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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相关调查显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在这一趋势下,环境保护工作逐渐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并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研究人员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参与者,社会工作的地位与作用逐年提升,因此,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对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分析与探索,从而为环保工作水平的提升与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主要问题,优化策略
作为我国社会公共事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展与落实对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一问题上,研究人员表示,作为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参与者,社会公众对于环保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1]。就目前而言,在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了合理的发展与完善,从而为我国环保事业综合水平的提升与优化带来了巨大的助力,然而,与此同时,经过长期探索,研究人员指出,就目前而言,该制度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完善,从而不利于公众参与热情的进一步激发与调动[2]。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环保工作质量的改善,研究人员指出,相关部门应合理做好对于相关制度的深入研究与探索。
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环保组织主体作用相对弱化,不利于环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多数情况下,作为参与主体的公众在影响力与环评工作参与环节中的地位相对弱化,同时,大量民间环保组织在具体评价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作用往往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而不利于相关环保目标的有效实施,进而限制了环保组织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二)公众环评工作参与制度欠缺,不利于相关程序的有效落实
从制度的角度分析,现阶段,我国公众在参与环境评价工作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制度进行支持,从而导致公众在参与过程中难以合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各个环节的有效参与与监督,进而不利于公众参与质量的合理保障。研究人员表示,由于管理制度与监督体系的匮乏,社会工作的意愿往往难以得到合理的表达,且其监督能力也随之出现了弱化的趋势。
(三)信息发布渠道相对较为单一,不利于合理保障公众知情权
在信息交流方面,有关环保部门主要通过调查问卷发放的方式对相关调查信息进行分析与发布,基于这一模式,导致信息沟通与交流的方式与途径相对较为单一,从而不利于社会工作与政府部门之间实现良好的交流与沟通,进而降低了环评工作的总体质量[3]。同时,在该模式下,公众往往还需要承担环境评价工作结果所带来的相关风险,从而极大地限制了社会公众对于参与环境评价工作的积极性与热情,不利于我国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与落实。
二、优化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方案
(一)强化公众主体参与地位,确保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对于公众而言,为了有效实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的提升与优化,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对于公众主体参与地位的合理关注,从而有效确保其影响力可以得到合理的提升与完善,以便将其作为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力量。在此过程中,相关人员可以依据公众主体的规模与类型进行组织方式与参与重要性的合理界定,以便有效实现公众参与环境评价权力的有效维护,确保相关人员可以有效实现自身观点的合理发表,从而进一步实现公众智慧的积聚,以便为环境评价工作总体水平的改善与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础与保障。
(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设,保障相关工作流程的落实
从公众参与环境评价工作的角度分析,为了确保其可以有序实现相关工作得出合理参与,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公众环评工作参与程序的有效建立与完善,从而合理保障公众可以正确实现对于各个环节的参与并及时进行相关意见与建议的合理提出。同时,通过对相关制度进行优化与改良,相关人员可以更好是促进公众与有关部门联系的加强,对于公众参与与监督权的保障具有重要价值[4]。例如,通过相关制度的确立,在对某大型项目进行规划前,公众可以通过参与听证会的形式对相关建筑项目是否应该立项与建设后其对于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从而有效实现相关环评报告的合理编制,以便促进相关工作的合理开展。
(三)做好信息发布渠道搭建,构建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研究人员治狐臭,在具体工作中,为了合理实现公众的有效参与,有关部门应合理做好对于信息发布渠道的有效拓展,从而确保公众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与认识,进而为公众参与价值的提升与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礎。在这一问题上,在传统的问卷调查、专项报告以及信息公示等基础上,有关部门应合理做好自身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积极组好与媒体之间的密切联系,从而利用网络平台实现对于相关信息发布渠道的拓展,以便实现良好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结语:
研究表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已经逐渐成为了我国甚至全球面临的重要课题[5]。在这一问题上,为了有效推动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化与参与积极性的提升,相关人员应积极做好对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全面探究与考量,从而对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合理分析,以便优秀推动社会工作环评程序的完善,促进其环境知情权的合理保障,以便有效实现社会主体环境保护积极性的激发与调动,从而为我国环境评价与保护工作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与保障。
参考文献:
[1]吴满昌,程飞鸿.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互动和衔接——从制度逻辑和构造建议的角度[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02):117-124.
[2]吴婧,王文琪,张一心.国内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动向及改革建议——以多源流框架为视角[J].环境保护,2019,47(22):9-15.
[3]林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7(06):90+105.
[4]吴卫星,刘宁.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公众参与程序研究——从“夏春官等诉东台市环保局环评行政许可案”切入[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7,54(02):16-22+157.
