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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田在南唐时期已有萌芽,但其演变成受法律规范的官学田制度则始于宋代。官学田的来源包括朝廷赐田、政府拨付、学校购买以及私人捐赠等。从权属而言,官学田大部分属于官田,除非是来自私人的没有变更土地权属的仍然属于民田。官学田从其审批获得到日常管理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官学田使用过程中形成了相对平等的租佃契约关系,官学田的收入是中国古代宋之后政府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