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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乡规划管理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这就需要我们严格实行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规划审批制度,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要加大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规划的全过程,力争把规划管理中和各类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本文主要针对城乡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 有效措施民主 法制体制监督
Abstract: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 city is very important, this needs we strictly implements the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of centralized and unified management; Strict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planning, planning on approved it has legal effect; To intensify the planning process to th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the strength, th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cess of planning, strive to make planning management and all kinds of violations nipped in the bud. This paper mainly for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Keywords: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effective measures to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system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一个城市的发展和建设离不开良好的城乡规划,做好优质的规划管理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发展的基本依据和重要手段。而实施性强的规划,是每一位规划工作者极力追求的目标,但规划的实施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所以我们要综合考虑,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一、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城乡规划管理质量和水平
各级规划行政部门应加强各项规划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政务公开、民主决策的原则,履行组织编制各类相关规划的职能。及时公布有关规划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程序,在政府网站和规划主管部门网站上开辟网上办公和规划宣传专栏,提高公众在城乡规划与管理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报纸、电视等适当方式将规划向社会公布,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城乡规划专家咨询组加强各类规划的评审论证,对重要地段或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为政府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持。首先,要从“五个统筹”的高度明确城市在不同区域范围内的地位和作用。我们既要看到城市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看到区域内其它城市的优势和发展趋势,把整个区域的城乡一体化作为一个有机的系统进行综合考虑。
二、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和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城乡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乡发展和建设的指导原则,是各级政府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宏观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但频繁调整变更规划,不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实施管理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要通过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把已有的规划报告、备案、公示、督察、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上升为法规规定,重点对规划的编制、审批、变更、实施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依法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法律依据,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修改。对于这一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重点强调,并作出了严格地限制。制定的城乡规划因各种因素影响,也难免有不适应建设发展需要的地方,需要及时调整和修改,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审查、认定修改规划的依据和原因,严格执行规划修改前的评估、论证、报告程序,杜绝随意、擅自修改规划的行为。现在,我们在制定完成规划后,必须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有目的地引导和管制各类建设开发活动,有计划地实现规划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要作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前期的规划指导,依法把好项目用地和选址关,为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提供科学依据。要积极贯彻集约节约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用地标准审批各类建设项目;要积极组织实施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适度集中建设农村居住市,加大对农村基础实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改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和谐的城乡宜居环境。
三、加强规划编制,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城乡规划作为一门科学,在整个学科的分类级别中应该提高到最高级别,从社会地位、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应该得到社会、学界的充分认可。
规定旧城区要以街区为单元,成片区、成规模地实施改造,不留死角;市规划区范围内严禁新建底商住宅楼,确实需要沿街布置商业建筑的应独立设置。高层住宅建筑体量不宜过大,面宽不应大于60米;严格控制城市交通预留用地和红线,对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审查方案,根据城市容量进行规划设计,科学组织交通,充分考虑停车位、公园、公厕等问题。生态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着力点。第二要创新规划思路。以城乡规划法为根本,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城乡互补、城乡和谐作为一个最有效、最可行、最基本的规划思路。第三要创新规划技术。坚持把节约土地、节约能源、节约材料、节约资金、节约时间、节约水资源作为今后规划技术、规划成果一个最有说服力的、最具权威性的评价标准。要逐步深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将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具体指导城市建设的实施。
四、城乡规划管理应体现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并重
1、规范公示内容和程序
一是明确规划许可内容建设项目的批前、批后,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工作依据、办事程序和时限及查处结果;二是社会监督和投诉方式。受理时限和程序;三是形成横向覆盖的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监察三大职能,纵向覆盖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过程的“阳光规划”体系。
2、拓宽公示形式和载体
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一是通过规划网站、报纸、公示牌和规划公示大厅,开展四位一体的项同审批规划公示;二是采取调查问卷、广场咨询。召开座谈会、规划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公示;三是通过咨询、征询、听证、论证、评审等方式.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居住区、公共设施和重要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公示;四是依托行风监督员、专家组、咨询委员会、规划协会等队伍或载体开展公示。
3、加强公示互动和沟通
在公示实施过程中,注重强化公众参与,及时处理答复群众意见。采取畅通信访渠道。公布信箱、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和监督规划。对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分门别类地研究,落实具体经办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
结语
总之,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导下,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城乡规划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把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得更好,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推动现代化城市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国裕.城乡规划:“真”实践状态及引发的转向[J].规划师,2010,(01).
[2]田雪,王文泉.国家政策在城市规划中的落实——试论在“十七大”精神指导下的城乡规划管理策略[J].辽宁建材,2009,(04).
