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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食品的安全问题迫在眉睫,它影响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是下一代,不论是国家的强制手段,还是人民群众的大力监督,又或是食品生产商们的自律自查,都应该全面启动。
【关键词】食品安全 添加剂 健康生活
【中图分类号】F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的餐桌也越来越丰富,但随之而来的饮食安全也成为大家瞩目的焦点,我们发现了苏丹红的鸭蛋,发现了三聚氰胺的奶粉,发现了地溝油……那么是不是其他的就是安全的呢,我相信所有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食品的安全问题迫在眉睫,它影响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是下一代,不论是国家的强制手段,还是人民群众的大力监督,又或是食品生产商们的自律自查,都应该全面启动,那么什么是食品安全呢?我们应该鉴别有害和无害食品呢?
一、食品安全现状
我们每天都要和食物打交道,以为对它了如指掌,但随着食物的种类越来越多,色香味愈演愈烈,每每听到关于食品安全的曝光,都不免汗颜,竟然对它如此陌生,这种现象让人胆战心惊,到底我们的食物怎么了。曝光只是叫醒我们的那个人,而我们依然在这个快闷死的屋子里没有出路,我们的食品安全环境并未因此得到丝毫好转。人们也渐渐无奈到麻木。
曾经,发生食物中毒或食品问题多数都是无意的,就是本身并不知道某种食物会对人体有害或副作用而食用,比如古罗马国家的铅制品,由于科技的不发达,不知道铅对人体的危害。比如贝多芬的命运和他平时“喜食鱼”“挚爱着的波光浩渺的多瑙河”的爱好有关,慢性中毒而死。“瘦肉精”多敏感的词汇,而最初也属无意。
时至今日,我们所遇到的食品出现的安全问题却都是不法商贩为了一己私利而故意为之. 2002年11月21日福建宣判首例“瘦肉精”案。被告人叶寿华、贾建萍是南平九峰兽药店店主和南平市三元兽药店店主。被告人曾汤美、陈秀荣、林盛强、林扬森、高文均是个体养殖猪户。2002年1月,林盛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瘦肉精”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养殖添加剂,向梁振华(在逃)以每公斤100元的价格购买了30公斤“瘦肉精”,除部分用于喂养生猪外,将其他的20公斤“瘦肉精”转卖给被告人贾建萍。同年4月至6月,贾建萍在明知“瘦肉精”的危害时,还向林扬森、林扬根、高文转卖20公斤“瘦肉精”用于喂养生猪。2002年春天,被告人叶寿华以每公斤135元的价格向梁振华购买了20公斤的“瘦肉精”,部分用于喂养自己的生猪,分别向被告人曾汤美、陈秀荣出售14公斤“瘦肉精”用于喂养生猪。
案发后,经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验,上述被告人所饲养的生猪体内均含有“瘦肉精”成分。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人叶寿华等人犯有生产有毒食品罪,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等等。
这就是我们每天都要吃的食物,看了这些,我们还能吃什么,小商小贩的不能信,就算是国家承认的大型食品行业我们就能保证肯定没问题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二、如何应对食品安全
1、预防为主。作为一名消费者,在严峻的食品安全的形势下要做好应对措施。首先就是增强自己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和知识。食品营养卫生知识都是通过生活经验的积累而形成的,大多数对人自身、生物及微生物世界几乎没有什么了解,并不懂得在日常生活中该吃什么和怎么吃才是安全的。因此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积累了解食物的禁忌搭配。目前我国市场上食品种类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统一的分类,产家、商家以广大的消费者对食品的分类模糊不清,混淆了人们对食品优劣的辨别,现行对食品品质定义的名称可谓五花八门,如: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天然食品等。因此作为消费者,弄清食品的分类也是十分必要的,避免概念混淆在选购上出现问题。其次在选择购买食品的时要慎重。尽量少在路边摊位购买食品,路边的摊位卫生条件较差所生产的食品没有安全保证。选购时首先要查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食品标签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 又如针对蔬果上农药残余这一问题,作为消费者可以采取如下应对策略。用沸水浸泡来清除蔬菜中的农药残余物质,是最有效和最实用的方法。可以将刚采摘或刚购买回来的新鲜蔬菜尤其是瓜果类蔬菜在冰箱里冷藏存放3—5天后再食用,农药残留量将大大减少,因为蔬菜水果中残留的有害物质在低温下一定时间内会逐渐分解减弱。而对于那些容易衰败的蔬菜,也应多次用水冲洗之后再食用,其有害物质的残留量也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2、监督执法,从我做起。目前我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实行的是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能职责,如果您遇到了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根据职能分工向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投诉。
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组织对动植物产品的农药、兽药的残留量检测,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监管,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负责企业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测。
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商委:负责生猪屠宰和非白酒类的流通备案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
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如果诚信缺失、道德败坏、是非不分、荣辱颠倒、文明底线失守,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生效,再快的发展也会出现问题。先圣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包含了对社会公德的追求和自我道德的约束,请拷问一下自己的心灵:我们是否离先祖为我们留下的传统美德越来越远?沉痛的教训告诉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自己的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关键词】食品安全 添加剂 健康生活
【中图分类号】F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的餐桌也越来越丰富,但随之而来的饮食安全也成为大家瞩目的焦点,我们发现了苏丹红的鸭蛋,发现了三聚氰胺的奶粉,发现了地溝油……那么是不是其他的就是安全的呢,我相信所有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食品的安全问题迫在眉睫,它影响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是下一代,不论是国家的强制手段,还是人民群众的大力监督,又或是食品生产商们的自律自查,都应该全面启动,那么什么是食品安全呢?我们应该鉴别有害和无害食品呢?
