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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民银行总行逐步调整撤并部分县级发行支库的工作部署,结合广西县支库分布情况,以及库房设施、交通状况和业务量等因素,经过调查研究和周密安排,至2000年底,全区已调整撤进并县级发行支库30个,占全区县级发行支库的38.46%。在今后撤并的县级发行支库中,为方便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的现金调拨,将出现个别县的现金领取、上缴业务需要跨中心支行管辖地区进行办理。为保证撤并库工作顺利进行,也为今后的撤并库工作提供借鉴,现就南宁辖区的隆安、马山两县撤销发行支库后,本着方便两地商业银行办理现金缴领业务的需要,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