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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函[2019]92号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人民政府:你们关于要求整合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温政[2019]40号、嘉政[2019]3号、台政[2019]5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同意整合设立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浙江南湖经济开发区、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以下统称开发区),实行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