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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保姆案代理律师党琳山在开庭过程中因对法庭行为不满拒绝辩护并直接退庭的行为在法律界引起轩然大波,这一事件背后暴露出我国辩护制度尤其是刑事辩护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作为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有效辩护制度是加强人权保障、实现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它的实现需要从制度、律师及司法机关层面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