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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家兔养殖的基本情况
1.1我省家兔养殖类型 我省家兔养殖的经济类型主要分为肉用、皮用。肉用兔主要有日本大耳白兔、哈尔滨大白兔、青紫蓝兔、大耳黄兔、比利时兔、新西兰兔、加利福尼亚兔、伊普吕兔和伊拉兔(配套系)等。皮用兔有美系獭兔、德系獭兔、法系獭兔、吉戎獭兔和金星獭兔等。
1.2肉用和皮用兔分布区域 长春、吉林和辽源地区肉兔养殖占全省肉兔总量的70%;四平、松原和白城地区皮兔养殖占全省皮兔总量的70%;其他地区饲养肉用、皮用兔具有不固定性。
2.兔产品的销售情况
2.1兔肉销售 兔肉内销一般不分肉兔肉还是皮兔肉,但皮兔肉质较实,加工熟食减量少。2010年12月省内兔肉(半净膛)18000元/吨。我省肉兔肉主要出口欧盟、美国等国家。
2.2兔皮销售 2010年,肉兔皮价格为8~20元/张,通过毛皮收购部和流动收购商把零散兔皮集中后再销往河北、山东等地。
3.吉林省兔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3.1企业管理与养殖结构不配套 我省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要管理者多为省外人员,缺乏对当地养殖业的了解,开展工作有一定难度。再加上当地业内人士的一些建议和措施未被重视和采用,影响了养殖户积极性。加之主管者深感适合吉林兔业企业管理模式和成功发展养殖经验的匮乏,并缺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意识,因此,存在企业管理不合理问题。
3.2饲料与养殖发展不配套 不建立自己的兔料专营生产厂,使兔业产业化链条脱节,是项目设计和实施者的一大缺欠。兔业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种兔场、兔料厂和商品兔加工厂三大配套环节,现在是有两头,缺中间。而靠一些饲料厂兼营兔料很难保证兔料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也就增加了养殖的不安全性和饲养成本。饲养户购买料具的随意性是造成兔腹泻病、营养不良和应激反应增多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由于兔料原因造成兔的发病和死亡时有发生,给养殖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极大地影响了兔业养殖的发展。
3.3引种与良种推广不配套 龙头企业对良种与劣种的区别缺乏宣传,导致饲养户舍得花钱建好舍,用好料,却舍不得花钱引进好的种兔。有的养殖户以商品兔当“种兔”,因其繁殖性能低下,仔、幼兔生长缓慢、抗病力低,饲养效益低,甚至亏损。有相当一部分养殖户对种兔的认识还停留在重引进、轻保护的养殖习惯中,实行掠夺式生产,如过早繁殖、过于频密繁殖、近亲繁殖,再加上饲养条件和饲养水平低下,使得优良性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浪费了良种资源。
3.4收购与服务衔接不到位 收购标准不稳定,减少了饲养者的收入,影响了饲养户养兔和送兔的积极性;收购价格不稳定,致使一些养兔户和经销商自行屠宰销售;收购计划不科学,没有形成既有利于屠宰加工,又有利于商品兔送交,便于收购计划执行的工作流程。
4.加快我省兔业发展的措施
4.1企业管理与养殖结构要调整 公开招聘有经验的管理人员,选贤任能,建立一支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团队。我省养兔业要一如既往地坚持皮肉并举、量质并重的指导思想,壮大区域负责人的实力,优化区域发展,尊重养殖习惯,实行肉兔、皮兔“双带动”战略。有利于养殖发展的切入点就是让养殖户得到更多的优惠,获得更多的利润;利于企业加工的切入点就是让企业获得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兔源,获得投资回报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养殖和加工的会合点就是让双方养殖效益比较可观,加工利润比较平稳并持久。
