、二分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公安局等单位辗转努力,始终被拒之门外。对此,杨父的情绪很激动,把老花镜紧紧攥在手上。
9月9日,杨父随北京律师李劲松、程海一并前往上海。此时距离杨佳上诉期结束还有不到3天。如果届时杨佳本人也没有上诉,那么死刑判决就生效了。按照中国的规定,死刑案件还要报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一经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杨福生此行拿到了一审判决书,并且获知杨佳本人已提起上诉。
但父亲始终感觉自己像是局外人。9月10日下午,杨父一行人来到谢有明所在的名江律师事务所,希望了解案件情况,谢有明不愿出面,最后办公室工作人员报了警;9月12日,当李劲松和程海又一次赶到上海市第一看守所的红色砖墙外,依然无法得见杨佳。
9月26日,杨佳的姨妈接到了上海律师翟建的电话。对方说,他已经成为杨佳二审的辩护律师。
二审辩护:未要求证人出庭
和受杨母委托的谢有明不同,翟建在公众场合多次强调:“我是杨佳本人聘请的律师。”
这位享有“东方大律师”盛名的人51岁,把“不怕死,不找死;做战士,不做烈士”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9月22日,翟建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电话,问愿不愿意担任杨佳的二审辩护律师,“我很多朋友都劝我不要接,因为这事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了”。
但翟建接下了这个案子:“有些律师认为,不就是混个名气吗?我倒是觉得,我既然号称‘上海第一刑事律师’,这么影响大的案子,我觉得我有一种责任去把它做好。假如说原来有什么东西老百姓不满意,通过我自己的工作和行动,尽量让它公开一些、透明一些。”
9月23日上午,翟建见到了杨佳,杨佳的无所谓态度大大出乎他的预料。“虽然戴着手铐和脚镣,但是很灵活,从楼梯上一蹦一跳地下来了。”翟建说,“我担心手续上有让人诟病的地方,就对他说:我们是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你指派的律师,假如你不满意,可以拒绝我。”
简单交谈之后,杨佳接受了翟建和来自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吉剑青。
“当时,我只知道杨佳不愿意接受父亲聘请的律师,没有听说过杨佳姨妈也为他请了律师。”翟建在10月6号问杨佳,“你姨妈给你请了律师,你怎么看?” “杨佳说,你们俩挺好的,不用换来换去了,”翟建说,“我这儿有笔录,都是杨佳亲自修改以后签名的。”
2008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杨佳案二审开庭。旁听证从早上6点开始发放,“担心人太多,席位不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许多上访者聚集在门口, 300名警察现场维持秩序。
容纳50人的第五法庭里,杨佳的父亲和姨妈都列席旁听。开庭时间持续了7个半小时。律师翟建将辩护重心放在杨佳是否是精神病的问题上,但他提出申请重新对杨佳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要求被当庭驳回。而杨佳本人在补充陈述时表示:“我没有精神病,派出所的巡警才有神经病!”
杨佳本人在上诉时强调,希望民警证人出庭对质。但二审时翟建除了在逻辑上论证警察打了杨佳,并没有像谢有明一样申请证人出庭。
“你去上海从头到尾打听一下,现在有几个证人出庭?”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翟建说。
在这个熟人社会,尽管刑诉法规定了证人出庭的必要性,但因其人身安全和经济补偿得不到保障,证人不出庭几乎是普遍现象。中国社科院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书面证据的随意性非常大,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失去了法庭上质证的机会。证人不出庭,是司法公正中最大问题之一。这个说轻一点,不利于保障人权,说重一点,这是导致中国许多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源。”
翟建本人也曾撰文论述过《证人不出庭,法治难实现》。但在杨佳二审辩护中,他认为,“不用他出庭,我一样可以论证警察打了杨佳!”
“首先,一审申请过,证人都没有出来;第二,我知道他们即使出来,他们不可能有别的讲法;第三,有人希望证人出来,包括杨佳的妈妈出来,也是希望我给政府一个难堪。但我不希望给政府来个难堪。”
北京律师VS上海律师
“和翟建的合作实在是无奈的选择。如果可能,我还是希望杨佳的辩护律师来自北京而不是上海。”杨福生说。尽管此前曾有媒体表示,杨佳的亲属和翟建“合作愉快”。
二审开庭前,在李劲松的建议下,杨福生和王静荣分别写了紧急信交给翟建,希望有发言权的他能在开庭时向法庭提出来几点。其中包括:申请传几位民警和王静梅出庭作证,申请重新对杨佳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并希望庭审后有机会和杨佳面谈一次。
但翟建只做到了第二点。“做律师就像做医生,怎么样开刀是我自己的事,用不着其他人在背后指手划脚!”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他的语速很快,“我认可你们对法治进步的努力,但我个人也有自己的方式。包括有人在开庭前让杨佳的爸爸姨妈递了一模一样的小纸条,搞这种小动作,有什么意思!”
