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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致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尤其以40岁以上的女性和50岁以上的男性组成的“4050”失地农民群体最为突出。如何合理的对该群体实施就业安置让其在失去土地后能有效的融入城市生活,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从问题出发,对积极探索促进该群体就业的有效途径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关键词:失地农民;就业安置;“4050”
一、概念提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数量的剧增已经使失地农民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目前我国失地农民数量达到了5000多万人,并以每年200万人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30年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可能超过1.3亿。而“4050”失地农民群体是该群体中问题占据着最大的比例的对象,指的是征地过程中因征地而导致失业的40岁以上的女性,50岁以上的男性失地农民群体。他们人数众多,最基本的特点是“一高(年龄)两低(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这也正是他们在就业路上面临的最大难题。
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是指在农村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国家为了城乡建设用地的需要,使失去土地集体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农民在非农产业获得工作等。《土地管理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地方立法时,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置办法。但是因各地方安置具有差异性、特殊性,导致在安置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二、现行就业安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就业信心不足,增加安置难度。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4050”失地农民群体对政府安排就业的依赖性强,缺乏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对错综复杂的就业市场存在胆怯心理,就业信心不足。此外,失地后的征地补偿金致使他们就业愿望不强。加上长期从事不需要脑力劳动和太多技能的农业生产,对企业等非农产业就业抵触心强烈。传统的就业观念转变困难。
2. 技能水平低,提升困难。“4050”失地农民群体处于经济生命周期的中后期,人力资本投资收益期短,本身技能存量水平低,且人力资本投资效率变低, 所以提升困难。一方面,企业不愿意对这种短期的低效率的收益进行投资;另一方面,“4050”失地群体文化素质低,处于初中或者以下水平者居多数。知识结构有限致使他们在接受新的技能时学习技能不足,导致接收困难。而社会的发展对技能水平又不断提高,低水平的技能导致就业困难重重。
3. 隐性失业明显,就业稳定性差。“4050”失地农民群体失去土地之后,大多选择的是临时性或者结构性就业方式。而这样的工作大多数存在雇佣关系不规范、缺乏用工保障,就业成本低,流动性大,容易受市场供求影响,失业风险大等特点。严重影响着就业稳定性。
4.缺乏保障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弱。首先,由于文化水平有限,他们对社会保障机制缺乏了解。其次,“4050”失地群体失去土地后最关心的不是保障问题,而是建房、还债、教育等问题,农民本身在社会保障机制上处于被动局面,缺乏保障观念。再加上目前的村集体组织化程度空前薄弱,目前还没有形成代表和维护农民权益的组织。使得农民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形成群体力量,因此在自我保护方面意识较弱,处于不利地位。
三、对“4050”失地农民群体就业安置的对策建议
由于“4050”失地农民群体在失地农民中所占比重最大,对征地后社会的稳定影响最深。因此,解决其可持续生计问题要求加大人力资本的投入,从人本思想出发,消除博弈,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其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搭建宣传平台,帮助转变观念
“4050”失地农民群体在就业观念方面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严重。“等、靠、要”思想在该群体中尤为突出。他们习惯了农村自由、自主的工作方式,往往无法接受工厂严格的劳动纪律约束。这种就业观念严重阻碍失地农民的就业进程。因此,政府应该和社区或者村集体联合,通过报纸、电视媒体、网络、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将政策、就业形式、就业信息等宣传信息传达给农民。针对“4050”群体文化水平低的问题,要采取适合于他们的电视、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其改变就业观念,主动寻求就业。
2.建立就业培训体系,颁发资格证书
一方面,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企业用工要求,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展开培训,使其掌握实用技术,提高劳动技能。另一方面,要根据该群体的意愿、性别、爱好等实际情况展开培训,因材施教。建立“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就业培训体系。并将培训纳入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体系,与城镇“4050”下岗职工享受同等的就业待遇。
由于该群体文化素质低,对现代化就业形式的理解程度不如青年失地农民群体,因此,采取面授式培训的形式能更加深刻的帮助他们理解技能知识。借鉴城镇“4050”下岗职工培训方案,在针对“4050”失地农民培训完成后可以给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或者“失地农民就业优惠券”等与《失业证》同等效力的证书,甚至可以颁发比《失业证》更具优待的“‘4050’从业证”,以利于他们走向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3.鼓励社区就业和弹性就业并举,拓宽就业范围
