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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现代契约关系的一个支配性的特征,公司法中的契约关系尤其如此。公司作为合同的联结体,在其运作过程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表现为契约责任。公司行为特性决定了公司违法或违约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公司法作为管制与自治工具的公私法规范,加上两种立法理念的辩证发展而相互工具化,这就成为公司法公法责任的法理基础,也成为违反公司法所应承担公法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