而北京的律师们显然对此不甚满意。他们决意把上海律师的“墙脚”挖到底。之前,有律师试图论证谢有明身份的模糊性,申请一审发回重审;目前,又质疑翟建的辩护律师身份——因为在翟建被聘请之前,杨佳的姨妈曾为杨佳聘请了北京律师。
受“绑架杨母”一事影响的谢有明,一度生病住院。谢的一位朋友说,“他好像变了一个人,憔悴很多,以前比较白,现在又黑又瘦。”谢最近十分低调,也不希望得罪人:“毕竟是同行,他们的目标我还是理解的,只是方式过激了。总之在杨佳这件事上,我问心无愧。”
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是公众对上海律师质疑的焦点。但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提及可能的压力时,谢有明有些激动地否认:“以前有案子打过招呼,但这次上级绝对没有给过任何压力。”
翟建同样否认了上级施加压力一说:“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从来没有被政府请去喝过咖啡,也从来没听说过。不管上海也好北京也好,全国的律师都一样,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这也是杨佳的亲人和身边的律师们反复上访的目的所在。 10月20日下午,杨佳终审被判处死刑以后,李劲松又去了上海市第一看守所,他希望以杨福生和王静荣的委托资格,申请到杨佳在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他们还是拒绝了,说我们就是这样决定的,不让你见。如果你认为这个决定是错的话,可以再投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也曾在7月和 9月数次联系上海警方及其他司法机关要求采访,但均遭到拒绝。
一直非常关注杨佳案的艺术家艾未未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公平和正义不是神话,它跟水和空气一样,每个人都需要,它涉及到每一个人生存的可能性。”
一审代理律师谢有明的“政府顾问”身份被质疑;二审代理律师翟建也被质疑。受杨佳父亲委托的北京律师,数次前往上海试图会见杀人者均遭拒绝;而杨佳的母亲——据称是她签署的代理委托书,至今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杨佳终审被判死刑的当天下午,北京律师李劲松又赶往上海市第一看守所。但他仍没有见到杨佳。
谢有明接到委托电话是在2008年7月 1日10时40分。“检察院的朋友问我,有点事情,你能不能帮帮忙?”当载着这位上海律师的车开到天日中路600号——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门口时,他意识到可能出大事了。
接手要案:扬名的机会?烫手的山芋?
谢有明成为第一个与袭警者杨佳对话的律师。他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杨佳提供法律援助。此后,北京的律师们也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杨佳在北京慧忠里的家,往米色的防盗门栅栏里塞进了不少律师事务所的简介。
在拥有十几万执业律师的中国,接手一桩轰动全国乃至全球的案子,对“扬名立万”的作用可想而之。而在上海的8000多名执业律师中,谢有明并不出名。
“这是个很好的机会。”7月6日,上海一家咖啡厅里,戴着眼镜的谢有明认真地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不能有任何疏漏,全世界的眼睛看着,搞不好是要成笑话的。”
他小心翼翼地接受了几家媒体的采访,没料到终究祸从口出。他的言论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时舆论铺天盖地而来:“‘杨佳法律意识很强,逻辑思维很清晰’——那不是说他知法犯法、没有精神病吗?”“‘杨佳应该会被判死刑’——你这个律师凭什么论定呢?”……
人们开始联系起他另一重身份——闸北区政府顾问。
鉴于杨佳案中被害人身份特殊,不少评论曾提出异地审理的必要性。在司法实践中,异地审理在反腐败案件更普遍,刑事案件则一般由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审理。但杨佳案最终在上海开庭。
抗议声越来越大,矛头直指谢有明。不堪其扰之下,谢有明索性把手机交给同事。
7月12日,杨佳案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以后,两位北京律师亮相媒体。他们称,自己接受杨佳父亲杨福生的委托,将为疑犯辩护。
杨佳生长在单亲家庭,与母亲相依为命。如果不是因为媒体的采访不期而至,杨福生甚至不知道儿子杀人了——他已经 4年没和杨佳联系过。
听到消息的那刻是在7月1日晚上,杨福生一下子瘫坐在地上。他接受了与《法制晚报》记者一并前来的北京律师熊烈锁,“这案子不是律师说了算,也不是法官说了算,凭的是法律。判处他死刑我没意见,但我需要真相。”
7月15日,熊烈锁和北京律师孔建直奔上海市北菜镇的第一看守所。杨佳被羁押在那里。但这两位律师对结果的估计过于乐观,他们被拦在外面,无法会见疑犯。当天下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向他们提供了一份当日的笔录——“杨佳答:我只同意母亲给我聘请的律师,其他人聘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父亲。”
4天后,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开表示,杨佳已正式聘请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一审判阶段的辩护人。一份带有杨佳母亲王静梅签名的委托书,出现在公众视线。