[3]何青.规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四川建材。2010,(01),193~194,196
[4]张晓旭.走法制化道路加强城市规划管理[J].中国建设信息,2010,(01):56—58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 有效措施民主 法制体制监督
Abstract: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 city is very important, this needs we strictly implements the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of centralized and unified management; Strict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planning, planning on approved it has legal effect; To intensify the planning process to th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the strength, th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cess of planning, strive to make planning management and all kinds of violations nipped in the bud. This paper mainly for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Keywords: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effective measures to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system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一个城市的发展和建设离不开良好的城乡规划,做好优质的规划管理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发展的基本依据和重要手段。而实施性强的规划,是每一位规划工作者极力追求的目标,但规划的实施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所以我们要综合考虑,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一、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城乡规划管理质量和水平
各级规划行政部门应加强各项规划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政务公开、民主决策的原则,履行组织编制各类相关规划的职能。及时公布有关规划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程序,在政府网站和规划主管部门网站上开辟网上办公和规划宣传专栏,提高公众在城乡规划与管理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报纸、电视等适当方式将规划向社会公布,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城乡规划专家咨询组加强各类规划的评审论证,对重要地段或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为政府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持。首先,要从“五个统筹”的高度明确城市在不同区域范围内的地位和作用。我们既要看到城市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看到区域内其它城市的优势和发展趋势,把整个区域的城乡一体化作为一个有机的系统进行综合考虑。
二、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和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城乡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乡发展和建设的指导原则,是各级政府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宏观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但频繁调整变更规划,不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实施管理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要通过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把已有的规划报告、备案、公示、督察、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上升为法规规定,重点对规划的编制、审批、变更、实施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依法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法律依据,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修改。对于这一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重点强调,并作出了严格地限制。制定的城乡规划因各种因素影响,也难免有不适应建设发展需要的地方,需要及时调整和修改,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审查、认定修改规划的依据和原因,严格执行规划修改前的评估、论证、报告程序,杜绝随意、擅自修改规划的行为。现在,我们在制定完成规划后,必须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有目的地引导和管制各类建设开发活动,有计划地实现规划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要作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前期的规划指导,依法把好项目用地和选址关,为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提供科学依据。要积极贯彻集约节约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用地标准审批各类建设项目;要积极组织实施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适度集中建设农村居住市,加大对农村基础实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改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和谐的城乡宜居环境。
三、加强规划编制,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城乡规划作为一门科学,在整个学科的分类级别中应该提高到最高级别,从社会地位、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应该得到社会、学界的充分认可。
规定旧城区要以街区为单元,成片区、成规模地实施改造,不留死角;市规划区范围内严禁新建底商住宅楼,确实需要沿街布置商业建筑的应独立设置。高层住宅建筑体量不宜过大,面宽不应大于60米;严格控制城市交通预留用地和红线,对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审查方案,根据城市容量进行规划设计,科学组织交通,充分考虑停车位、公园、公厕等问题。生态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着力点。第二要创新规划思路。以城乡规划法为根本,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城乡互补、城乡和谐作为一个最有效、最可行、最基本的规划思路。第三要创新规划技术。坚持把节约土地、节约能源、节约材料、节约资金、节约时间、节约水资源作为今后规划技术、规划成果一个最有说服力的、最具权威性的评价标准。要逐步深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将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具体指导城市建设的实施。
四、城乡规划管理应体现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并重
1、规范公示内容和程序
一是明确规划许可内容建设项目的批前、批后,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工作依据、办事程序和时限及查处结果;二是社会监督和投诉方式。受理时限和程序;三是形成横向覆盖的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监察三大职能,纵向覆盖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过程的“阳光规划”体系。
2、拓宽公示形式和载体
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一是通过规划网站、报纸、公示牌和规划公示大厅,开展四位一体的项同审批规划公示;二是采取调查问卷、广场咨询。召开座谈会、规划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公示;三是通过咨询、征询、听证、论证、评审等方式.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居住区、公共设施和重要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公示;四是依托行风监督员、专家组、咨询委员会、规划协会等队伍或载体开展公示。
3、加强公示互动和沟通
在公示实施过程中,注重强化公众参与,及时处理答复群众意见。采取畅通信访渠道。公布信箱、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和监督规划。对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分门别类地研究,落实具体经办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
结语
总之,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导下,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城乡规划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把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得更好,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推动现代化城市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国裕.城乡规划:“真”实践状态及引发的转向[J].规划师,2010,(01).
[2]田雪,王文泉.国家政策在城市规划中的落实——试论在“十七大”精神指导下的城乡规划管理策略[J].辽宁建材,2009,(04).
[3]何青.规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四川建材。2010,(01),193~194,196
[4]张晓旭.走法制化道路加强城市规划管理[J].中国建设信息,2010,(01):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