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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银华
日生基础研究所 主任 研究员
中央财经大学 法学院 兼职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 客座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兼职教授
上海财经学院 金融学院 兼职教授
今年8月,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向日本最高裁判所提出的,要求禁止日联金融集团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进行合并的谈判特别抗告,其结果已经揭晓。8月30日,日本最高裁判所宣告无法采用三井住友信托银行的主张,继续维持东京高等裁判所做出的判断。由于这个判断将对日本金融界和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很大的影响,尤其是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日本金融纷争在日本金融史上尚属首次,且无论这场纷争的结果是何方取胜,都会在日本乃至世界上诞生一个最大的金融集团。2005年10月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和日联金融集团正式宣布合并,这个金融集团已经横空出世引起日本金融界甚至国际金融界的深切的关注。近日,在国内新闻媒体上也曾见到相关评论,但由于地域的局限性,对此事件背后的根本性问题未能有详细的阐述,故笔者在此对这一国际金融界纷纷关注的重要事件发生的背景和来龙去脉进行剖析,以飨读者。
金融重组争市场
泡沫经济破灭之后,历尽10年以上经济不景气磨难的日本,虽说从表面上看已走出低谷开始复苏。但是,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下,日本金融界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至今尚未恢复元气。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随着日本金融机构的大重组,使得一些的中小银行纷纷被大银行所吞并,尤其是日本的城市银行,其合并和重组的速度,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而金融机构的大改组,使得许多金融机构抛弃了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老字号,不惜放弃自己的商号以合并求生存为手段来获得新生。例如,我们耳熟能详的老字号,富士银行,三和银行,劝业银行,兴业银行等,其字号已经从地平线上消失,通过数家金融机构的合并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新商号。例如,日联金融集团,瑞穗金融集团等。金融机构能抛弃上百年苦心经营的品牌,改头换面出现在金融市场,其无奈和苦楚是可想而知的。
日本4大金融集团中的3个金融集团,在日本金融界展开一场争夺金融市场的角逐。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甚至不惜动用法律程序,来扩展地盘,惊动了全国朝野。这种争夺战,在日本金融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不论哪两方合并成功,都会在地干线上突然冒出一个世界上最大的金融“霸主”,巨大的金融集团将出现在日本。因此,这场角逐引起了世界经济界的极大关注。
这场争夺战的主角就是,日本的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该两大集团的角逐,目标是谁能争夺到日联金融集团与其合并,从而确立世界最大的金融集团的地位。
撤消约定发争端
日联金融集团并非老字号的金融机构,而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由数家老字号银行合并而组成的金融集团。在该旗号下,有普通的银行,有信托银行和有证券公司等。新集团成立之后,该集团在继承老字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债务的处理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在2003年的会计年度中,出现了相当于4000亿日圆的赤字。
早在今年5月,日联金融集团就因经营不顺利,有意将旗下的信托银行出售。因此,集团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旗下的住友信托银行进行接触,并同该银行达成此谈判权是属于独占性的,排他性的谈判合意。从而住友信托银行取得了独家谈判权。
当收购谈判进行时,却因日联金融集团会计年度的巨额赤字而导致了集团上层领导的引咎辞职。负责该项谈判的社长也在其中。谈判受到了影响。
而日联金融集团经营赤字的出现也引起了金融监管机构的警觉,6月18日,金管当局发出了要日联金融集团改善经营的指导意见。