但王静梅已有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袭警案发生当天,这个女人被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之后杳无音信。她的姐姐王静荣于7月17日到北京市大屯派出所报案,称杨母失踪。而在同一天,谢有明称他拿到了失踪的王静梅的亲笔签名,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
“路被堵死了”
那以后,一大群热心的北京律师经常聚在一起讨论杨佳案。
但杨佳本人拒绝接受父亲委托的律师,如何寻找一个法理的突破口?7月底, 16名律师联名上书,正式提出:谢有明涉嫌绑架杨母。
“其实不是想跟同行过不去,但是见不到杨佳本人,又找不到杨佳母亲的情况下,这是案情的突破口之一。”北京律师李劲松说。他曾担任崔英杰杀死城管队长一案中被告的辩护律师。
杨佳案的一审在联名上书久无下文的情况下开庭了。8月26日,现场戒备森严,多家媒体和试图旁听的上海市民被拦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简称“二分院”)的门口。当天新华社发出的通稿言简意赅——杨佳一审被判处死刑。
杨福生是从互联网上得知儿子被判处死刑的消息的。
杨福生是一名电影制片厂的职工,一个多月前下岗。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他眼里老老实实的儿子会因为一辆自行车杀了人,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儿子会在迫近死亡时还惦记着父子间的仇恨。
9月2日,杨佳案一审结果宣布的第二天,受杨福生之托,熊烈锁再次来到上海。“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新《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凭借必要的手续,带着律师证、委托授权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需要检察院的批准或许可。”熊烈锁说,“我们希望与杨佳见面,如果他亲口告诉我们他不要父亲请的律师,那也没有问题。”
但熊烈锁在第一看守所、二分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公安局等单位辗转努力,始终被拒之门外。对此,杨父的情绪很激动,把老花镜紧紧攥在手上。
9月9日,杨父随北京律师李劲松、程海一并前往上海。此时距离杨佳上诉期结束还有不到3天。如果届时杨佳本人也没有上诉,那么死刑判决就生效了。按照中国的规定,死刑案件还要报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一经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杨福生此行拿到了一审判决书,并且获知杨佳本人已提起上诉。
但父亲始终感觉自己像是局外人。9月10日下午,杨父一行人来到谢有明所在的名江律师事务所,希望了解案件情况,谢有明不愿出面,最后办公室工作人员报了警;9月12日,当李劲松和程海又一次赶到上海市第一看守所的红色砖墙外,依然无法得见杨佳。
9月26日,杨佳的姨妈接到了上海律师翟建的电话。对方说,他已经成为杨佳二审的辩护律师。
二审辩护:未要求证人出庭
和受杨母委托的谢有明不同,翟建在公众场合多次强调:“我是杨佳本人聘请的律师。”
这位享有“东方大律师”盛名的人51岁,把“不怕死,不找死;做战士,不做烈士”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9月22日,翟建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电话,问愿不愿意担任杨佳的二审辩护律师,“我很多朋友都劝我不要接,因为这事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了”。
但翟建接下了这个案子:“有些律师认为,不就是混个名气吗?我倒是觉得,我既然号称‘上海第一刑事律师’,这么影响大的案子,我觉得我有一种责任去把它做好。假如说原来有什么东西老百姓不满意,通过我自己的工作和行动,尽量让它公开一些、透明一些。”
9月23日上午,翟建见到了杨佳,杨佳的无所谓态度大大出乎他的预料。“虽然戴着手铐和脚镣,但是很灵活,从楼梯上一蹦一跳地下来了。”翟建说,“我担心手续上有让人诟病的地方,就对他说:我们是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你指派的律师,假如你不满意,可以拒绝我。”
简单交谈之后,杨佳接受了翟建和来自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吉剑青。
“当时,我只知道杨佳不愿意接受父亲聘请的律师,没有听说过杨佳姨妈也为他请了律师。”翟建在10月6号问杨佳,“你姨妈给你请了律师,你怎么看?” “杨佳说,你们俩挺好的,不用换来换去了,”翟建说,“我这儿有笔录,都是杨佳亲自修改以后签名的。”
2008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杨佳案二审开庭。旁听证从早上6点开始发放,“担心人太多,席位不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许多上访者聚集在门口, 300名警察现场维持秩序。
容纳50人的第五法庭里,杨佳的父亲和姨妈都列席旁听。开庭时间持续了7个半小时。律师翟建将辩护重心放在杨佳是否是精神病的问题上,但他提出申请重新对杨佳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要求被当庭驳回。而杨佳本人在补充陈述时表示:“我没有精神病,派出所的巡警才有神经病!”
