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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是不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其判断的核心是认定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性质。社会主义所有制既不是私有制,也不是公有制,而是劳动者所有制;在劳动者所有制的基础上,由生产力发展要求决定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宜公则公,宜私则私;“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非资本主义的专利,劳动者私有制应在社会主义法律保护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