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温家宝总理日前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温家宝表示,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说,必须清醒地看到,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
从一季度看,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6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同时,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温家宝说,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扭转,今年节能减排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也难以实现。
他强调,我们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
对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温家宝指出:
第一,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宏观调控的紧迫任务。要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加大调控力度。一要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二要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三要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四要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规定和政策的行为。
第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要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化工、煤炭、造纸、食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抓紧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着力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十项重点节能工程。
第四,突出搞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国家已确定千家企业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五年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今年实现节能2000万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今年要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
第五,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要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
第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深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第七,完善体制和政策体系。要深化改革,消除制约节能减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运用价格、收费、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适时推进天然气、水、热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第八,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解决节能减排的资金问题,主要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
第九,切实加强节能减排法制建设。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要制定和执行主要高耗能产品能耗环保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要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近期,要严肃处理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要认真解决管理松懈,监督不力的问题。对重点用能单位和污染源要加强经常监督,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温家宝指出,节能减排既是一项现实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抓落实,再完善的方案也是一纸空文,再明确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再好的政策也难以发挥作用。为此,必须做到: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曾培炎副总理同志任副组长。
第三,全面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和重点企业。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搞好协调配合。各部门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并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广泛宣传动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舆论工作,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温家宝指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能减排的基础之上。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实现这个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切实增强责任感。要强化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要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力争实现节能减排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温家宝强调指出,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温家宝表示,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说,必须清醒地看到,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
从一季度看,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6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同时,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温家宝说,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扭转,今年节能减排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也难以实现。
他强调,我们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
对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温家宝指出:
第一,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宏观调控的紧迫任务。要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加大调控力度。一要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二要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三要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四要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规定和政策的行为。
第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要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化工、煤炭、造纸、食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抓紧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着力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十项重点节能工程。
第四,突出搞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国家已确定千家企业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五年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今年实现节能2000万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今年要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
第五,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要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
第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深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第七,完善体制和政策体系。要深化改革,消除制约节能减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运用价格、收费、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适时推进天然气、水、热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第八,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解决节能减排的资金问题,主要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
第九,切实加强节能减排法制建设。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要制定和执行主要高耗能产品能耗环保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要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近期,要严肃处理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要认真解决管理松懈,监督不力的问题。对重点用能单位和污染源要加强经常监督,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温家宝指出,节能减排既是一项现实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抓落实,再完善的方案也是一纸空文,再明确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再好的政策也难以发挥作用。为此,必须做到: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曾培炎副总理同志任副组长。
第三,全面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和重点企业。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搞好协调配合。各部门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并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广泛宣传动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舆论工作,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温家宝指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能减排的基础之上。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实现这个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切实增强责任感。要强化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要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力争实现节能减排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温家宝强调指出,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