4.2饲料与养殖发展要并重 龙头企业生产兔料有三大好处:一是有利于企业增收;二是有利于养殖业发展。兔料的生产技术和卫生要比一般畜禽用料要求高,养殖户有了优质兔料,所饲养的良种可充分发挥其优良性能,提高种兔的繁殖率,提高仔、幼兔的成活率,提高商品兔的出栏率及质量。避免劣质饲料给饲养户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三是有利于产品销售。龙头企业加工兔料,可从源头上控制商品兔的质量,特别是有利于兔肉肉质的提高,满足兔肉产品出口质量要求。龙头企业发展养兔前,应当首先解决饲料的生产和供应问题,使饲养户开始养兔就购买到原料、配方和供应稳定的“三稳定”优质饲料。龙头企业既有种兔场,又有饲料厂,就可使养殖户做到引进种兔后无换料应激反应,饲料厂可通过兔的试喂观察无异常后,再供应给饲养户,做到问题料不出厂。
4.3引种与良种推广要配套 “种”是养殖的源头,只有选好种,才能养好兔。一定要从正规种兔场引种,把住引种关。良种兔的推广,一是要把好出场种兔质量关;二是要建立良种养殖推广示范户,用事实证明良种优势,实现养户利益最大化;三是要实行良种兔推广激励机制,企业可通过在各地的代理商进行就地就近集中推广和普及良种,企业按推广者的工作效率给予相应的服务奖励,做到既推广了种兔,避免和减少兔场种兔积压,又解决了养户引种难的问题,促进了良种兔的普及和商品兔的发展速度。同时保证适合良种兔生长、繁育必备的饲养条件,即修建适宜寒冷地区环境的可控兔舍,采用更适于良种兔生长的专用饲料,选择防病治病的好药。种兔繁殖一定要达到适宜的日龄和体重,并按谱系安排繁殖和生产,繁殖胎次要适中,不搞掠夺式生产,以保持种兔旺盛的生命力,使其优良性能得到充分发挥。
4.4收购与承诺要一致 收购是促进养殖发展最直接的动力所在。做好商品兔的收购工作,除了要保证收购资金的及时兑现外,还应完善以下四个配套环节:一是收购标准要稳定。养殖发展和合同签订前要制定好收购标准,不要在履行合同期间随意更改,更不能单方面随意改变,有变化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给对方一个变化的过渡期,保证不影响对方利益,如影响一方利益时,要由变化方付给对方相应的补偿;二是收购价格要稳定。价格不要在短时间内变化太频繁,免得饲养者失去信心,影响养殖的发展速度;三是收购计划程序化。每周应确定肉兔、皮兔分送或肉兔和皮兔同送固定收购日,以便于养殖者送兔和加工厂的收购;四是收购实行利益化,要对区域负责人所付出的努力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资奖励。龙头企业一定要将承诺贯穿到养殖服务和收购环节之中,重视和发挥区域代理商在养殖发展和商品兔收购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使服务更加人性化。
1.1我省家兔养殖类型 我省家兔养殖的经济类型主要分为肉用、皮用。肉用兔主要有日本大耳白兔、哈尔滨大白兔、青紫蓝兔、大耳黄兔、比利时兔、新西兰兔、加利福尼亚兔、伊普吕兔和伊拉兔(配套系)等。皮用兔有美系獭兔、德系獭兔、法系獭兔、吉戎獭兔和金星獭兔等。
1.2肉用和皮用兔分布区域 长春、吉林和辽源地区肉兔养殖占全省肉兔总量的70%;四平、松原和白城地区皮兔养殖占全省皮兔总量的70%;其他地区饲养肉用、皮用兔具有不固定性。
2.兔产品的销售情况
2.1兔肉销售 兔肉内销一般不分肉兔肉还是皮兔肉,但皮兔肉质较实,加工熟食减量少。2010年12月省内兔肉(半净膛)18000元/吨。我省肉兔肉主要出口欧盟、美国等国家。
2.2兔皮销售 2010年,肉兔皮价格为8~20元/张,通过毛皮收购部和流动收购商把零散兔皮集中后再销往河北、山东等地。
3.吉林省兔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3.1企业管理与养殖结构不配套 我省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要管理者多为省外人员,缺乏对当地养殖业的了解,开展工作有一定难度。再加上当地业内人士的一些建议和措施未被重视和采用,影响了养殖户积极性。加之主管者深感适合吉林兔业企业管理模式和成功发展养殖经验的匮乏,并缺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意识,因此,存在企业管理不合理问题。
3.2饲料与养殖发展不配套 不建立自己的兔料专营生产厂,使兔业产业化链条脱节,是项目设计和实施者的一大缺欠。兔业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种兔场、兔料厂和商品兔加工厂三大配套环节,现在是有两头,缺中间。而靠一些饲料厂兼营兔料很难保证兔料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也就增加了养殖的不安全性和饲养成本。饲养户购买料具的随意性是造成兔腹泻病、营养不良和应激反应增多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由于兔料原因造成兔的发病和死亡时有发生,给养殖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极大地影响了兔业养殖的发展。
