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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为法,字式良,早年笔名天戈,曾名洪炳炎。1899年农历除夕生于扬州一个经济比较贫困的知识分子家庭。祖籍仪征,世居扬州,他是创造社的重要成员,也是创造社中唯一的扬州人。创造社是当年文坛上最激进的文学团体,郭沫若是这个社的主要组织者。洪为法与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赵景深、李初梨、彭康、叶灵凤、周全年、方光焘、龚冰庐等皆为好友,创造社出版《洪水》半月刊时,他也是这个刊物的编辑之一。
洪为法19岁开始发表作品,大多发在上海《亚洲日报》。“五四”运动发生后,洪为法力谋文学上的解放,提倡白话文,写新诗,做新立说,成了新文化运动的拥护者。
认识洪为法先生纯属机遇。
1961年,我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那是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大中专解散,就是临近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也不分配,能录取本科的凤毛麟角。从偏僻的农村第一次到历史文化名城扬州,而且在此高等学府读书,其兴奋心情是可想而知的。
在师院,教授我们班古散文的就是洪为法先生。他中等身材,虽然精瘦精瘦,但是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着一身整洁的黑色呢制服,端庄稳健地走上讲台,毕恭毕敬地向大家鞠躬,自我介绍说,敝姓洪,名为法,字式良。姓、名、字版书在黑板上,介绍完就授课。先生每次授课都极认真,声情并茂,琅琅上口,时间掌握得语止铃响,同学们总感觉50分钟太快。有时个别字词先生解释得与中华活页文选上的不一致,同学向他请教时他很高兴,指出这样解释的理由,还说不要迷信书本,书本也是人编的,要博览群书,多方比较,得出合情合理的解释。他只字未提他是创造社成员,出版过20多本书,可见为法先生的谦逊、不事张扬。后来才知道他是30年代的著名作家。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当时我们扬州师院是江苏省四所师范院校之一,师资力量雄厚,能在全国及省里叫得响的作家有洪为法、何琼崖、张泽民、许少飞等十几位,文艺评论家有曾华鹏,研究毛泽东诗词的专家有谭佛雏、历史学家有祁龙威、书法家有孙龙父等。全院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时任院党委书记后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陈超同志就是作家,他当时为师院学报题词:
认真读书,刻苦钻研;
坚持真理,勇于争辩;
力争上游,又红又专。
院长孙蔚民亦题词:
认真读书打基础,刻苦钻研下功夫;
坚持真理有武器,勇于争辩怕什么?
力争上游真好汉,又红又专新楷模。
优良学风掀树立,白发老人发浩歌。
导师的成就、学院党政领导的号召激励了莘莘学子,当时我知道的在校校友李华岚、陆建华、许豪炯、吴周文、姚忠瑞、吴乃华等大名就出现在国家及省市级报刊上,受他们的影响,笔者也开始练笔,居然也发表了几篇。名字变成铅字,高兴得不得了。
想起洪为法先生给我留下的家庭住址:国庆路参府街72号。1962年的5、6月份的一个星期天,我去洪老师家拜访。那天出门时天气尚可,突然阴云密布,走在街上竟然下起了雨,且越下越大。真是天有不测风云,进还是退?怎好半途而废?毛泽东淋雨健身。正是对自己的考验———赤脚走路。
我赤脚走路已习以为常。小学初中赤脚走土路,高中两周回家一次往返赤脚走60多里的碎石子路,脚底都压出一个个的坑,像人脸上的麻子。如今赤脚走在石板大街上已不大习惯了。
进了洪为法老师的家,洪老师和夫人见我赤脚大吃一惊,问我冷不冷,我说不冷,习惯了,我们家乡人干活大多都赤脚。
农民赤脚干活是可以的,不干活是不是也赤脚?我们师院有几个赤脚的?大街上有几个赤脚的?
我愣在那儿,面红耳赤。
洪老师问了我家庭情况,我如实作了回答。
洪老师叫夫人顾芷君拿了一双晴天雨天都能穿的半新不旧的回力鞋给我,我推辞了半天才洗脚穿上。
回到学校,团支部书记问我回力鞋哪儿来的?
洪为法老师送给我的。
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明知故问,他是我们老师,教古散文。
他是历史反革命是右派,
谁告诉你的?
她一愣。
既然他有这个那个问题,为什么还要他当老师?
利用他一技之长。
对嘛。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你接收他的东西不适合,小心糖衣炮弹。
他是我的老师,一双回力鞋值一块多钱,我就被一块多钱击中了?