杨佳本人在上诉时强调,希望民警证人出庭对质。但二审时翟建除了在逻辑上论证警察打了杨佳,并没有像谢有明一样申请证人出庭。
“你去上海从头到尾打听一下,现在有几个证人出庭?”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翟建说。
在这个熟人社会,尽管刑诉法规定了证人出庭的必要性,但因其人身安全和经济补偿得不到保障,证人不出庭几乎是普遍现象。中国社科院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书面证据的随意性非常大,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失去了法庭上质证的机会。证人不出庭,是司法公正中最大问题之一。这个说轻一点,不利于保障人权,说重一点,这是导致中国许多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源。”
翟建本人也曾撰文论述过《证人不出庭,法治难实现》。但在杨佳二审辩护中,他认为,“不用他出庭,我一样可以论证警察打了杨佳!”
“首先,一审申请过,证人都没有出来;第二,我知道他们即使出来,他们不可能有别的讲法;第三,有人希望证人出来,包括杨佳的妈妈出来,也是希望我给政府一个难堪。但我不希望给政府来个难堪。”
北京律师VS上海律师
“和翟建的合作实在是无奈的选择。如果可能,我还是希望杨佳的辩护律师来自北京而不是上海。”杨福生说。尽管此前曾有媒体表示,杨佳的亲属和翟建“合作愉快”。
二审开庭前,在李劲松的建议下,杨福生和王静荣分别写了紧急信交给翟建,希望有发言权的他能在开庭时向法庭提出来几点。其中包括:申请传几位民警和王静梅出庭作证,申请重新对杨佳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并希望庭审后有机会和杨佳面谈一次。
但翟建只做到了第二点。“做律师就像做医生,怎么样开刀是我自己的事,用不着其他人在背后指手划脚!”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他的语速很快,“我认可你们对法治进步的努力,但我个人也有自己的方式。包括有人在开庭前让杨佳的爸爸姨妈递了一模一样的小纸条,搞这种小动作,有什么意思!”
而北京的律师们显然对此不甚满意。他们决意把上海律师的“墙脚”挖到底。之前,有律师试图论证谢有明身份的模糊性,申请一审发回重审;目前,又质疑翟建的辩护律师身份——因为在翟建被聘请之前,杨佳的姨妈曾为杨佳聘请了北京律师。
受“绑架杨母”一事影响的谢有明,一度生病住院。谢的一位朋友说,“他好像变了一个人,憔悴很多,以前比较白,现在又黑又瘦。”谢最近十分低调,也不希望得罪人:“毕竟是同行,他们的目标我还是理解的,只是方式过激了。总之在杨佳这件事上,我问心无愧。”
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是公众对上海律师质疑的焦点。但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提及可能的压力时,谢有明有些激动地否认:“以前有案子打过招呼,但这次上级绝对没有给过任何压力。”
翟建同样否认了上级施加压力一说:“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从来没有被政府请去喝过咖啡,也从来没听说过。不管上海也好北京也好,全国的律师都一样,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这也是杨佳的亲人和身边的律师们反复上访的目的所在。 10月20日下午,杨佳终审被判处死刑以后,李劲松又去了上海市第一看守所,他希望以杨福生和王静荣的委托资格,申请到杨佳在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他们还是拒绝了,说我们就是这样决定的,不让你见。如果你认为这个决定是错的话,可以再投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也曾在7月和 9月数次联系上海警方及其他司法机关要求采访,但均遭到拒绝。
一直非常关注杨佳案的艺术家艾未未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公平和正义不是神话,它跟水和空气一样,每个人都需要,它涉及到每一个人生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