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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发布,以及“十八大”上中共中央将科技创新提到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并提出“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自主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已经深入人心。
在此期间,中国的知识产权确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专利与商标申请量与拥有量全球排名双双第一;维权事业也在大步前进,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已在筹建之中,企业在面对侵权时,不再像以往那样选择忍气吞声,而是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但这一切发展难掩中国用权事业落后的现实,要想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建立创新成果与知识产权成果权利持有人与企业需求者之间的技术转移桥梁,让知识产权像商品一样自由流通,并在商品化的基础上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最终实现知识产权生活化。
确权维权:量与质并驾齐驱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在于创新,创新的关键在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提升,而体现这一方向的关键指标,是知识产权“确权、维权、用权”的意识、数量与质量。
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直接体现一个国家科技创造能力的强弱,这也是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每年知识产权申请数量最多的国家,而知识产权占有量已居全球首位。截至去年底,中国有效商标保有量已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商标注册量超过865万件;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球第一,专利授权量超过713万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超过425万件。可以说,中国知识产权在确权领域发展非常迅速。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也在大踏步向前发展。2013年,中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驰名商标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87个、45个、46个和45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为160个,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为7个;共有7个高院、79个中院和71个基层法院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根据2013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正在积极筹备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全国知识产权新收案件和审结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其中著作权与商标案件增幅明显。2013年著作权案件较2009年增长2.36倍,商标案件增长2.37倍,专利案件增长约一倍。
确权、维权意识长足发展,但用权意识不足。目前中国真正运用在实际生产与产业化过程中的技术与专利少之又少,尚未达到每年研发成果或创新成果的20%。大部分专利、商标、版权停留在修眠、浪费、闲置的状态。这其中有多种原因: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本身质量不高;权利人缺乏产业化意识;权利人有意识而缺少产业化机会;等等。
用权之困:缺少市场化桥梁
长期以来,中国科学技术发展与研究(不含国防与军事战略层面)的主体大部分为国家机构,如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等,这种情况导致成果多为“职务发明”与“职称专利”这一中国特色。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成果一旦确认,专家评审与课题一旦结束,便被束之高阁。这些重要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成果中,不乏大量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或中国领先水平的技术,但未能得到合理、及时、有效的产业化运用,浪费了国家资源,没能推动社会实际进步。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实际成为中国创新与知识产权研发最活跃的主体,特别是2008年以后的中小企业。无论从资金、人才或者技术,这些中小企业都达不到国家相关机构要求的水平与层次,但他们对技术与知识产权的渴望与日俱增,他们深刻认识到未来的市场竞争就是核心技术与核心知识产权的竞争。他们想发展壮大,渴望拥有高端技术与知识产权。
进入中国的大量跨国型外资企业,不断在中国申请或垄断在优势领域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通过专利战、专利池构建技术壁垒与技术垄断,抢夺与其行业正面相关或冲突的中国企业的技术研发申请空间与时间。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中小企业或民间技术发明者(甚至包括部分大型跨国公司)又有向中国输出技术出口贸易的冲动与需求,只是因为信息渠道、交易渠道的缺失,一直未能如愿。
如何搭建创新成果与知识产权成果权利持有人与企业需求者之间技术转移(授权)的桥梁,允许知识产权与创新成果像有形商品一样地流通与交易,以及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或股权出资,才是实现目前中国创新成果与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旦中国企业能够通过市场化运作,顺畅获得所需的创新成果或知识产权,将大大降低中国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重复开发与相同领域技术研发及品牌创造“产能过剩”这一经济发展与社会问题。
终极目标:知识产权生活化
中国目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仍处于初级阶段,要实现知识产权价值,还需经历三个阶段:知识产权商品化——知识产权产业化——知识产权生活化。
要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知识产权商品化是基础,只有让知识产权像商品一样流通,其价值才能得到最大彰显;知识产权要取得长足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化是路径,只有贯通知识产权产业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流通等环节,让知识产权供需市场有效对接,知识产权事业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终将为人们的生活服务,只有当知识产权深入人们生活、成为生活习惯,知识产权时代才能真正到来,知识产权生活化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终极目标,也是知识产权的终极价值。
如果中国10%的人口能达到知识产权生活化状态,中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将会有质的飞跃。企业会逐步意识到知识产权对其发展的重要性,社会群体则有一部分会通过知识产权交易、投资等方式获利,进而改变自身乃至整个群体的生活。
此时,知识产权投资亦会成为一种主流方向。中国目前投资渠道相对匮乏,局限于股市、黄金、基金等领域。同时,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出台,楼市已不太可能成为首选投资渠道,而其他投资渠道目前还未见理想收益。
