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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一直受到贫困问题的制约,如何高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是当前政府的工作重心。目前的主要工作理念是精准扶贫理念,广西凌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考察了解凌云县的实际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对广西凌云县主要旅游精准扶贫点进行实证分析、收集和整理凌云县旅游精准扶贫数据,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凌云县旅游精准扶贫现状进行评价。发现凌云县目前所开展的旅游精准扶贫项目存在贫困人口参与程度低、利益分配不均、旅游人才匮乏、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有效激励贫困人口参与、有效保障贫困人口利益、充分发挥旅游精准扶贫主体的推动作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等对策。
关键词:旅游精准扶贫;效果评价;广西凌云县
一、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面临扶贫任务最艰巨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国家的重点战略部署落实在脱贫攻坚任务上。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扶贫方式主要是给予贫困户一定的经济和生活上的救济。短期内,这种扶贫方式确实解决了很多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但却不能实现长效发展,带领贫困人口实现真正的小康生活。因此,1986 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改革扶贫方式,以产业扶贫替代原先的救济扶贫,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贫困问题,脱贫人口大幅上升。但在扶贫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受到了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贫困情况不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扶贫工作成效滞缓。“精准扶贫”这一理念在2013年开始出现,且在扶贫工作的“冲刺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旅游精准扶贫成为该阶段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为了带领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将旅游产业与精准扶贫有效联合,经由旅游开发带动贫困地区产业的发展,让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到旅游项目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广西凌云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社会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在综合考虑各个贫困村落的具体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当地特色旅游资源,把旅游精准扶贫当作工作重心,才能早日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广西凌云县旅游精准扶贫的現状分析
(一)政府扶持力度逐年加大
新一轮脱贫攻坚以来,凌云县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一系列的旅游精准扶贫文件部署,积极探索出符合县情的新的旅游精准扶贫模式,通过“党建+旅游”模式带动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与此同时,国家在财政政策上,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重点投入休闲旅游。近年来,凌云县在整合资金、充分利用扶贫专项资金的同时,筹集了近20亿元对有旅游开发资源的14个贫困村进行投资开发,对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的资金投入很大,仅浩坤湖景区的开发建设就投入了近9000万元。
(二)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帮扶
截止目前,凌云县全县拥有A级旅游景区3家,星级乡村旅游区1家,星级农家乐4家,星级酒店2家,旅行社1家,这些旅游企业是增加贫困人口就业率的关键。凌云县政府通过制定和发布相关的促进政策,鼓励当地旅游企业优先考虑贫困人口用工,增加贫困人口就业率,向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旅游企业给予税费减免或返还奖励等激励措施,带领贫困人口走向脱贫致富之路。截止目前,旅游企业就业帮扶脱贫725人,村屯旅游开发帮扶脱贫2339人,旅游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脱贫2685人,旅游项目建设带动脱贫1286人,参与旅游开发帮扶脱贫2586人。
(三)贫困人口参与度低
凌云县的总人口数22万人,总贫困人口达四万多人,其中旅游业带动的脱贫人口仅5000多人。贫困人口不仅在旅游精准扶贫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也是直接受益者,其在旅游精准扶贫项目中的参与度是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的关键。而凌云县当前参与旅游产业发展的贫困人口占比仍很低,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任务依旧艰巨。究其背后的原因看来,一方面是其自我脱贫意愿不强烈,“等、靠、要”等思想普遍存在,安于现状,缺少主动改变贫困现状的动力;另一方面是受到文化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的限制,对旅游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了解不深入,认为旅游产业不能让他们受益,抵触甚至是敌对旅游开发项目的开展。
(四)扶贫主体动力不足