谈话不欢而散。
没想到这次到洪老师家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团支部书记谈话不欢而散后,我悄悄向任课老师打听洪为法先生的底细,老师们只说,洪为法是创造社的重要成员,详情不清楚,劝我好好读书,莫管他人瓦上霜。
跟团支部书记顶撞,我还是有点后怕,自此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几个月没有出过校门。据说当时各个系把学生按左中右排队。原则是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各人表现主要听班干汇报,真实不真实不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吧。那时讲阶级路线讲得很厉害确是真的。到了文化大革命更是登峰造极,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而我出身贫农家庭,又是烈士子弟,照理说入团、入党、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四清”是不成问题的,结果都未能如愿,参加师生组下乡支农,这与划不清阶级路线,分不清敌友大有关系吧?由此,地富反坏右子女受的精神摧残就更可想而知了,他们得处处小心谨慎呀。
当时学校规定一门主科一门副科不及格就得留级,而且同一年级不能留两次,否则勒令退学,古散文是主科,平时成绩占30%,其中考查占30%,期末考试占40%,一位苏北地区的同学总分59.4,不及格,再多0.1分就可以四舍五入。这位同学找洪为法老师求情,洪老师说,这是院党委订的百分比,你是共产党员要模范执行。如感到不合理,你可以向院党委提出修改或给你及格,我一个教师没有权利改变院党委的决定。这位同学无奈,只好假期里加班加点复习补考。
去年我住到扬州开发区后,找到洪为法先生的故居,故居换了主人,除了大门斑驳脱落略显陈旧外,其余均无变化。我心中不免有点悲哀。40多年过去了,改革开放也20多年,怎么还是老样子呢?知道内情的同志说,参府街已列入05年改造计划,国庆路成步行街,参府街成商业街,即将旧貌换新颜。
洪为法作为创造社的重要成员,与郭沫若的关系极为密切。
他在扬州教书时,就经常与郭沫若鱼雁往来,这些珍贵的信件,不少都发表在创造社的刊物《创造周报》和《创造日》上。1925年初,郁达夫在武昌师大聘请郭沫若去当文学系主任,郭沫若因故谢绝了。当时许多人都劝郭沫若去赴任,而洪为法的规劝给郭沫若印象最深。郭沫若在《创造十年续篇》中写道:
武大出身的洪为法,当时是常在和我通信的,他的劝法尤其直率。他说,要在中国文学界树立一势力,有入教育界之必要。中国人是封建主义思想的结晶,只要正式地上过你一点钟的课,便结下了师生关系,他便要拥戴你,称你为导师,而自称为弟子。如仅是著书立说,不怕尽有人深切地受了你的教益,他是讳莫如深的。一会儿要和你称兄道弟,一会儿还要骂得你涅槃出世。这真是不合算的。他这番话,倒的确也道破了一部分真实。
创造社出版《洪水》半月刊,洪为法是这个刊物的编辑之一。刊名《洪水》意为“上帝让洪水来洗荡人间的罪恶”。郭沫若曾在该刊同所谓“国家主义”公开论战,成仿吾也在该刊宣传“文学革命”的主张,1927年4月1日,鲁迅与郁达夫等中国进步作家为抗议帝国主义势力支持军阀孙传芳屠杀上海工人,联名在该刊发表《中国文学家对英国知识阶级及一般民众宣言》。(《洪水》半月刊第3卷第30期)。同年12月3日,鲁迅与麦克昂(郭沫若)等联名在上海《时事新报》刊登《创造周报》复刊广告,鲁迅为该刊特约撰述员。(见《鲁迅著译年表》)
《洪水》在旧中国恶势力眼中,俨然是因令他们颤抖的“洪水猛兽”而被责令停刊,而洪为法便是这洪水中的一股激流,一朵浪花。
洪为法以美文著称。他不但属于文学创作的那些文字写得美,而且属于文字理论的那些文字也写得美。赵景琛在《洪为法》一文中这样评价他:他近来常写小品文。即使是写文学论文,其本身也是艺术。他的“绝句论”写得很漂亮,向或分撒着美丽的句子,使人读起来如听一个密友娓娓的谈活。他的《中国文人故事讲话》得到许多读者的赞美,因为他写得很轻松、跃动,同时在实质上也很充实;所引证的书大都是所能读到的文人的同时人的记录,不得已才来用隔代人的笔记,这态度也是值得佩服的。
