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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办发[2018]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7日广西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精神,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