旅游精准扶贫需要政府、社区、旅游企业各个主体高效协作,在扶贫过程中互相监督,共同促进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政府起主导作用,旅游企业和社区掌握着极少的话语权,旅游市场缺少发展活力,旅游精准扶贫无法更进一步发展。部分社区居民对参与到旅游开发并不感兴趣,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无法自主地了解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同时政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导致贫困人口固守传统观念,对旅游业的发展望而却步。旅游企业只看重旅游的短期收益。一些旅游企业仍抱着像普通旅游开发项目可获得快速的短期收益的心态,参与到旅游精准扶贫项目中。当项目开发不能获得快速的收益甚至出现亏损时,企业就会考虑抽离其中,对项目的后续发展自然懈怠下来。
三、广西凌云县旅游精准扶贫的效果评价分析
本文综合利用头脑风暴法、专家问卷法,构建了贫困户个体、贫困户家庭、贫困社区三个层面24个要素指标的旅游精准扶贫效果评价指标体系[1],并通过使用专家打分和矩阵构造,确定体系中准则层、指标层、要素层的指标权重,将目标层次进行模型化、数量化。后期通过设计问卷、发放问卷、回收问卷,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与分析,现从人口经济特征、旅游精准扶贫效果感知评价、居民参与旅游意愿与能力三个层面对凌云县浩坤湖景区旅游精准扶贫的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归纳。
第一,人口经济特征。被调查者中,壮族68人,汉族50人,瑶族22人,壮族和汉族所占比例较大,人口基数较瑶族人口的大;被调查者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6-45岁这一年龄段,占总人数的45%;此外,村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家庭人均年净收入主要集中在501-2000元这一区间内,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总体的经济水平不高,且主要依靠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获得经济收入。第二,旅游精准扶贫效果感知评价。从个体层面来看,大部分贫困人口对凌云县的旅游精准扶贫效果持认同态度,凌云县近年在浩坤湖景区开展的旅游精准扶贫有效地带动了贫困个体发展,让参与者切实地感知到自身就业机会、个人收入、生活水平、思想观念、环保意识的提升;从贫困户家庭层面分析,浩坤村在景区的带动下,很多贫困户家庭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从贫困户的感知调查可知,他们的居住条件和传统的生活方式都有了改变,生活正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贫困社区层面看来,环浩坤湖景区的浩坤、陶化、初化、弄福四个村落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也得到了改善,社区的物质条件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让居民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进行社交活动,促进了居民、家庭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和谐社区构建。第三,居民参与旅游意愿与能力。调查数据显示,71.4%的贫困户愿意从事旅游行业,通过家门口就业实现脱贫根据致富。接受过专业的旅游职业技能培训的只占了42.9%,并且多数贫困户认为政府所提供的培训机会较少,这也是阻碍贫困人口从事旅游行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大部分有意愿参与旅游开发的居民,倾向于从事小商品经营、家庭旅游和景区管理等形式。贫困人口有33人是因为自身所接受的教育水平不高,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参与其中;还有22.9%的居民认为旅游开发所提供的就业机会不够。 总体看来,旅游精准扶贫对凌云县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尤其是在积极影响方面的支持率比较高,当地居民在旅游开发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从个体层面、家庭层面、社区层面都对旅游精准扶贫绩效持认同的态度。凌云县的旅游精准扶贫应在浩坤湖景区这个典型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扩大县内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在调查中不难发现,大部分居民都愿意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转到旅游行业的服务岗位,但由于受教育水平低、培训机会少、就业机会不足等因素的限制,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还有部分居民对旅游开发及扶贫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关心、观念落后等,不愿意主动改变自身的贫困现状,还有待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去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和参与旅游的能力,从思想上、物质上鼓励没有参与意愿的贫困人口。
四、广西凌云县旅游精准扶贫的优化对策
(一)政策支持,激励贫困人口参与
在对旅游精准扶贫项目进行决策时,可以适当鼓励当地居民参与评价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投票表决是否实施项目等,贫困人口的利益要切实得到保障,必须参与到项目决策中。一个合理的决策不应该是由政府一方来拍案决定,应是政府、社区、旅游企业三方组成的高质量团队共同协商决定。社区居民的意见应该放在首要位置,他们才是旅游精准扶贫最直接的对象,从居民的利益出发,听取居民的意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把贫困人口的需求融入到项目开发中,才是最合理的決策。旅游开发管理部门可以以在贫困社区建立起决策咨询机构或咨询论坛的方式,收集贫困人口的需求和意见,定期整合居民对当地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的意见,以备决策时参考。项目决策应该选择比较分析法、可行性研究法、综合评分法等科学的决策方式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多个备选方案进行比较,剔除不合理的方案,选出最优方案。
(二)合理分配,保障贫困人口利益
