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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实施四年来,起到了一定的保护环境的效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很大程度上在限塑令实施上起到了监督监管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绿色行政这个概念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政府在进行行政事务管理上倡导保护环境,爱护自然就显得十分必要,限塑令的实施对于政府绿色行政起到了一个推动作用。
关键词:限塑令;绿色行政;政府;环境保护
近年来,我国正在建立一种新的行政管理体系——“绿色行政体系”。“绿色行政”就是对环境友好、符合可持续发展、整体的行政。绿色行政管理活动是对保护资源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的活动。严重的环境问题迫使政府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制定科学的,符合生态规律的发展方针、战略,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环境友好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是“绿色行政”的核心和基本目的。据统计,我国一个大型城市每年会消耗近100亿个塑料袋,相当于每天约2700万个,总重量4.95万吨的塑料袋。这些日益增多的、几乎达到天文数字的塑料袋对城乡清洁卫生造成了严重的压力,如果再不采取疏堵结合的强力措施,白色污染无疑会继续大行其道。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限塑令于2008年正式出台。限塑令正是绿色行政的一项具体政策。
一、限塑令实施过程中绿色行政的缺失
绿色行政对象可分为政府自我主体、企业主体和群众主体。环保部门作为推动绿色行政的主导力量,担负着绿色管理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宣传工作,环保部门自身要首先具体绿色行政的意识、知识和能力。企業主体是生产、储运、营销的主要施行者、实践者,企业在“限塑令”方面是源头之水,企业对于限塑令的态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决定着政策实施的具体落实度。广大的群众是消费的群体,是绿色环境的受益者。群众的绿色意识推动群众自觉的抵制污染性消费口,从自身做起践行塑料购物袋有偿制度,采取绿色消费行为。
(一)“限塑令”历经四年来实施显露出的若干盲区
1、餐厅酒店类消费场所成为“限塑盲区”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由于其中没有包括餐馆,一些餐饮企业明确表示还将继续向外带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
2、集贸市场的执行状况不尽如人意
由于集贸市场内商户多是零散经营,不便于管理,虽然有市场管理者指定的塑料袋,但大多数小商贩仍私下免费提供不符合厚度的超薄塑料袋。
“限塑令”并未完全起到原来有关部门所设想的效果。由废旧塑料包装造成的“白色污染”状况依然十分严峻。人们甚至戏称“禁白(白色垃圾)”成了“白禁”,“限塑令”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只吓人,不咬人。
(二)“限塑令”实施中的绿色行政缺失
1.“限塑令”自身存在的软约束主要表现在政策对象缺乏具体明确性
在实际政策中,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政策自然令人无法执行,也容易引起政策界限不清和导致政策随意变通。例如,由于“限塑令”的适用范围不够明确,流动的摊贩、店面非常小的杂货店在不在政策的适用范围内,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具体执行。
2.行政管理上的多头领导造成了责任分散
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限塑令”中,限塑是一个需要多个部门作的任务,因此很难起到针对性的打击作用。而且在“限塑令”的实施上,目前还未落实完善的管理责任制,缺乏综合性治理手段,必要的跟踪监管不到位,对违规的商家查处力度不够;市场的监管不力,甚至是无人监管;市场管理人员积极性也不高,有些市场怕得罪商户影响招商,导致“限塑令”形同虚设。
3.塑料替代品的环保性欠缺实用性
“限塑令”实施后,部分商家转而以纸袋、无纺布袋作为替代品。然而,多数人首先考虑的是塑料替代品的便利性,而忽视替代品也应当具备环保性。现在塑料袋的替代品主要是纸袋和无纺布袋。纸袋不但价格偏高且防渗、隔热性能差,大量使用更会造成木材的浪费,而造纸过程中又会对水造成污染。而布袋一方面价格较高,二来使用次数有限。更大的问题在于其清洗过程也较复杂,由此还会直接导致更多的水资源浪费。
4.行政管理部门宣传不到位,群众环保意识跟不上
禁塑并不是单纯塑料袋的问题,而是要解决由塑料袋所引发的环境问题。而环境保护问题作为一种思想意识观念,在人们心中不可能一瞬间形成,它需要有关部门去宣传,去引导。到目前,很多老百姓虽然知道“限塑令”,但是还不知道塑料袋所能造成的危害,而部分偏远农村的村民更是无法理解为何要实行“禁塑令”。