洪为法作为一个文人,很有些骄岸的脾气。不过他对于朋友绝不如此。他曾邀请素不相识的叶灵风、周全年到扬州作客,亲自陪他们到香影廊喝茶,到瘦西湖看柳,到教坊街怀旧,为的是他们都是创造社的朋友。这种感人的友情,使得叶灵风在多年以后所写的《烟花三月下扬州》里还兴致勃勃地提到这样一件事:有一次,我同洪为法一起坐在瘦西湖边上那家有名的茶馆“香影廊”喝茶,有一个乞丐大约看出我是一个外地来的“翩翩少年”,竟然念出了杜甫赠李龟年的那首绝句“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喜得洪为法拍手叫绝,连忙给了他二角小洋。
洪为法到朋友家里聚会,喜欢无条件称赞人家的太太。他的秘诀,不是称赞那太太的各个方面,因为笼统地好好显得敷衍虚伪不真实,他是称赞那太太的某一方面,于是那太太便以为有超人的特点而自得,虽穷到截发,也乐于欢迎这位嘉宾了。他用的赞语是:王太太自剪的旗袍样子比裁缝高明;李太太烧的鲫鱼汤比馆子里鲜;林太太自创的烫发形式最合乎时代潮流……不过他心目中的标准太太到底是什么样子呢?那是他积数十年之经验,经过千锤百炼所得的五字真经:“少言多微笑”
“少言多微笑”道出了女性美的真谛,“回眸一笑百媚生”嘛。
尽管洪为法当过国民党江苏省党部宣传部干事、江苏省党部训练部秘书、国民党上海海军党部宣传科长、国民党江苏省政府视察、国民党江苏省民政厅秘书、国民党江苏省政务厅秘书等职,但是他为国民党所不容,曾多次失业,计有1927年7月至1928年3月,1935年12月至1936年1月;1941年3月至7月:1941年12月至1942年2月;1946年8月至9月;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
解放后,洪为法受审查是必然的,但每次运动都对其进行批判,并戴上历史反革命分子的帽子,文化大革命更是在劫难逃,1970年11月16日晚9时终因体弱多病,病故于扬州寓所,火化后葬于小茅山荒坡上。
纠正历史冤假错案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扬州市文联秘书长许少飞同志受洪为法子女亲属的委托对洪为法的功过是非作了详细的内查外调,人们提供:
1927年1月洪为法应约去武汉郭沫若处工作。去后,任湖北省立第二中学国文教师、事务主任,并经武昌师范大学共产党员扬村人介绍兼任《农民日报》副刊编辑,发表了不少歌颂革命的文章。
1929年9月,洪为法任江苏省立镇江中学国文和党义教师。“九一八”事变,日军占领东北全境,镇江中学学生与全国学生一样掀起抗日运动,由于洪为法支持学生抗日,被视为“教育无方”而被迫辞职;
1933年8月,洪为法任江苏省立上海中学国文教师,由于对校领导有所批评,并常在《时事新报》副刊上发表嘲讽社会丑恶的短文,当局视其思想不纯被校方辞退:
1935年10月,洪为法任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宣传科长,因宣传抗日,被拘禁8天;
1941年8月,洪为法任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宣传科长,编印抗日宣传材料。曾与抗联部队司令黄逸峰、副司令李俊民会晤数次,掩护过杜干全等人革命活动。解放后,杜干全任扬州市委书记,曾多次登门看望洪为法。
1956年11月,洪为法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介绍人为苏北农学院院长薛万鹏和江树峰先生。
这样的人怎么会是历史反革命?怎么会反党呢?怎么只看表面不看实质呢?!许少飞同志就洪为法问题调查结果如实地向有关部门作了汇报。
1984年7月,洪为法冤案得到昭雪,撤销历史错误结论,恢复政治名誉,消除影响。
1988年秋,洪为法子女将其骨灰迁葬于茅山公墓干部区,并立碑纪念,他的曾任新华社苏州支社、《新苏州报》、《苏南日报》、《新华日报》、《无锡日报》副刊《太湖》编辑部主任的三女儿洪美撰写碑文:
洪为法,字式良,生前长期执教并从事文学创作,乃创造社成员,进步作家。他一生勤于写作,热心育人,追求光明。悲乎!道路坎坷,命运多桀。幸今沉冤大白,迁葬于此。地下有知,当展眉舒颜,一吐积郁。山花伴您,长眠安息!
一九八八年秋重立
(题图为洪为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