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国民技能素质水平的主要渠道,是人力资源市场源源不断地获取大批量适合各行各业岗位技能需求的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源泉,是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有序、迅猛发展的强大助推器。如何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教育采用什么样的教育教学方法是值得每个职业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深入细致思考的问题。本文就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教育教学方法校企合作其执行力进行分析探究,并针对其现存的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 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执行力
近年来,我国不断吸取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推进现有体制改革,转变职业教育观念,出台各项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探索产教双融、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模式,而且卓有成效。
然而,就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突出表现为校企合作执行力严重不足,无法保证校企合作高效率实施。
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现状分析
1、校企合作方式
目前,校企合作在我国职业院校中都有开展,而且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益。比较常规的合作方式有:学生实训实习、用工优先、员工培训、专业技术支持、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数据显示,在上述项目中前三项分别占比为70%到80% ,后两项分别占比为17%到20%左右 。以上数据表明,目前我国职业院校普遍与企业建立了一定的合作方式,但方式少且大多停留在仅仅实现了双方人力资源流动这一初级阶段。同时合作深度和广度不够、效率低、收效不明显。特别是当前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情况不容乐观。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收益的主要方面是人才队伍建设而非经济效益。职业院校提升应用科技研发水平和应用技术转化水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校企合作中参与企业类型。
据数据显示,目前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的企业排名前三位的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占比为78.18%、50.49%和34.64%。以上数据表明高职院校与占全国企业比例为76.57%的小微型企业、私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占比很低。校企合作参与的企业数量少,不能满足校企合作全方位、深层次发展的需求。
3、学校对现代学徒制教育教学方式的贯彻和实施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院校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据数据显示,目前职业院校教师比较了解的占比为62.82%,完全不了解的占比为2.97%。学生比较了解的占比为40%,不太了解的占比7.3%左右。以上数据表明,全国高职院校在现代学徒制教育教学方式推进中整体水平不理想,进一步提升空间很大。
上述资料表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方法正在逐步实施中,但其执行力严重不足。
二、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不足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自1996年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职能和发展方向,大力倡导职业院校深化改革,落实产教融合,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方法,实现校企之间专业技术人才有效对接和流通以及科研成果优质转化,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然而,相关调研结果表明,目前我国职业院校深度实施企业合作的占比不高,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严重不足。主要原因体现在高职院校没有强有力的吸引力,缺乏主动性。企业利益得不到保证,企业无意愿参与合作。这就是目前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严重不足的症结所在。
三、提升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措施
1、政府出台并落实一系列支持校企合作配套政策
政府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主体严格审查,并给予其财政税收和资源利用等方面鼓励性倾斜政策。如政府对参与校企合作者适当减免税收,给与其获得银行贷款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先权。对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专业技能人才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政策和信贷优惠政策等等。国家政策出台后只有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为此应严格审核参与主体资格、严密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按时汇总上报实施结果、及时沟通和反馈相关政策的落实效果、集思广益收集、汇总和上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和措施。
2、打造校企广泛深入合作的供需衔接平台
政府要为校企合作搭建广泛深入合作平台并对其进行经营管理、信息维护更新和技术改造。平台不断发布和更新信息,发挥平台功能,让校企合作各方通过平台及时、准确地实现供需衔接。为校企合作铺路搭桥。
3、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方式和方法,是职业教育长远发展趋势。政府、学校和企业之间应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包括政府搭台企业和学校唱戏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校企合作机制、学校主动让教师和学生带着技术支持和科研成果优势资源走出去和邀请企业带着经营管理难题和技术研发创新瓶颈需求走进来的机制、企业主动承担教师和学生实训实习任务和积极参与科技研发的机制等等。
參考文献:
[1]王湘蓉.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大型问卷调查报告[J].教育家,2021.4
[2]王振洪.构建利益共同体 推进校企深度合作[J].中国高等教育,2011(3).
【关键词】 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执行力
近年来,我国不断吸取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推进现有体制改革,转变职业教育观念,出台各项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探索产教双融、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模式,而且卓有成效。
然而,就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突出表现为校企合作执行力严重不足,无法保证校企合作高效率实施。
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现状分析
1、校企合作方式
目前,校企合作在我国职业院校中都有开展,而且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益。比较常规的合作方式有:学生实训实习、用工优先、员工培训、专业技术支持、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数据显示,在上述项目中前三项分别占比为70%到80% ,后两项分别占比为17%到20%左右 。以上数据表明,目前我国职业院校普遍与企业建立了一定的合作方式,但方式少且大多停留在仅仅实现了双方人力资源流动这一初级阶段。同时合作深度和广度不够、效率低、收效不明显。特别是当前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情况不容乐观。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收益的主要方面是人才队伍建设而非经济效益。职业院校提升应用科技研发水平和应用技术转化水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校企合作中参与企业类型。
据数据显示,目前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的企业排名前三位的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占比为78.18%、50.49%和34.64%。以上数据表明高职院校与占全国企业比例为76.57%的小微型企业、私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占比很低。校企合作参与的企业数量少,不能满足校企合作全方位、深层次发展的需求。
3、学校对现代学徒制教育教学方式的贯彻和实施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院校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据数据显示,目前职业院校教师比较了解的占比为62.82%,完全不了解的占比为2.97%。学生比较了解的占比为40%,不太了解的占比7.3%左右。以上数据表明,全国高职院校在现代学徒制教育教学方式推进中整体水平不理想,进一步提升空间很大。
上述资料表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方法正在逐步实施中,但其执行力严重不足。
二、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不足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自1996年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职能和发展方向,大力倡导职业院校深化改革,落实产教融合,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方法,实现校企之间专业技术人才有效对接和流通以及科研成果优质转化,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然而,相关调研结果表明,目前我国职业院校深度实施企业合作的占比不高,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严重不足。主要原因体现在高职院校没有强有力的吸引力,缺乏主动性。企业利益得不到保证,企业无意愿参与合作。这就是目前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严重不足的症结所在。
三、提升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执行力措施
1、政府出台并落实一系列支持校企合作配套政策
政府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主体严格审查,并给予其财政税收和资源利用等方面鼓励性倾斜政策。如政府对参与校企合作者适当减免税收,给与其获得银行贷款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先权。对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专业技能人才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政策和信贷优惠政策等等。国家政策出台后只有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为此应严格审核参与主体资格、严密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按时汇总上报实施结果、及时沟通和反馈相关政策的落实效果、集思广益收集、汇总和上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和措施。
2、打造校企广泛深入合作的供需衔接平台
政府要为校企合作搭建广泛深入合作平台并对其进行经营管理、信息维护更新和技术改造。平台不断发布和更新信息,发挥平台功能,让校企合作各方通过平台及时、准确地实现供需衔接。为校企合作铺路搭桥。
3、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方式和方法,是职业教育长远发展趋势。政府、学校和企业之间应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包括政府搭台企业和学校唱戏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校企合作机制、学校主动让教师和学生带着技术支持和科研成果优势资源走出去和邀请企业带着经营管理难题和技术研发创新瓶颈需求走进来的机制、企业主动承担教师和学生实训实习任务和积极参与科技研发的机制等等。
參考文献:
[1]王湘蓉.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大型问卷调查报告[J].教育家,2021.4
[2]王振洪.构建利益共同体 推进校企深度合作[J].中国高等教育,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