知识产权生活化目标的达成,很难依靠政府予以实施,只能依靠市场化运作的专业服务机构,但政府可以进行适当引导,给予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用者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更多关注与扶持。只有当市场化知识产权专业机构成长起来,知识产权生活化才有可能实现。
在此期间,中国的知识产权确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专利与商标申请量与拥有量全球排名双双第一;维权事业也在大步前进,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已在筹建之中,企业在面对侵权时,不再像以往那样选择忍气吞声,而是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但这一切发展难掩中国用权事业落后的现实,要想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建立创新成果与知识产权成果权利持有人与企业需求者之间的技术转移桥梁,让知识产权像商品一样自由流通,并在商品化的基础上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最终实现知识产权生活化。
确权维权:量与质并驾齐驱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在于创新,创新的关键在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提升,而体现这一方向的关键指标,是知识产权“确权、维权、用权”的意识、数量与质量。
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直接体现一个国家科技创造能力的强弱,这也是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每年知识产权申请数量最多的国家,而知识产权占有量已居全球首位。截至去年底,中国有效商标保有量已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商标注册量超过865万件;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球第一,专利授权量超过713万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超过425万件。可以说,中国知识产权在确权领域发展非常迅速。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也在大踏步向前发展。2013年,中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驰名商标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87个、45个、46个和45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为160个,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为7个;共有7个高院、79个中院和71个基层法院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根据2013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正在积极筹备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全国知识产权新收案件和审结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其中著作权与商标案件增幅明显。2013年著作权案件较2009年增长2.36倍,商标案件增长2.37倍,专利案件增长约一倍。
确权、维权意识长足发展,但用权意识不足。目前中国真正运用在实际生产与产业化过程中的技术与专利少之又少,尚未达到每年研发成果或创新成果的20%。大部分专利、商标、版权停留在修眠、浪费、闲置的状态。这其中有多种原因: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本身质量不高;权利人缺乏产业化意识;权利人有意识而缺少产业化机会;等等。
用权之困:缺少市场化桥梁
长期以来,中国科学技术发展与研究(不含国防与军事战略层面)的主体大部分为国家机构,如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等,这种情况导致成果多为“职务发明”与“职称专利”这一中国特色。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成果一旦确认,专家评审与课题一旦结束,便被束之高阁。这些重要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成果中,不乏大量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或中国领先水平的技术,但未能得到合理、及时、有效的产业化运用,浪费了国家资源,没能推动社会实际进步。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实际成为中国创新与知识产权研发最活跃的主体,特别是2008年以后的中小企业。无论从资金、人才或者技术,这些中小企业都达不到国家相关机构要求的水平与层次,但他们对技术与知识产权的渴望与日俱增,他们深刻认识到未来的市场竞争就是核心技术与核心知识产权的竞争。他们想发展壮大,渴望拥有高端技术与知识产权。
进入中国的大量跨国型外资企业,不断在中国申请或垄断在优势领域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通过专利战、专利池构建技术壁垒与技术垄断,抢夺与其行业正面相关或冲突的中国企业的技术研发申请空间与时间。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中小企业或民间技术发明者(甚至包括部分大型跨国公司)又有向中国输出技术出口贸易的冲动与需求,只是因为信息渠道、交易渠道的缺失,一直未能如愿。
如何搭建创新成果与知识产权成果权利持有人与企业需求者之间技术转移(授权)的桥梁,允许知识产权与创新成果像有形商品一样地流通与交易,以及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或股权出资,才是实现目前中国创新成果与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旦中国企业能够通过市场化运作,顺畅获得所需的创新成果或知识产权,将大大降低中国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重复开发与相同领域技术研发及品牌创造“产能过剩”这一经济发展与社会问题。
终极目标:知识产权生活化
中国目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仍处于初级阶段,要实现知识产权价值,还需经历三个阶段:知识产权商品化——知识产权产业化——知识产权生活化。
要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知识产权商品化是基础,只有让知识产权像商品一样流通,其价值才能得到最大彰显;知识产权要取得长足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化是路径,只有贯通知识产权产业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流通等环节,让知识产权供需市场有效对接,知识产权事业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终将为人们的生活服务,只有当知识产权深入人们生活、成为生活习惯,知识产权时代才能真正到来,知识产权生活化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终极目标,也是知识产权的终极价值。
如果中国10%的人口能达到知识产权生活化状态,中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将会有质的飞跃。企业会逐步意识到知识产权对其发展的重要性,社会群体则有一部分会通过知识产权交易、投资等方式获利,进而改变自身乃至整个群体的生活。
此时,知识产权投资亦会成为一种主流方向。中国目前投资渠道相对匮乏,局限于股市、黄金、基金等领域。同时,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出台,楼市已不太可能成为首选投资渠道,而其他投资渠道目前还未见理想收益。
知识产权生活化目标的达成,很难依靠政府予以实施,只能依靠市场化运作的专业服务机构,但政府可以进行适当引导,给予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用者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更多关注与扶持。只有当市场化知识产权专业机构成长起来,知识产权生活化才有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