社区就业具有就业领域宽、就业容量大、就业门槛低、就业形式灵活多样等特点。对劳动技能和文化水平要求不高,最适合具有“一高两低”特点的“4050”失地人群。而且对时间的要求也不高,可以灵活运用。解决了该群体照顾老人小孩的困境。并且鼓励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弹性就业,开发和提供更多适合失地农民就业的岗位。
4.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力度,提高就业稳定性
失地农民在整个就业安置中是主体,但也是弱势群体。其权利的维护是整个安置的核心问题。在实现就业之后,应尽快建立失地农民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监控网络,加大对失地农民私人雇主的监管力度,促使其依法足额给其雇佣的失地农民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同时,对吸纳“4050”失地农民的企业实施奖惩结合制度。在政策上、税收上等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者补贴。对于拒绝吸纳失地农民或者侵犯失地农民权益的企业采取强制性条款,维护失地农民利益。
同时,发挥第三方组织在就业安置中的特殊作用。可以依托他们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岗位,组织培训,参与监督机制的建立等服务。通过无利益关系组织的加入,平衡征地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5.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劳动权益
针对“4050”失地农民群体,开展符合该群体特征的权益保障活动。以政府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解决和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权益。如2010年12月长沙市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持续三个月之久。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送信息、送岗位、送补贴、送技能、送温暖”等方式,开展系列活动:为重点援助对象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手册;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落实社保补贴;为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一批就业培训信息和就业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一批社区就业岗位。在解决“4050”失地农民群体就业时,可以借鉴这样的活动,对特困人员实施“帮到底”援助,直到解决其就业问题。(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武玲娟.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模式[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2(2):23-24
[2]杨勇.中西部城市近郊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模式研究[D].西北大学,2008
[3]宋兵兵.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探讨[J].科技资讯,2010.24
关键词:失地农民;就业安置;“4050”
一、概念提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数量的剧增已经使失地农民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目前我国失地农民数量达到了5000多万人,并以每年200万人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30年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可能超过1.3亿。而“4050”失地农民群体是该群体中问题占据着最大的比例的对象,指的是征地过程中因征地而导致失业的40岁以上的女性,50岁以上的男性失地农民群体。他们人数众多,最基本的特点是“一高(年龄)两低(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这也正是他们在就业路上面临的最大难题。
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是指在农村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国家为了城乡建设用地的需要,使失去土地集体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农民在非农产业获得工作等。《土地管理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地方立法时,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置办法。但是因各地方安置具有差异性、特殊性,导致在安置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二、现行就业安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就业信心不足,增加安置难度。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4050”失地农民群体对政府安排就业的依赖性强,缺乏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对错综复杂的就业市场存在胆怯心理,就业信心不足。此外,失地后的征地补偿金致使他们就业愿望不强。加上长期从事不需要脑力劳动和太多技能的农业生产,对企业等非农产业就业抵触心强烈。传统的就业观念转变困难。
2. 技能水平低,提升困难。“4050”失地农民群体处于经济生命周期的中后期,人力资本投资收益期短,本身技能存量水平低,且人力资本投资效率变低, 所以提升困难。一方面,企业不愿意对这种短期的低效率的收益进行投资;另一方面,“4050”失地群体文化素质低,处于初中或者以下水平者居多数。知识结构有限致使他们在接受新的技能时学习技能不足,导致接收困难。而社会的发展对技能水平又不断提高,低水平的技能导致就业困难重重。
3. 隐性失业明显,就业稳定性差。“4050”失地农民群体失去土地之后,大多选择的是临时性或者结构性就业方式。而这样的工作大多数存在雇佣关系不规范、缺乏用工保障,就业成本低,流动性大,容易受市场供求影响,失业风险大等特点。严重影响着就业稳定性。