于是,形势急转直下,日联金融集团经营不顺利的消息不胫而走,7月14日,集团的领导当机立断,找到了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展开了两大集团经营业务全面合作的谈判。两大集团合并的实质是吸收合并,由三菱东京金融集团通过合并的方式将日联金融集团吸收。
在公布该消息的同时,日联金融集团宣布了终止同住友信托银行的转让信托银行的谈判。消息公布之后,引起了海内外的反应。最受刺激的,是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如果两大集团合并成功,那么日本,甚至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巨大金融集团将横空出世。整个日本金融市场,乃至世界金融市场的格局将重新划分。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和瑞穗金融集团将来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法庭内外决雌雄
7月16日,住友信托银行不甘示弱,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申请,要求裁判所终止三菱东京金融集团的信托银行和日联金融集团信托银行之间的合并谈判。
由于,日联金融集团同住友信托银行之间,存在住友信托银行具有“独家谈判权”的合意,因此,东京地方裁判所认定该“独家谈判权”的合意是有效的,具有约束力。
7月27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做出了禁止日联同三菱东京两大集团的信托部门之间的合并谈判的假定处分的命令。日联金融集团不服东京地方裁判所的假定处分的命令,次日,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异议并要求复核。8月4日,东京地方裁判所驳回异议复核的请求。
同日,日联金融集团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出了抗告。
8月11日,东京高等裁判所在审议之后,做出与了东京地方裁判所相反的判断,认为:第一,日联金融集团同住友信托银行之间所达成有关住友信托银行具有“独家谈判权”的合意,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而日联金融集团的解除合意的通知是缺乏法律根据的。第二,但是,由于达成合意之后的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使得当事人双方的信任关系已经恶化,而这种关系的修复已经相当困难。从目前的信任关系发展的趋势看,可以认为合意中约束的“独家谈判权”实际上已经失效。那么,对住友信托银行要求的禁止日联金融集团与三菱东京金融集团进行经营合并谈判的请求,则没有余地给予认可。做出不支持住友信托银行的请求的决定。
住友信托银行不服东京高等裁判所的决定,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请要求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了特别控告的请求。
8月17日,东京高等裁判所许可住友信托银行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了特别控告的请求。于是,住友信托银行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了特别控告。
至此,整个事件的发展只剩下最后一场较量,而且胜负将在当事人无法把握,这场逐鹿东赢金融市场的“三国大战”,命运完全掌握在司法机构的判断之上。最高裁判所的判断将左右整个局势。于是,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最高裁判所。
8月30日最高裁判所做出了不采纳住友信托银行特别控告的决定。最高裁判所维持了东京高等裁判所的决定,撒消禁止日联信托银行同第三者进行谈判的东京地方裁判所的决定。从动用司法程序来解决本案以来,一直处于混沌不清之状态中的悬案,至此已经水落石出,局势明朗,住友信托银行已经失去了挽回局势的可能。而日联金融集团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之间全面经营合并的计划将顺利得以实现。
恩威并重争合并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在本案中,为了争取日联金融集团能同其经济联姻,处处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十分积极的姿态。从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开始同日联金融集团接触时起,就频频向日联金融集团暗中或公开地大送秋波。即便是在法庭外硝烟弥漫,刀光剑影的情况下,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仍然不失时机地向日联金融集团提出各种与其合并的方案,还拿出各种优惠的条件,来打动日联金融集团的大股东及其经营者。例如,就是在东京高等裁判所做出同意许可住友信托银行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了特别控告时,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向日联金融集团推出了如果两家能合并的话,将提出比和三菱东京合并更为有利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两家合并时,在股票的价值评估上,愿意做出很大的让步。
