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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属于现代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但行动者的维权行动却并非限于法律手段,而是会使用各种抗争方式。医患双方在知识占用、资源能力和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使得患者处于结构性弱势地位;在无法有效平衡这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的前提下,地方权力网络对纠纷处理的影响,一方面使得患者对专业鉴定存在结构性不信任,同时也为患者的抗争或者“闹”提供了机会;抗争激活了“高情境的法律文化”,反过来也强化了个体抗争。与此同时,抗争也成为打破地方权力网络的有利武器。因此,患者行动就体现为行动者在不对等的权力结构中突破地方权力关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