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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很艰巨。河南人大如何发挥自己的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王明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作为省级国家权利机关,自觉地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中心,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利用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职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记者:河南人大常委会在加强涉农立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王明义: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常委会把涉及“三农”问题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在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计划中,增加涉农立法的份量。在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和一审的10件法规中,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法规共有7件,都和农业、农村、农民密切相关。在地方立法调研项目中,涉农项目也占二分之一以上,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乡镇财务管理条例》等法规优先进入立法调研计划,为及时制定这些法规早做准备。
在法规的调研、讨论过程中,非常注重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有利于广大农民的内容均予保留或增加,不利于广大农民的内容予以修改或删除。如在《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过程中,坚持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工伤保险保障的范围包括“农民工”。鉴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突出,我们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规范,健全了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对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予以处罚并责成其纠正的规定。还增加了有关农民工培训的内容。
记者:解决“三农”问题,你们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王明义:省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去年曾指出,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利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信访监督等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具体来说有几个方面:一是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工作汇报;二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三是直接督促有关方面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记者:我听说人大主任接待日代表反映的某乡政府拖欠农民工120多万元修路工程款的问题。你亲自听取有关市、区、乡政府及省直部门的情况说明,要求限期清欠完毕。人大的监督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使拖欠6年的工程款全部偿还到农民手中,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王明义:几年来,由常委会副主任亲自接待省人大代表,直接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举行主任接待日10次,有10位常委会副主任接待了28位省人大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全部解决。人大信访这几年成为农民群众反映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去年省人大机关信访量达18000多起,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农民信访和涉农的案件。
记者:你们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王明义:河南省各级人大代表近18万人,农民代表占比例较高。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经常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走访、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积极向政府反映农民意见,为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省人大常委会经常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大力宣传各级人大代表为新农村建设做出的显著成绩等先进事迹,引导代表在新农村建设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1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查研究,确定的12个题目中,8个题目事关新农村建设问题。
王明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作为省级国家权利机关,自觉地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中心,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利用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职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记者:河南人大常委会在加强涉农立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王明义: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常委会把涉及“三农”问题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在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计划中,增加涉农立法的份量。在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和一审的10件法规中,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法规共有7件,都和农业、农村、农民密切相关。在地方立法调研项目中,涉农项目也占二分之一以上,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乡镇财务管理条例》等法规优先进入立法调研计划,为及时制定这些法规早做准备。
在法规的调研、讨论过程中,非常注重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有利于广大农民的内容均予保留或增加,不利于广大农民的内容予以修改或删除。如在《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过程中,坚持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工伤保险保障的范围包括“农民工”。鉴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突出,我们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规范,健全了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对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予以处罚并责成其纠正的规定。还增加了有关农民工培训的内容。
记者:解决“三农”问题,你们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王明义:省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去年曾指出,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利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信访监督等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具体来说有几个方面:一是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工作汇报;二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三是直接督促有关方面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记者:我听说人大主任接待日代表反映的某乡政府拖欠农民工120多万元修路工程款的问题。你亲自听取有关市、区、乡政府及省直部门的情况说明,要求限期清欠完毕。人大的监督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使拖欠6年的工程款全部偿还到农民手中,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王明义:几年来,由常委会副主任亲自接待省人大代表,直接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举行主任接待日10次,有10位常委会副主任接待了28位省人大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全部解决。人大信访这几年成为农民群众反映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去年省人大机关信访量达18000多起,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农民信访和涉农的案件。
记者:你们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王明义:河南省各级人大代表近18万人,农民代表占比例较高。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经常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走访、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积极向政府反映农民意见,为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省人大常委会经常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大力宣传各级人大代表为新农村建设做出的显著成绩等先进事迹,引导代表在新农村建设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1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查研究,确定的12个题目中,8个题目事关新农村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