虽然其具体的数字尚未公布。但是,根据金融行业专业评论家的估计,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与日联金融集团合并时的股价预测为,1:0.5。也就是说,三菱东京金融集团每股的股价为1,而日联金融集团的股价只有其一半。而现在三井住友金融集团愿意以高于1:0.5的价格来打动日联金融集团的股东和经营层的其他领导。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在提出合并时,不仅愿意在股权结构上做出让步,企图获得持股的大、中股东的青睐,同时在具体支援日联金融集团经营上,也表现不俗。当日联金融集团提出解除合意,撤消转让谈判之后,如前所述,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一方面通过司法途径来迫使对方回到谈判桌上来,另一方面通过表示诚意的做法,提出对目前急需资金的日联金融集团进行援助,其金额为5000亿日圆。以增强日联金融集团的资本,可以及时解决不良资产,消除赤字。
在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向日联金融集团的“媚眼”抛出后,三菱东京金融集团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当即发表了,对日联金融集团最大可以给予7000亿日圆的经济援助的对策,一往情深地向对方扔出了希望联姻的绣球
就是在最高裁判所的决定公布之后,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仍然对日联金融集团发出了更为优惠的条件,希望继续用自己的诚意来打动对方,重新回到谈判桌上来。
但是事态已经十分明朗,面对最高裁判所的决定,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已经处于劣势,日联金融集团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之间的合并已成为定局。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仍不就此而善罢甘休,一方面仍然将继续努力向对方伸出橄榄枝,另一方面,如果实在无法使日联金融集团回心转意,那么,该集团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日联金融集团对毁约所带来的损失给予赔偿。
真可谓是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之间的“橘蚌相争”,而日联金融集团颇有“渔翁得利”之感。
新集团欲霸天下
这次大争夺战的结果是三菱东京和日联进行合并,都将出现史无前例的巨大金融集团。对此,有必要对这种合并的举动提出质询,会不会违反《反垄断法》或《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根据日本的法律,对经济市场中的各种经济行为,都由日本公正交易委员来监管和判断。这次不论是三菱东京和日联进行合并,还是三井住友和日联进行合并,都需要日本公正交易委员根据上述两个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
而根据当时的状况,不论是哪两大金融集团进行合并,都不会在日本金融市场上形成十分明显的垄断结果,因此,可以预测,合并后的金融集团虽然十分巨大,甚至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集团,但是还不至于达到垄断日本金融市场的程度,因为,至少这次合并只是两大金融集团之间的合并,还有两大金融集团并没有加入,还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极限。因此,要通过日本公正交易委员的审查估计不会有很大的问题。
目前,三菱东京与日联进行了合并,由于两集团对外公布的是吸收合并,也就是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将日联金融集团吸收的方式进行合并。根据吸收合并的方案,如前所述,股票的比例是1:05,三菱东京金融集团的股票为1,而日联金融集团的股票为0.5。
合并后的新集团将按照如下内容进行。
*新的金融集团的名称是,三菱金融日联集团。其中,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金融控股公司。
第二,普通的银行。
第三,信托公司。
第四,证券公司。
其他的,部分为信用卡,消费者金融部分,也将成为集团的一部分。
巨型机构难题多
这场争夺战的胜者已经确定,世界最大的金融巨无霸已经出现。这已经不容质疑,而这场三国大战的结果已经随着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断而揭晓,这场在日本金融史上属于史无前例的通过司法程序的大争夺战的帷幕也将落下。但是,人们所期待的不仅是鹿死谁手的结局,而是,三菱东京和日联两大金融集团的金融重组将给人们带来的后果是什么?
