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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界别是指政协体系中以社会组织名称命名,以社会组织身份的成员作为主要来源,以社会组织本身及其关注领域的问题为主要协商议题的界别类型。社会组织界别及其协商民主的发展对于优化政协界别结构、扩大统一战线、增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组织界别协商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应遵循“循序渐进-重点突破”“协同发展-区别对待”“双向推动-多元支撑”的辩证性发展逻辑,本着“深层改革-基层创新-中层搭建-顶层设计”的路径稳步有序推进;在分层逐步建构基础上,通过各个层级之间资源对接和条件共筑,从而形成上下层级相互促进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界别协商发展局面。通过多层协商民主体系以及各层之间畅通互联机制的构建,可以进一步促进各层次各领域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发展,为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有效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