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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否应包括帮助毒品犯罪分子毁灭、伪造罪证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是否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人自己能否成为本罪主体等问题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较大的分歧。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与司法实际,对此进行剖析与梳理,有利于司法实践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