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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今后10类项目将不能通过环境审批。这10类项目包括: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电石、焦炭、铁合金等项目;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被明令限期治理的企业,以及“两控区”污染防治规划、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没有按期完成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企业的新、扩、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