3.3引种与良种推广不配套 龙头企业对良种与劣种的区别缺乏宣传,导致饲养户舍得花钱建好舍,用好料,却舍不得花钱引进好的种兔。有的养殖户以商品兔当“种兔”,因其繁殖性能低下,仔、幼兔生长缓慢、抗病力低,饲养效益低,甚至亏损。有相当一部分养殖户对种兔的认识还停留在重引进、轻保护的养殖习惯中,实行掠夺式生产,如过早繁殖、过于频密繁殖、近亲繁殖,再加上饲养条件和饲养水平低下,使得优良性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浪费了良种资源。
3.4收购与服务衔接不到位 收购标准不稳定,减少了饲养者的收入,影响了饲养户养兔和送兔的积极性;收购价格不稳定,致使一些养兔户和经销商自行屠宰销售;收购计划不科学,没有形成既有利于屠宰加工,又有利于商品兔送交,便于收购计划执行的工作流程。
4.加快我省兔业发展的措施
4.1企业管理与养殖结构要调整 公开招聘有经验的管理人员,选贤任能,建立一支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团队。我省养兔业要一如既往地坚持皮肉并举、量质并重的指导思想,壮大区域负责人的实力,优化区域发展,尊重养殖习惯,实行肉兔、皮兔“双带动”战略。有利于养殖发展的切入点就是让养殖户得到更多的优惠,获得更多的利润;利于企业加工的切入点就是让企业获得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兔源,获得投资回报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养殖和加工的会合点就是让双方养殖效益比较可观,加工利润比较平稳并持久。
4.2饲料与养殖发展要并重 龙头企业生产兔料有三大好处:一是有利于企业增收;二是有利于养殖业发展。兔料的生产技术和卫生要比一般畜禽用料要求高,养殖户有了优质兔料,所饲养的良种可充分发挥其优良性能,提高种兔的繁殖率,提高仔、幼兔的成活率,提高商品兔的出栏率及质量。避免劣质饲料给饲养户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三是有利于产品销售。龙头企业加工兔料,可从源头上控制商品兔的质量,特别是有利于兔肉肉质的提高,满足兔肉产品出口质量要求。龙头企业发展养兔前,应当首先解决饲料的生产和供应问题,使饲养户开始养兔就购买到原料、配方和供应稳定的“三稳定”优质饲料。龙头企业既有种兔场,又有饲料厂,就可使养殖户做到引进种兔后无换料应激反应,饲料厂可通过兔的试喂观察无异常后,再供应给饲养户,做到问题料不出厂。
4.3引种与良种推广要配套 “种”是养殖的源头,只有选好种,才能养好兔。一定要从正规种兔场引种,把住引种关。良种兔的推广,一是要把好出场种兔质量关;二是要建立良种养殖推广示范户,用事实证明良种优势,实现养户利益最大化;三是要实行良种兔推广激励机制,企业可通过在各地的代理商进行就地就近集中推广和普及良种,企业按推广者的工作效率给予相应的服务奖励,做到既推广了种兔,避免和减少兔场种兔积压,又解决了养户引种难的问题,促进了良种兔的普及和商品兔的发展速度。同时保证适合良种兔生长、繁育必备的饲养条件,即修建适宜寒冷地区环境的可控兔舍,采用更适于良种兔生长的专用饲料,选择防病治病的好药。种兔繁殖一定要达到适宜的日龄和体重,并按谱系安排繁殖和生产,繁殖胎次要适中,不搞掠夺式生产,以保持种兔旺盛的生命力,使其优良性能得到充分发挥。
4.4收购与承诺要一致 收购是促进养殖发展最直接的动力所在。做好商品兔的收购工作,除了要保证收购资金的及时兑现外,还应完善以下四个配套环节:一是收购标准要稳定。养殖发展和合同签订前要制定好收购标准,不要在履行合同期间随意更改,更不能单方面随意改变,有变化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给对方一个变化的过渡期,保证不影响对方利益,如影响一方利益时,要由变化方付给对方相应的补偿;二是收购价格要稳定。价格不要在短时间内变化太频繁,免得饲养者失去信心,影响养殖的发展速度;三是收购计划程序化。每周应确定肉兔、皮兔分送或肉兔和皮兔同送固定收购日,以便于养殖者送兔和加工厂的收购;四是收购实行利益化,要对区域负责人所付出的努力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资奖励。龙头企业一定要将承诺贯穿到养殖服务和收购环节之中,重视和发挥区域代理商在养殖发展和商品兔收购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使服务更加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