5.消费者长期的生活习惯是消费者和商贩在长期的买卖中自然形成的选择
用博弈论的观点分析如下: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商家提供塑料袋,由于消费者购买的效用大于不购买的效用,所以消费者会选择购买;同理,如果商家不提供塑料袋,消费者会选择不购买。所以消费者的行为取决于商家是否提供塑料袋。在消费者都更希望小商贩提供塑料袋时,小商贩自然选择了免费提供。因此,在这个博弈的最优均衡解就是小商贩提供免费塑料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选择,而“限塑令”根本就没有触动这一自然选择。
二、推行绿色行政以提升限塑令效果的建议
从限塑令的实施情况看,目前我国绿色制度普遍存在着标准较低、覆盖范围小、执行软化、可操作性较差、短期倾向明显、与其他制度配套不够等不足。我们应倡导绿色行政以解决目前限塑令难以真正落实的问题。
(一)政府要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质检部门要加大对生产不合格塑料袋“地下工厂”的查办力度,从源头上禁止超薄塑料袋的生产。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商务部要会同发改委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订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废塑料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逐步减少由于塑料购物袋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吸收外国资源与环境管理方面的经验,积极推行国际环境管理标准
其实中国的限塑令在世界上并不是先例,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实施限塑令已有很长时间。德国大多数商店为顾客提供塑料、帆布和棉布等3种购物袋选择;法国超市则为顾客提供耐用包装塑料袋,并且免费以旧换新;美国则用一些自然和回收材料制成可降解塑料袋供顾客使用;肯尼亚政府已经开始对塑料袋征收120%的消费税;我国香港地区也将在2009 年征收塑料袋税;……这些国家对于限塑令的政策对于中国来说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三)制定绿色行政规范,实施绿色工作考核
绿色行政规范制定了行政主体行为准则,指导行政主体日常工作行为。绿色行政规范一方面,通过一些激励性机制,鼓励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和市民严行“限塑令”,政府必须围绕“限塑令”寻找新的办法让市民意识到不使用塑料袋的好处和利益。例如,英国有超市采取“奖励积分法”,顧客重复使用购物袋可累积得分。另一方面,加强对农贸市场等流通市场塑料袋使用的管理。限制超薄塑料袋,提供有偿袋,推广环保袋,同时只要政府的监管力度足够大,小商贩就必须考虑提供超薄塑料袋时所冒被严加惩罚的巨大风险。
(四)国家大力研发替代品,并积极推广
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技术支持、资金供应、税收减免、人力资源等方面)以鼓励发明和使用非石油产品为原料的环保方便而又实惠的替代品,以替代目前的非环保塑料袋。同时,针对目前研制出的可替代品成本过高的问题,政府应考虑拿出一部分资金或将塑料袋有偿使用的收益用以补贴降低可替代品的过高价格,以达到消费者可以接受的程度,以此来养成消费者不使用塑料袋的习惯,推广环保塑料袋。
(五)通过媒体、社会舆论等多种方式,宣传“限塑令”对环境保护的意义。
宣传政策是对执行政策对象而言的,政策法令只有让执行政策对象知晓、了解、认可、支持,才能真正从内心里自觉接受和服从政策规范要求,从而使政策中的问题得到顺利地解决。通过媒体、网络、社会舆论等多种方式,加强“限塑令”实施对环境保护的深远意义和其实施效果对消费者的影响的宣传,提高老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让老百姓了解“白色污染”的危害性,从而打破消费者的习惯性心理,主动拒绝塑料袋。
(六)发挥绿色消费的引导作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对消费品开始提出对人体、对环境无害的要求,如绿色标志产品的出现,包括绿色食品、绿色包装等。这种动向表明,环保之风已开始吹绿市场,消费者手中的钞票开始变成“选票”,他们的选择决定社会的生产,即消费引导生产。政府和企业应切实发挥其在引导和生产方面的优势,推动绿色消费的落实。同样,消费反作用于生产,群众对于有偿使用塑料袋的接受度提高后能够反作用于政府限塑令政策的执行,企业也会在塑料袋的生产和有偿使用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1]付永胜、朱杰:《绿色行政体系的建设研究》,载《环境保护》2004年第12期。
[2]苑秀芹:《“限塑令”实施中的政府管理缺失研究》,载《前沿》2010年第6期。
[3]李亚威、黄荟宇:《关于“限塑令”政策执行状况的调查报告——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为例》,载《学理论》2010年第24期。
[4]杨羽:《浅析“限塑令”对塑料袋生产行业、经营性商家以及消费者带来的影响》,载《才智杂志》2008年第13期。
