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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指导制度顺利推行的前提是就其根本目的——同案同判——达成共识。硬件建设的基本着力点至少有三方面:一是依托现有的再审制度,建立以"案例监督"为主要目的的"案例指导三审制";二是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事实效力"制度;三是建立在裁判文书中公示指导性案例的制度。软件建设至少包括:一是在指导性案例的筛选机制上采取"自己审判他人推荐"的方式;二是加强针对案例指导制度中有关技术性问题的学术研究;三是建立涵盖包括法官、学者、律师等群体在内的法学共同体。在案例指导制度推行的整个过程中,始终需要处理好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两种思维方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