一、食品安全现状
我们每天都要和食物打交道,以为对它了如指掌,但随着食物的种类越来越多,色香味愈演愈烈,每每听到关于食品安全的曝光,都不免汗颜,竟然对它如此陌生,这种现象让人胆战心惊,到底我们的食物怎么了。曝光只是叫醒我们的那个人,而我们依然在这个快闷死的屋子里没有出路,我们的食品安全环境并未因此得到丝毫好转。人们也渐渐无奈到麻木。
曾经,发生食物中毒或食品问题多数都是无意的,就是本身并不知道某种食物会对人体有害或副作用而食用,比如古罗马国家的铅制品,由于科技的不发达,不知道铅对人体的危害。比如贝多芬的命运和他平时“喜食鱼”“挚爱着的波光浩渺的多瑙河”的爱好有关,慢性中毒而死。“瘦肉精”多敏感的词汇,而最初也属无意。
时至今日,我们所遇到的食品出现的安全问题却都是不法商贩为了一己私利而故意为之. 2002年11月21日福建宣判首例“瘦肉精”案。被告人叶寿华、贾建萍是南平九峰兽药店店主和南平市三元兽药店店主。被告人曾汤美、陈秀荣、林盛强、林扬森、高文均是个体养殖猪户。2002年1月,林盛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瘦肉精”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养殖添加剂,向梁振华(在逃)以每公斤100元的价格购买了30公斤“瘦肉精”,除部分用于喂养生猪外,将其他的20公斤“瘦肉精”转卖给被告人贾建萍。同年4月至6月,贾建萍在明知“瘦肉精”的危害时,还向林扬森、林扬根、高文转卖20公斤“瘦肉精”用于喂养生猪。2002年春天,被告人叶寿华以每公斤135元的价格向梁振华购买了20公斤的“瘦肉精”,部分用于喂养自己的生猪,分别向被告人曾汤美、陈秀荣出售14公斤“瘦肉精”用于喂养生猪。
案发后,经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验,上述被告人所饲养的生猪体内均含有“瘦肉精”成分。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人叶寿华等人犯有生产有毒食品罪,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等等。
这就是我们每天都要吃的食物,看了这些,我们还能吃什么,小商小贩的不能信,就算是国家承认的大型食品行业我们就能保证肯定没问题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二、如何应对食品安全
1、预防为主。作为一名消费者,在严峻的食品安全的形势下要做好应对措施。首先就是增强自己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和知识。食品营养卫生知识都是通过生活经验的积累而形成的,大多数对人自身、生物及微生物世界几乎没有什么了解,并不懂得在日常生活中该吃什么和怎么吃才是安全的。因此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积累了解食物的禁忌搭配。目前我国市场上食品种类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统一的分类,产家、商家以广大的消费者对食品的分类模糊不清,混淆了人们对食品优劣的辨别,现行对食品品质定义的名称可谓五花八门,如: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天然食品等。因此作为消费者,弄清食品的分类也是十分必要的,避免概念混淆在选购上出现问题。其次在选择购买食品的时要慎重。尽量少在路边摊位购买食品,路边的摊位卫生条件较差所生产的食品没有安全保证。选购时首先要查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食品标签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 又如针对蔬果上农药残余这一问题,作为消费者可以采取如下应对策略。用沸水浸泡来清除蔬菜中的农药残余物质,是最有效和最实用的方法。可以将刚采摘或刚购买回来的新鲜蔬菜尤其是瓜果类蔬菜在冰箱里冷藏存放3—5天后再食用,农药残留量将大大减少,因为蔬菜水果中残留的有害物质在低温下一定时间内会逐渐分解减弱。而对于那些容易衰败的蔬菜,也应多次用水冲洗之后再食用,其有害物质的残留量也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2、监督执法,从我做起。目前我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实行的是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能职责,如果您遇到了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根据职能分工向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投诉。
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组织对动植物产品的农药、兽药的残留量检测,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监管,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负责企业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测。
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商委:负责生猪屠宰和非白酒类的流通备案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
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如果诚信缺失、道德败坏、是非不分、荣辱颠倒、文明底线失守,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生效,再快的发展也会出现问题。先圣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包含了对社会公德的追求和自我道德的约束,请拷问一下自己的心灵:我们是否离先祖为我们留下的传统美德越来越远?沉痛的教训告诉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自己的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