第一,两大金融集团合并之后,对日本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在贷款的比例上会给大的客户造成限制,因为如果两家的贷款合在一起的计算的话,超过金融机构的贷款限制,一方面将给客户带来一定的不便,同时也可能造成大客户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由于日本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合并后的金融集团都要承担遗留下来的不良资产如何处理问题。如何处理,将给新的金融集团带来无法回避的难题。
第三,两大金融集团合并之后,停归并转营业网点,撒消重复机构设置,裁减人员,已经成为惯例,人才的流失,旧金融机构的派系之争,导致竞争能力削弱,都将成为合并后需要克服的重要课题。但,正是通过合并重组的过程,将一部分不适合金融界发展的陈规陋习进行改造,也才体现出市场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的道理。
由此可见,两大金融集团的合并给沉闷了多年的金融界,尤其是给正在复苏的日本金融界带来了一定刺激,同时也将对加速日本金融界的重组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将密切注视这场金融大重组后的发展。
日生基础研究所 主任 研究员
中央财经大学 法学院 兼职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 客座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兼职教授
上海财经学院 金融学院 兼职教授
今年8月,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向日本最高裁判所提出的,要求禁止日联金融集团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进行合并的谈判特别抗告,其结果已经揭晓。8月30日,日本最高裁判所宣告无法采用三井住友信托银行的主张,继续维持东京高等裁判所做出的判断。由于这个判断将对日本金融界和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很大的影响,尤其是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日本金融纷争在日本金融史上尚属首次,且无论这场纷争的结果是何方取胜,都会在日本乃至世界上诞生一个最大的金融集团。2005年10月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和日联金融集团正式宣布合并,这个金融集团已经横空出世引起日本金融界甚至国际金融界的深切的关注。近日,在国内新闻媒体上也曾见到相关评论,但由于地域的局限性,对此事件背后的根本性问题未能有详细的阐述,故笔者在此对这一国际金融界纷纷关注的重要事件发生的背景和来龙去脉进行剖析,以飨读者。
金融重组争市场
泡沫经济破灭之后,历尽10年以上经济不景气磨难的日本,虽说从表面上看已走出低谷开始复苏。但是,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下,日本金融界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至今尚未恢复元气。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随着日本金融机构的大重组,使得一些的中小银行纷纷被大银行所吞并,尤其是日本的城市银行,其合并和重组的速度,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而金融机构的大改组,使得许多金融机构抛弃了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老字号,不惜放弃自己的商号以合并求生存为手段来获得新生。例如,我们耳熟能详的老字号,富士银行,三和银行,劝业银行,兴业银行等,其字号已经从地平线上消失,通过数家金融机构的合并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新商号。例如,日联金融集团,瑞穗金融集团等。金融机构能抛弃上百年苦心经营的品牌,改头换面出现在金融市场,其无奈和苦楚是可想而知的。
日本4大金融集团中的3个金融集团,在日本金融界展开一场争夺金融市场的角逐。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甚至不惜动用法律程序,来扩展地盘,惊动了全国朝野。这种争夺战,在日本金融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不论哪两方合并成功,都会在地干线上突然冒出一个世界上最大的金融“霸主”,巨大的金融集团将出现在日本。因此,这场角逐引起了世界经济界的极大关注。
这场争夺战的主角就是,日本的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该两大集团的角逐,目标是谁能争夺到日联金融集团与其合并,从而确立世界最大的金融集团的地位。
撤消约定发争端
日联金融集团并非老字号的金融机构,而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由数家老字号银行合并而组成的金融集团。在该旗号下,有普通的银行,有信托银行和有证券公司等。新集团成立之后,该集团在继承老字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债务的处理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在2003年的会计年度中,出现了相当于4000亿日圆的赤字。
早在今年5月,日联金融集团就因经营不顺利,有意将旗下的信托银行出售。因此,集团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旗下的住友信托银行进行接触,并同该银行达成此谈判权是属于独占性的,排他性的谈判合意。从而住友信托银行取得了独家谈判权。