[5]康文卉.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研究与思考[J].山西农经,2017(04):72.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主要问题,优化策略
作为我国社会公共事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展与落实对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一问题上,研究人员表示,作为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参与者,社会公众对于环保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1]。就目前而言,在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了合理的发展与完善,从而为我国环保事业综合水平的提升与优化带来了巨大的助力,然而,与此同时,经过长期探索,研究人员指出,就目前而言,该制度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完善,从而不利于公众参与热情的进一步激发与调动[2]。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环保工作质量的改善,研究人员指出,相关部门应合理做好对于相关制度的深入研究与探索。
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环保组织主体作用相对弱化,不利于环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多数情况下,作为参与主体的公众在影响力与环评工作参与环节中的地位相对弱化,同时,大量民间环保组织在具体评价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作用往往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而不利于相关环保目标的有效实施,进而限制了环保组织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二)公众环评工作参与制度欠缺,不利于相关程序的有效落实
从制度的角度分析,现阶段,我国公众在参与环境评价工作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制度进行支持,从而导致公众在参与过程中难以合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各个环节的有效参与与监督,进而不利于公众参与质量的合理保障。研究人员表示,由于管理制度与监督体系的匮乏,社会工作的意愿往往难以得到合理的表达,且其监督能力也随之出现了弱化的趋势。
(三)信息发布渠道相对较为单一,不利于合理保障公众知情权
在信息交流方面,有关环保部门主要通过调查问卷发放的方式对相关调查信息进行分析与发布,基于这一模式,导致信息沟通与交流的方式与途径相对较为单一,从而不利于社会工作与政府部门之间实现良好的交流与沟通,进而降低了环评工作的总体质量[3]。同时,在该模式下,公众往往还需要承担环境评价工作结果所带来的相关风险,从而极大地限制了社会公众对于参与环境评价工作的积极性与热情,不利于我国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与落实。
二、优化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方案
(一)强化公众主体参与地位,确保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对于公众而言,为了有效实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的提升与优化,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对于公众主体参与地位的合理关注,从而有效确保其影响力可以得到合理的提升与完善,以便将其作为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力量。在此过程中,相关人员可以依据公众主体的规模与类型进行组织方式与参与重要性的合理界定,以便有效实现公众参与环境评价权力的有效维护,确保相关人员可以有效实现自身观点的合理发表,从而进一步实现公众智慧的积聚,以便为环境评价工作总体水平的改善与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础与保障。
(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设,保障相关工作流程的落实
从公众参与环境评价工作的角度分析,为了确保其可以有序实现相关工作得出合理参与,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公众环评工作参与程序的有效建立与完善,从而合理保障公众可以正确实现对于各个环节的参与并及时进行相关意见与建议的合理提出。同时,通过对相关制度进行优化与改良,相关人员可以更好是促进公众与有关部门联系的加强,对于公众参与与监督权的保障具有重要价值[4]。例如,通过相关制度的确立,在对某大型项目进行规划前,公众可以通过参与听证会的形式对相关建筑项目是否应该立项与建设后其对于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从而有效实现相关环评报告的合理编制,以便促进相关工作的合理开展。
(三)做好信息发布渠道搭建,构建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研究人员治狐臭,在具体工作中,为了合理实现公众的有效参与,有关部门应合理做好对于信息发布渠道的有效拓展,从而确保公众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与认识,进而为公众参与价值的提升与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礎。在这一问题上,在传统的问卷调查、专项报告以及信息公示等基础上,有关部门应合理做好自身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积极组好与媒体之间的密切联系,从而利用网络平台实现对于相关信息发布渠道的拓展,以便实现良好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结语:
研究表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已经逐渐成为了我国甚至全球面临的重要课题[5]。在这一问题上,为了有效推动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化与参与积极性的提升,相关人员应积极做好对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全面探究与考量,从而对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合理分析,以便优秀推动社会工作环评程序的完善,促进其环境知情权的合理保障,以便有效实现社会主体环境保护积极性的激发与调动,从而为我国环境评价与保护工作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与保障。
参考文献:
[1]吴满昌,程飞鸿.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互动和衔接——从制度逻辑和构造建议的角度[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02):117-124.
[2]吴婧,王文琪,张一心.国内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动向及改革建议——以多源流框架为视角[J].环境保护,2019,47(22):9-15.
[3]林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7(06):90+105.
[4]吴卫星,刘宁.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公众参与程序研究——从“夏春官等诉东台市环保局环评行政许可案”切入[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7,54(02):16-22+157.
[5]康文卉.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研究与思考[J].山西农经,2017(0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