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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州县体制,学界众多名人有出色的研究。瞿同祖分析了清代县官、州县衙署四类助员(书吏、衙役、长随、幕友)的职能,认为清代州县为"一人政府"。(1)在此基础上,魏光奇叙述了州县行政的治理结构、衙署组织及其各种职能,他从清代州县财政的制度设计、实际运作情况认为州县财政具有家产制性质。(2)他的另一本著作《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制》则将重点放在北洋时期、国民政府前期及新县制时期的县体制。(3)萧公权从乡村地区组织、基层行政组织、乡村的治安、税收、饥荒、思想控制等方面探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