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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拜物教的性质是社会生产关系还是社会意识?这是学术界中一直有争论的问题.本文根据对《资本论》德文、中文的对照考证及马克思对“商品”、“资本”的拜物教性质的论述,得出如下结论:产生上述争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混淆了“商品的拜物教性质”与“商品拜物教”这两个有着重大区别的概念.商品的拜物教性质是商品的一种社会属性——即把人的生产关系歪曲地表现为物的关系的属性.它是商品社会关系中客观存在着的一种生产关系.而商品拜物教则是一种社会意识——即人们的主观世界对商品社会中人物颠倒关系的反映.