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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第一个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2008年12月22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该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的主要工作是审判反垄断民事案件和反垄断行政案件。反垄断民事案件,包括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以及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所引发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