当收购谈判进行时,却因日联金融集团会计年度的巨额赤字而导致了集团上层领导的引咎辞职。负责该项谈判的社长也在其中。谈判受到了影响。
而日联金融集团经营赤字的出现也引起了金融监管机构的警觉,6月18日,金管当局发出了要日联金融集团改善经营的指导意见。
于是,形势急转直下,日联金融集团经营不顺利的消息不胫而走,7月14日,集团的领导当机立断,找到了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展开了两大集团经营业务全面合作的谈判。两大集团合并的实质是吸收合并,由三菱东京金融集团通过合并的方式将日联金融集团吸收。
在公布该消息的同时,日联金融集团宣布了终止同住友信托银行的转让信托银行的谈判。消息公布之后,引起了海内外的反应。最受刺激的,是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如果两大集团合并成功,那么日本,甚至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巨大金融集团将横空出世。整个日本金融市场,乃至世界金融市场的格局将重新划分。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和瑞穗金融集团将来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法庭内外决雌雄
7月16日,住友信托银行不甘示弱,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申请,要求裁判所终止三菱东京金融集团的信托银行和日联金融集团信托银行之间的合并谈判。
由于,日联金融集团同住友信托银行之间,存在住友信托银行具有“独家谈判权”的合意,因此,东京地方裁判所认定该“独家谈判权”的合意是有效的,具有约束力。
7月27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做出了禁止日联同三菱东京两大集团的信托部门之间的合并谈判的假定处分的命令。日联金融集团不服东京地方裁判所的假定处分的命令,次日,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异议并要求复核。8月4日,东京地方裁判所驳回异议复核的请求。
同日,日联金融集团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出了抗告。
8月11日,东京高等裁判所在审议之后,做出与了东京地方裁判所相反的判断,认为:第一,日联金融集团同住友信托银行之间所达成有关住友信托银行具有“独家谈判权”的合意,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而日联金融集团的解除合意的通知是缺乏法律根据的。第二,但是,由于达成合意之后的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使得当事人双方的信任关系已经恶化,而这种关系的修复已经相当困难。从目前的信任关系发展的趋势看,可以认为合意中约束的“独家谈判权”实际上已经失效。那么,对住友信托银行要求的禁止日联金融集团与三菱东京金融集团进行经营合并谈判的请求,则没有余地给予认可。做出不支持住友信托银行的请求的决定。
住友信托银行不服东京高等裁判所的决定,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请要求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了特别控告的请求。
8月17日,东京高等裁判所许可住友信托银行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了特别控告的请求。于是,住友信托银行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了特别控告。
至此,整个事件的发展只剩下最后一场较量,而且胜负将在当事人无法把握,这场逐鹿东赢金融市场的“三国大战”,命运完全掌握在司法机构的判断之上。最高裁判所的判断将左右整个局势。于是,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最高裁判所。
8月30日最高裁判所做出了不采纳住友信托银行特别控告的决定。最高裁判所维持了东京高等裁判所的决定,撒消禁止日联信托银行同第三者进行谈判的东京地方裁判所的决定。从动用司法程序来解决本案以来,一直处于混沌不清之状态中的悬案,至此已经水落石出,局势明朗,住友信托银行已经失去了挽回局势的可能。而日联金融集团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之间全面经营合并的计划将顺利得以实现。
恩威并重争合并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在本案中,为了争取日联金融集团能同其经济联姻,处处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十分积极的姿态。从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开始同日联金融集团接触时起,就频频向日联金融集团暗中或公开地大送秋波。即便是在法庭外硝烟弥漫,刀光剑影的情况下,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仍然不失时机地向日联金融集团提出各种与其合并的方案,还拿出各种优惠的条件,来打动日联金融集团的大股东及其经营者。例如,就是在东京高等裁判所做出同意许可住友信托银行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了特别控告时,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向日联金融集团推出了如果两家能合并的话,将提出比和三菱东京合并更为有利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两家合并时,在股票的价值评估上,愿意做出很大的让步。