在旅游精准项目扶贫收益分配中,常常存在着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导致贫困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旅游精准扶贫应该建立有利于贫困人口的利益分配机制。首先,确定村民获取收益的方式,在旅游精准扶贫项目开发中,应该允许和鼓励村民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到项目的经营中,最终获得的利益按股分红,让贫困人口共享旅游发展红利。其次,旅游企业细分工作岗位,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政府可以开展对村民的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鼓励其参与到旅游景区的工作中,村民在参与中获得相应的利益。最后,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村民发展小型商业,村民可以从民宿、交通、特色饮食、手工艺品制作销售等获得利润,利润只归村民所有,政府不加干涉。设立委员会对利益分配进行监管,任何对利益分配有异议的一方都可以向委员会提出意见和重新分配的要求,政府通过宏观管理进行收入调节,以维持社会公正。
(三)统筹各方,发挥扶贫主体作用
政府应该逐渐弱化主导的角色,转为引导企业、社区自主地发展旅游,交付更多的自主权,让市场恢复活力。政府需要做的不是参与到微观的旅游事务中,而是做好宏观调控、制定合理的政策法规、对旅游项目运行进行总的监控。把控好旅游开发商的准入度,提出合理的条件进行招商引资,积累合理的资金以助推当地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的开展。将部分旅精准游扶贫专项资金投入至贫困人口的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等领域,用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2]。还可以适当扩大贫困人口在景区管理、环境管理、游客引导管理等层面的参与权限,切实保障贫困户参与到旅游帮扶企业中。旅游企业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严格要求企业员工,在内部建立一套可行的运营管理体系,不能为了短期的收益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更不能为此损害贫困人口的利益。
(四)人才支持,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凌云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原有职能,督促旅游行业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首先,旅游行业应该树立人性服务理念,把凌云县各个景区都建设成文明、人性化的景区,为游客提供生态良好、文明和谐的游憩场所。通过在景区设立投诉处或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游客满意度进行调查,并认真对待游客的投诉处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消费者切实参与到景区的管理中,满足旅游者出行需求[3]。凌云县旅游局、凌云县湿地公园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合理的人才培训机制和管理规范,适当地增加人员配置。通过汇总游客的反馈信息,对景区服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并且定期对在岗人员开展培训。其次,鼓励民间自主建立有关的协会组织,由非政府组织辅助政府监督旅游市场的服务质量,协会间强化沟通交流,推动凌云县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爱雪,刘艳.层次分析法的我国精准扶贫实施绩效评价研究[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01):116-129.
[2]陈秋华;纪金雄.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实现路径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No.288,197-201.
[3]连惠芗.旅游精准扶贫管理的途径探索[J].社会科学家,2018,No.256,92-95.
关键词:旅游精准扶贫;效果评价;广西凌云县
一、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面临扶贫任务最艰巨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国家的重点战略部署落实在脱贫攻坚任务上。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扶贫方式主要是给予贫困户一定的经济和生活上的救济。短期内,这种扶贫方式确实解决了很多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但却不能实现长效发展,带领贫困人口实现真正的小康生活。因此,1986 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改革扶贫方式,以产业扶贫替代原先的救济扶贫,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贫困问题,脱贫人口大幅上升。但在扶贫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受到了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贫困情况不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扶贫工作成效滞缓。“精准扶贫”这一理念在2013年开始出现,且在扶贫工作的“冲刺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旅游精准扶贫成为该阶段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为了带领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将旅游产业与精准扶贫有效联合,经由旅游开发带动贫困地区产业的发展,让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到旅游项目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广西凌云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社会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在综合考虑各个贫困村落的具体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当地特色旅游资源,把旅游精准扶贫当作工作重心,才能早日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广西凌云县旅游精准扶贫的現状分析
(一)政府扶持力度逐年加大