[5]刘文静:《我国“ 禁塑令” 政策引发的思考》,载《2008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下卷)》。
[6]史鸿乐、吕桂宾、田劲杰、付永胜:《绿色行政体系中识别环境因素的意义及标准》,载《环境科学与技术》 2005年第4期。
关键词:限塑令;绿色行政;政府;环境保护
近年来,我国正在建立一种新的行政管理体系——“绿色行政体系”。“绿色行政”就是对环境友好、符合可持续发展、整体的行政。绿色行政管理活动是对保护资源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的活动。严重的环境问题迫使政府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制定科学的,符合生态规律的发展方针、战略,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环境友好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是“绿色行政”的核心和基本目的。据统计,我国一个大型城市每年会消耗近100亿个塑料袋,相当于每天约2700万个,总重量4.95万吨的塑料袋。这些日益增多的、几乎达到天文数字的塑料袋对城乡清洁卫生造成了严重的压力,如果再不采取疏堵结合的强力措施,白色污染无疑会继续大行其道。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限塑令于2008年正式出台。限塑令正是绿色行政的一项具体政策。
一、限塑令实施过程中绿色行政的缺失
绿色行政对象可分为政府自我主体、企业主体和群众主体。环保部门作为推动绿色行政的主导力量,担负着绿色管理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宣传工作,环保部门自身要首先具体绿色行政的意识、知识和能力。企業主体是生产、储运、营销的主要施行者、实践者,企业在“限塑令”方面是源头之水,企业对于限塑令的态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决定着政策实施的具体落实度。广大的群众是消费的群体,是绿色环境的受益者。群众的绿色意识推动群众自觉的抵制污染性消费口,从自身做起践行塑料购物袋有偿制度,采取绿色消费行为。
(一)“限塑令”历经四年来实施显露出的若干盲区
1、餐厅酒店类消费场所成为“限塑盲区”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由于其中没有包括餐馆,一些餐饮企业明确表示还将继续向外带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
2、集贸市场的执行状况不尽如人意
由于集贸市场内商户多是零散经营,不便于管理,虽然有市场管理者指定的塑料袋,但大多数小商贩仍私下免费提供不符合厚度的超薄塑料袋。
“限塑令”并未完全起到原来有关部门所设想的效果。由废旧塑料包装造成的“白色污染”状况依然十分严峻。人们甚至戏称“禁白(白色垃圾)”成了“白禁”,“限塑令”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只吓人,不咬人。
(二)“限塑令”实施中的绿色行政缺失
1.“限塑令”自身存在的软约束主要表现在政策对象缺乏具体明确性
在实际政策中,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政策自然令人无法执行,也容易引起政策界限不清和导致政策随意变通。例如,由于“限塑令”的适用范围不够明确,流动的摊贩、店面非常小的杂货店在不在政策的适用范围内,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具体执行。
2.行政管理上的多头领导造成了责任分散
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限塑令”中,限塑是一个需要多个部门作的任务,因此很难起到针对性的打击作用。而且在“限塑令”的实施上,目前还未落实完善的管理责任制,缺乏综合性治理手段,必要的跟踪监管不到位,对违规的商家查处力度不够;市场的监管不力,甚至是无人监管;市场管理人员积极性也不高,有些市场怕得罪商户影响招商,导致“限塑令”形同虚设。
3.塑料替代品的环保性欠缺实用性
“限塑令”实施后,部分商家转而以纸袋、无纺布袋作为替代品。然而,多数人首先考虑的是塑料替代品的便利性,而忽视替代品也应当具备环保性。现在塑料袋的替代品主要是纸袋和无纺布袋。纸袋不但价格偏高且防渗、隔热性能差,大量使用更会造成木材的浪费,而造纸过程中又会对水造成污染。而布袋一方面价格较高,二来使用次数有限。更大的问题在于其清洗过程也较复杂,由此还会直接导致更多的水资源浪费。
4.行政管理部门宣传不到位,群众环保意识跟不上
禁塑并不是单纯塑料袋的问题,而是要解决由塑料袋所引发的环境问题。而环境保护问题作为一种思想意识观念,在人们心中不可能一瞬间形成,它需要有关部门去宣传,去引导。到目前,很多老百姓虽然知道“限塑令”,但是还不知道塑料袋所能造成的危害,而部分偏远农村的村民更是无法理解为何要实行“禁塑令”。
5.消费者长期的生活习惯是消费者和商贩在长期的买卖中自然形成的选择
用博弈论的观点分析如下: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商家提供塑料袋,由于消费者购买的效用大于不购买的效用,所以消费者会选择购买;同理,如果商家不提供塑料袋,消费者会选择不购买。所以消费者的行为取决于商家是否提供塑料袋。在消费者都更希望小商贩提供塑料袋时,小商贩自然选择了免费提供。因此,在这个博弈的最优均衡解就是小商贩提供免费塑料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选择,而“限塑令”根本就没有触动这一自然选择。