虽然其具体的数字尚未公布。但是,根据金融行业专业评论家的估计,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与日联金融集团合并时的股价预测为,1:0.5。也就是说,三菱东京金融集团每股的股价为1,而日联金融集团的股价只有其一半。而现在三井住友金融集团愿意以高于1:0.5的价格来打动日联金融集团的股东和经营层的其他领导。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在提出合并时,不仅愿意在股权结构上做出让步,企图获得持股的大、中股东的青睐,同时在具体支援日联金融集团经营上,也表现不俗。当日联金融集团提出解除合意,撤消转让谈判之后,如前所述,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一方面通过司法途径来迫使对方回到谈判桌上来,另一方面通过表示诚意的做法,提出对目前急需资金的日联金融集团进行援助,其金额为5000亿日圆。以增强日联金融集团的资本,可以及时解决不良资产,消除赤字。
在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向日联金融集团的“媚眼”抛出后,三菱东京金融集团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当即发表了,对日联金融集团最大可以给予7000亿日圆的经济援助的对策,一往情深地向对方扔出了希望联姻的绣球
就是在最高裁判所的决定公布之后,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仍然对日联金融集团发出了更为优惠的条件,希望继续用自己的诚意来打动对方,重新回到谈判桌上来。
但是事态已经十分明朗,面对最高裁判所的决定,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已经处于劣势,日联金融集团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之间的合并已成为定局。而三井住友金融集团仍不就此而善罢甘休,一方面仍然将继续努力向对方伸出橄榄枝,另一方面,如果实在无法使日联金融集团回心转意,那么,该集团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日联金融集团对毁约所带来的损失给予赔偿。
真可谓是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和三菱东京金融集团之间的“橘蚌相争”,而日联金融集团颇有“渔翁得利”之感。
新集团欲霸天下
这次大争夺战的结果是三菱东京和日联进行合并,都将出现史无前例的巨大金融集团。对此,有必要对这种合并的举动提出质询,会不会违反《反垄断法》或《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根据日本的法律,对经济市场中的各种经济行为,都由日本公正交易委员来监管和判断。这次不论是三菱东京和日联进行合并,还是三井住友和日联进行合并,都需要日本公正交易委员根据上述两个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
而根据当时的状况,不论是哪两大金融集团进行合并,都不会在日本金融市场上形成十分明显的垄断结果,因此,可以预测,合并后的金融集团虽然十分巨大,甚至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集团,但是还不至于达到垄断日本金融市场的程度,因为,至少这次合并只是两大金融集团之间的合并,还有两大金融集团并没有加入,还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极限。因此,要通过日本公正交易委员的审查估计不会有很大的问题。
目前,三菱东京与日联进行了合并,由于两集团对外公布的是吸收合并,也就是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将日联金融集团吸收的方式进行合并。根据吸收合并的方案,如前所述,股票的比例是1:05,三菱东京金融集团的股票为1,而日联金融集团的股票为0.5。
合并后的新集团将按照如下内容进行。
*新的金融集团的名称是,三菱金融日联集团。其中,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金融控股公司。
第二,普通的银行。
第三,信托公司。
第四,证券公司。
其他的,部分为信用卡,消费者金融部分,也将成为集团的一部分。
巨型机构难题多
这场争夺战的胜者已经确定,世界最大的金融巨无霸已经出现。这已经不容质疑,而这场三国大战的结果已经随着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断而揭晓,这场在日本金融史上属于史无前例的通过司法程序的大争夺战的帷幕也将落下。但是,人们所期待的不仅是鹿死谁手的结局,而是,三菱东京和日联两大金融集团的金融重组将给人们带来的后果是什么?
第一,两大金融集团合并之后,对日本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在贷款的比例上会给大的客户造成限制,因为如果两家的贷款合在一起的计算的话,超过金融机构的贷款限制,一方面将给客户带来一定的不便,同时也可能造成大客户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由于日本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合并后的金融集团都要承担遗留下来的不良资产如何处理问题。如何处理,将给新的金融集团带来无法回避的难题。
第三,两大金融集团合并之后,停归并转营业网点,撒消重复机构设置,裁减人员,已经成为惯例,人才的流失,旧金融机构的派系之争,导致竞争能力削弱,都将成为合并后需要克服的重要课题。但,正是通过合并重组的过程,将一部分不适合金融界发展的陈规陋习进行改造,也才体现出市场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的道理。
由此可见,两大金融集团的合并给沉闷了多年的金融界,尤其是给正在复苏的日本金融界带来了一定刺激,同时也将对加速日本金融界的重组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将密切注视这场金融大重组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