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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集中管理操作模式,经常出现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投标情况。工程勘察作为投标书中的分项部分,需要岩土工程师、设计师及项目主办人(承办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一致。岩土工程师在勘察部分标书的编写过程中,应满足标书在技术、进度、商务等各方面的总体要求,需摒弃在勘察招投标工作中自成体系、独自完成勘察标书编写的惯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