4.缺乏保障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弱。首先,由于文化水平有限,他们对社会保障机制缺乏了解。其次,“4050”失地群体失去土地后最关心的不是保障问题,而是建房、还债、教育等问题,农民本身在社会保障机制上处于被动局面,缺乏保障观念。再加上目前的村集体组织化程度空前薄弱,目前还没有形成代表和维护农民权益的组织。使得农民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形成群体力量,因此在自我保护方面意识较弱,处于不利地位。
三、对“4050”失地农民群体就业安置的对策建议
由于“4050”失地农民群体在失地农民中所占比重最大,对征地后社会的稳定影响最深。因此,解决其可持续生计问题要求加大人力资本的投入,从人本思想出发,消除博弈,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其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搭建宣传平台,帮助转变观念
“4050”失地农民群体在就业观念方面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严重。“等、靠、要”思想在该群体中尤为突出。他们习惯了农村自由、自主的工作方式,往往无法接受工厂严格的劳动纪律约束。这种就业观念严重阻碍失地农民的就业进程。因此,政府应该和社区或者村集体联合,通过报纸、电视媒体、网络、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将政策、就业形式、就业信息等宣传信息传达给农民。针对“4050”群体文化水平低的问题,要采取适合于他们的电视、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其改变就业观念,主动寻求就业。
2.建立就业培训体系,颁发资格证书
一方面,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企业用工要求,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展开培训,使其掌握实用技术,提高劳动技能。另一方面,要根据该群体的意愿、性别、爱好等实际情况展开培训,因材施教。建立“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就业培训体系。并将培训纳入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体系,与城镇“4050”下岗职工享受同等的就业待遇。
由于该群体文化素质低,对现代化就业形式的理解程度不如青年失地农民群体,因此,采取面授式培训的形式能更加深刻的帮助他们理解技能知识。借鉴城镇“4050”下岗职工培训方案,在针对“4050”失地农民培训完成后可以给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或者“失地农民就业优惠券”等与《失业证》同等效力的证书,甚至可以颁发比《失业证》更具优待的“‘4050’从业证”,以利于他们走向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3.鼓励社区就业和弹性就业并举,拓宽就业范围
社区就业具有就业领域宽、就业容量大、就业门槛低、就业形式灵活多样等特点。对劳动技能和文化水平要求不高,最适合具有“一高两低”特点的“4050”失地人群。而且对时间的要求也不高,可以灵活运用。解决了该群体照顾老人小孩的困境。并且鼓励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弹性就业,开发和提供更多适合失地农民就业的岗位。
4.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力度,提高就业稳定性
失地农民在整个就业安置中是主体,但也是弱势群体。其权利的维护是整个安置的核心问题。在实现就业之后,应尽快建立失地农民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监控网络,加大对失地农民私人雇主的监管力度,促使其依法足额给其雇佣的失地农民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同时,对吸纳“4050”失地农民的企业实施奖惩结合制度。在政策上、税收上等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者补贴。对于拒绝吸纳失地农民或者侵犯失地农民权益的企业采取强制性条款,维护失地农民利益。
同时,发挥第三方组织在就业安置中的特殊作用。可以依托他们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岗位,组织培训,参与监督机制的建立等服务。通过无利益关系组织的加入,平衡征地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5.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劳动权益
针对“4050”失地农民群体,开展符合该群体特征的权益保障活动。以政府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解决和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权益。如2010年12月长沙市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持续三个月之久。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送信息、送岗位、送补贴、送技能、送温暖”等方式,开展系列活动:为重点援助对象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手册;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落实社保补贴;为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一批就业培训信息和就业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一批社区就业岗位。在解决“4050”失地农民群体就业时,可以借鉴这样的活动,对特困人员实施“帮到底”援助,直到解决其就业问题。(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武玲娟.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模式[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2(2):23-24
[2]杨勇.中西部城市近郊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模式研究[D].西北大学,2008
[3]宋兵兵.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探讨[J].科技资讯,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