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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鉴定既是临床航空医学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也是最早使用的航空医学术语之一[1]。但是,近10余年来,由于航空卫生保障(以下简称航卫保障)体制和模式多次变化、航卫保障机构及隶属关系多次变更、航卫保障人员不断更新[2-4],及航空武器装备性能和质量的迅速提升,对航卫保障机构和人员的使命提出的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医学鉴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再认识[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