二、推行绿色行政以提升限塑令效果的建议
从限塑令的实施情况看,目前我国绿色制度普遍存在着标准较低、覆盖范围小、执行软化、可操作性较差、短期倾向明显、与其他制度配套不够等不足。我们应倡导绿色行政以解决目前限塑令难以真正落实的问题。
(一)政府要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质检部门要加大对生产不合格塑料袋“地下工厂”的查办力度,从源头上禁止超薄塑料袋的生产。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商务部要会同发改委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订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废塑料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逐步减少由于塑料购物袋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吸收外国资源与环境管理方面的经验,积极推行国际环境管理标准
其实中国的限塑令在世界上并不是先例,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实施限塑令已有很长时间。德国大多数商店为顾客提供塑料、帆布和棉布等3种购物袋选择;法国超市则为顾客提供耐用包装塑料袋,并且免费以旧换新;美国则用一些自然和回收材料制成可降解塑料袋供顾客使用;肯尼亚政府已经开始对塑料袋征收120%的消费税;我国香港地区也将在2009 年征收塑料袋税;……这些国家对于限塑令的政策对于中国来说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三)制定绿色行政规范,实施绿色工作考核
绿色行政规范制定了行政主体行为准则,指导行政主体日常工作行为。绿色行政规范一方面,通过一些激励性机制,鼓励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和市民严行“限塑令”,政府必须围绕“限塑令”寻找新的办法让市民意识到不使用塑料袋的好处和利益。例如,英国有超市采取“奖励积分法”,顧客重复使用购物袋可累积得分。另一方面,加强对农贸市场等流通市场塑料袋使用的管理。限制超薄塑料袋,提供有偿袋,推广环保袋,同时只要政府的监管力度足够大,小商贩就必须考虑提供超薄塑料袋时所冒被严加惩罚的巨大风险。
(四)国家大力研发替代品,并积极推广
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技术支持、资金供应、税收减免、人力资源等方面)以鼓励发明和使用非石油产品为原料的环保方便而又实惠的替代品,以替代目前的非环保塑料袋。同时,针对目前研制出的可替代品成本过高的问题,政府应考虑拿出一部分资金或将塑料袋有偿使用的收益用以补贴降低可替代品的过高价格,以达到消费者可以接受的程度,以此来养成消费者不使用塑料袋的习惯,推广环保塑料袋。
(五)通过媒体、社会舆论等多种方式,宣传“限塑令”对环境保护的意义。
宣传政策是对执行政策对象而言的,政策法令只有让执行政策对象知晓、了解、认可、支持,才能真正从内心里自觉接受和服从政策规范要求,从而使政策中的问题得到顺利地解决。通过媒体、网络、社会舆论等多种方式,加强“限塑令”实施对环境保护的深远意义和其实施效果对消费者的影响的宣传,提高老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让老百姓了解“白色污染”的危害性,从而打破消费者的习惯性心理,主动拒绝塑料袋。
(六)发挥绿色消费的引导作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对消费品开始提出对人体、对环境无害的要求,如绿色标志产品的出现,包括绿色食品、绿色包装等。这种动向表明,环保之风已开始吹绿市场,消费者手中的钞票开始变成“选票”,他们的选择决定社会的生产,即消费引导生产。政府和企业应切实发挥其在引导和生产方面的优势,推动绿色消费的落实。同样,消费反作用于生产,群众对于有偿使用塑料袋的接受度提高后能够反作用于政府限塑令政策的执行,企业也会在塑料袋的生产和有偿使用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1]付永胜、朱杰:《绿色行政体系的建设研究》,载《环境保护》2004年第12期。
[2]苑秀芹:《“限塑令”实施中的政府管理缺失研究》,载《前沿》2010年第6期。
[3]李亚威、黄荟宇:《关于“限塑令”政策执行状况的调查报告——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为例》,载《学理论》2010年第24期。
[4]杨羽:《浅析“限塑令”对塑料袋生产行业、经营性商家以及消费者带来的影响》,载《才智杂志》2008年第13期。
[5]刘文静:《我国“ 禁塑令” 政策引发的思考》,载《2008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下卷)》。
[6]史鸿乐、吕桂宾、田劲杰、付永胜:《绿色行政体系中识别环境因素的意义及标准》,载《环境科学与技术》 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