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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堂书钞》有一则"不燃官烛"的掌故,说的是后汉扬州刺史巴祗为政清廉,品格端方,将公家与私人的界限分得十分清楚,从来不愿意占公家一点便宜。他当官时,不曾将妻室儿女接至任所;晚上若有私客来访,他宁愿与客人在黑暗中交谈,也不点公家一支蜡烛。"夜与士对坐,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就是这样一个近似于"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