新一轮脱贫攻坚以来,凌云县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一系列的旅游精准扶贫文件部署,积极探索出符合县情的新的旅游精准扶贫模式,通过“党建+旅游”模式带动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与此同时,国家在财政政策上,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重点投入休闲旅游。近年来,凌云县在整合资金、充分利用扶贫专项资金的同时,筹集了近20亿元对有旅游开发资源的14个贫困村进行投资开发,对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的资金投入很大,仅浩坤湖景区的开发建设就投入了近9000万元。
(二)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帮扶
截止目前,凌云县全县拥有A级旅游景区3家,星级乡村旅游区1家,星级农家乐4家,星级酒店2家,旅行社1家,这些旅游企业是增加贫困人口就业率的关键。凌云县政府通过制定和发布相关的促进政策,鼓励当地旅游企业优先考虑贫困人口用工,增加贫困人口就业率,向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旅游企业给予税费减免或返还奖励等激励措施,带领贫困人口走向脱贫致富之路。截止目前,旅游企业就业帮扶脱贫725人,村屯旅游开发帮扶脱贫2339人,旅游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脱贫2685人,旅游项目建设带动脱贫1286人,参与旅游开发帮扶脱贫2586人。
(三)贫困人口参与度低
凌云县的总人口数22万人,总贫困人口达四万多人,其中旅游业带动的脱贫人口仅5000多人。贫困人口不仅在旅游精准扶贫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也是直接受益者,其在旅游精准扶贫项目中的参与度是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的关键。而凌云县当前参与旅游产业发展的贫困人口占比仍很低,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任务依旧艰巨。究其背后的原因看来,一方面是其自我脱贫意愿不强烈,“等、靠、要”等思想普遍存在,安于现状,缺少主动改变贫困现状的动力;另一方面是受到文化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的限制,对旅游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了解不深入,认为旅游产业不能让他们受益,抵触甚至是敌对旅游开发项目的开展。
(四)扶贫主体动力不足
旅游精准扶贫需要政府、社区、旅游企业各个主体高效协作,在扶贫过程中互相监督,共同促进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政府起主导作用,旅游企业和社区掌握着极少的话语权,旅游市场缺少发展活力,旅游精准扶贫无法更进一步发展。部分社区居民对参与到旅游开发并不感兴趣,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无法自主地了解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同时政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导致贫困人口固守传统观念,对旅游业的发展望而却步。旅游企业只看重旅游的短期收益。一些旅游企业仍抱着像普通旅游开发项目可获得快速的短期收益的心态,参与到旅游精准扶贫项目中。当项目开发不能获得快速的收益甚至出现亏损时,企业就会考虑抽离其中,对项目的后续发展自然懈怠下来。
三、广西凌云县旅游精准扶贫的效果评价分析
本文综合利用头脑风暴法、专家问卷法,构建了贫困户个体、贫困户家庭、贫困社区三个层面24个要素指标的旅游精准扶贫效果评价指标体系[1],并通过使用专家打分和矩阵构造,确定体系中准则层、指标层、要素层的指标权重,将目标层次进行模型化、数量化。后期通过设计问卷、发放问卷、回收问卷,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与分析,现从人口经济特征、旅游精准扶贫效果感知评价、居民参与旅游意愿与能力三个层面对凌云县浩坤湖景区旅游精准扶贫的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归纳。
第一,人口经济特征。被调查者中,壮族68人,汉族50人,瑶族22人,壮族和汉族所占比例较大,人口基数较瑶族人口的大;被调查者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6-45岁这一年龄段,占总人数的45%;此外,村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家庭人均年净收入主要集中在501-2000元这一区间内,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总体的经济水平不高,且主要依靠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获得经济收入。第二,旅游精准扶贫效果感知评价。从个体层面来看,大部分贫困人口对凌云县的旅游精准扶贫效果持认同态度,凌云县近年在浩坤湖景区开展的旅游精准扶贫有效地带动了贫困个体发展,让参与者切实地感知到自身就业机会、个人收入、生活水平、思想观念、环保意识的提升;从贫困户家庭层面分析,浩坤村在景区的带动下,很多贫困户家庭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从贫困户的感知调查可知,他们的居住条件和传统的生活方式都有了改变,生活正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贫困社区层面看来,环浩坤湖景区的浩坤、陶化、初化、弄福四个村落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也得到了改善,社区的物质条件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让居民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进行社交活动,促进了居民、家庭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和谐社区构建。第三,居民参与旅游意愿与能力。调查数据显示,71.4%的贫困户愿意从事旅游行业,通过家门口就业实现脱贫根据致富。接受过专业的旅游职业技能培训的只占了42.9%,并且多数贫困户认为政府所提供的培训机会较少,这也是阻碍贫困人口从事旅游行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大部分有意愿参与旅游开发的居民,倾向于从事小商品经营、家庭旅游和景区管理等形式。贫困人口有33人是因为自身所接受的教育水平不高,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参与其中;还有22.9%的居民认为旅游开发所提供的就业机会不够。 总体看来,旅游精准扶贫对凌云县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尤其是在积极影响方面的支持率比较高,当地居民在旅游开发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从个体层面、家庭层面、社区层面都对旅游精准扶贫绩效持认同的态度。凌云县的旅游精准扶贫应在浩坤湖景区这个典型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扩大县内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在调查中不难发现,大部分居民都愿意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转到旅游行业的服务岗位,但由于受教育水平低、培训机会少、就业机会不足等因素的限制,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还有部分居民对旅游开发及扶贫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关心、观念落后等,不愿意主动改变自身的贫困现状,还有待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去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和参与旅游的能力,从思想上、物质上鼓励没有参与意愿的贫困人口。
四、广西凌云县旅游精准扶贫的优化对策
(一)政策支持,激励贫困人口参与
在对旅游精准扶贫项目进行决策时,可以适当鼓励当地居民参与评价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投票表决是否实施项目等,贫困人口的利益要切实得到保障,必须参与到项目决策中。一个合理的决策不应该是由政府一方来拍案决定,应是政府、社区、旅游企业三方组成的高质量团队共同协商决定。社区居民的意见应该放在首要位置,他们才是旅游精准扶贫最直接的对象,从居民的利益出发,听取居民的意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把贫困人口的需求融入到项目开发中,才是最合理的決策。旅游开发管理部门可以以在贫困社区建立起决策咨询机构或咨询论坛的方式,收集贫困人口的需求和意见,定期整合居民对当地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的意见,以备决策时参考。项目决策应该选择比较分析法、可行性研究法、综合评分法等科学的决策方式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多个备选方案进行比较,剔除不合理的方案,选出最优方案。
(二)合理分配,保障贫困人口利益
在旅游精准项目扶贫收益分配中,常常存在着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导致贫困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旅游精准扶贫应该建立有利于贫困人口的利益分配机制。首先,确定村民获取收益的方式,在旅游精准扶贫项目开发中,应该允许和鼓励村民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到项目的经营中,最终获得的利益按股分红,让贫困人口共享旅游发展红利。其次,旅游企业细分工作岗位,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政府可以开展对村民的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鼓励其参与到旅游景区的工作中,村民在参与中获得相应的利益。最后,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村民发展小型商业,村民可以从民宿、交通、特色饮食、手工艺品制作销售等获得利润,利润只归村民所有,政府不加干涉。设立委员会对利益分配进行监管,任何对利益分配有异议的一方都可以向委员会提出意见和重新分配的要求,政府通过宏观管理进行收入调节,以维持社会公正。
(三)统筹各方,发挥扶贫主体作用
政府应该逐渐弱化主导的角色,转为引导企业、社区自主地发展旅游,交付更多的自主权,让市场恢复活力。政府需要做的不是参与到微观的旅游事务中,而是做好宏观调控、制定合理的政策法规、对旅游项目运行进行总的监控。把控好旅游开发商的准入度,提出合理的条件进行招商引资,积累合理的资金以助推当地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的开展。将部分旅精准游扶贫专项资金投入至贫困人口的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等领域,用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2]。还可以适当扩大贫困人口在景区管理、环境管理、游客引导管理等层面的参与权限,切实保障贫困户参与到旅游帮扶企业中。旅游企业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严格要求企业员工,在内部建立一套可行的运营管理体系,不能为了短期的收益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更不能为此损害贫困人口的利益。
(四)人才支持,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凌云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原有职能,督促旅游行业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首先,旅游行业应该树立人性服务理念,把凌云县各个景区都建设成文明、人性化的景区,为游客提供生态良好、文明和谐的游憩场所。通过在景区设立投诉处或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游客满意度进行调查,并认真对待游客的投诉处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消费者切实参与到景区的管理中,满足旅游者出行需求[3]。凌云县旅游局、凌云县湿地公园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合理的人才培训机制和管理规范,适当地增加人员配置。通过汇总游客的反馈信息,对景区服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并且定期对在岗人员开展培训。其次,鼓励民间自主建立有关的协会组织,由非政府组织辅助政府监督旅游市场的服务质量,协会间强化沟通交流,推动凌云县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爱雪,刘艳.层次分析法的我国精准扶贫实施绩效评价研究[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01):116-129.
[2]陈秋华;纪金雄.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实现路径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No.288,197-201.
[3]连惠芗.旅游精准扶贫管理的途径探索[J].社会科学家,2018,No.256,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